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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剑

    天汉三年秋,北方喇木伦草原,头曼城郊。

    天野辽阔,云色绯红。

    这座城起源于战国末年,距今已经数百年历史。匈奴第一位单于在塞外的阴山草原上修建了一座城垣,史书上称之为头曼城。那些裹着宽大的布袍,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有了正式安顿之所。

    头曼城的城墙并不高大,匈奴人的金帐也并不金碧辉煌,更像是一张空旷的棋盘上,摆放着数量不多的棋子,形成一个天圆地方的孤岛。近城远山,隐约神秘。

    辽远的地平线上,红日已然与城墙相触,也为云霞镀上了淡金色。有风,所以云朵的形状也各异,有的像是天上的宫殿,有的像是灿烂的枫叶,或者藏着一只土狗,后面有苍红色的野马一样的云涛在追赶。

    业已酉时,暮色渐显。

    一注昏黄的光线恰好穿过毡门的缝隙,照射在了常野的脸上。

    常野聚了一下眉头,睡眼朦胧,宿醉难醒,甚至有些浑身酸痛。他重重地咳嗽了一声,下意识地伸出右手,在粗糙的胡床边摸来摸去。所幸,他抓到了自己的剑柄。

    这是使者的习惯,客居在外,唯有手握刀剑才令人心安。纵然烂醉入夜,剑依然不能离身。

    摸到了剑,他便从胡床上坐起,晃了晃脑袋,环顾四周,略显局促狭小的金帐空无一人。因为毡门虚掩,空气不通,帐中依然酒气郁积,醉意融融,熏得他头疼。

    常野有点心神茫然。

    十七岁的他本是汉家太子的门客,然而常野总共也只见过太子一面。所谓门客,大抵就是平日里吃闲饭,必要时为主子送性命的人。长安很多权贵都会豢养这种人,且养的数量还会很多。像常野这种来自偏远穷地方的年轻人,往往就只能依附在贵族家混日子。

    而他现在已经来草原大半年了。

    三春时节,常野辞别长安宫阙,跟随好友苏铁迟,一起作为主使的属官,出使匈奴。

    现在已然深秋气寒。

    常野晃晃悠悠推开毡门,新鲜的空气涌入鼻腔,他的头脑清醒了起来。外面落日融金,一时间光线有点刺眼,寒意却不曾减弱,他没来由地感觉有些烦躁。

    草原的景色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看的,遍地都是那种暗绿色的草,长的伏在地上,短的立在丛间。这半年里都没有什么变化,看多了只会让人生厌。

    常野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吴郡,他偶尔会想起小时候在家乡的山上打枣子,摘柿子的生活,那个时候娘亲陪在他的身边,用自己编的小竹筐接住掉落的枣子。

    而草原上的一草一木只会让人孤独。

    出来见世面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咯,常野也学会了释然。

    天际流云在夕阳下变幻出各种颜色和形状,一排身形矫健的黑色大雁飞过。在空中划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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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漂亮的弧线,这是南归的大雁,九月是最后的时间。

    看到此情此景,气氛不免有些感伤起来,何时能回长安呢?

    然而,一只大雁突然栽倒了下来,像一只笔直插入地面的箭,掉在了常野的面前。

    它身边紧邻的雁子明显是懵了,独自在空中盘旋了两圈,脱离了雁群,飞下来寻找同伴。

    常野也有点懵。

    这时远处的一个人高声喊着常野的名字。常野望过去,认出在半山坡上的那个人。那是苏铁迟。苏铁迟的马卧在身边,他穿着青色的衣服,远远看去像是草原上晚开的草花。

    和常野一样,苏铁迟也是出使的属官,更是常野的好友。看样子,这只大雁被他用弓箭射了下来。

    气氛忽然就被破坏了。常野心里想,这天空与草原间美丽的生灵,难道不是一首诗吗?长安的那些个穷酸文人若见了此情此景,肯定也会写出好的句子来。

    常野挠了挠头,走上前,扒开茂密的长草,拾起还在抽搐的雁子。根据尾羽判断,这是一只母雁子,雁子下腹部被一只羽箭贯穿,染着血。与它同行的那只雁子应该是公的吧,在他头上哀鸣,不愿离去又无可奈何。

    苏铁迟走了过来。

    他跟常野一样,今年都是十八岁,再过两年就要行冠礼。

    穿着略显单薄的猎装,苏铁迟颇为神采奕奕,他的面颊像是在深秋的寒风中被刀刻出来,棱角分明,身形则是高大清瘦,气质上像是个苦吟的诗人。但也许是年龄的缘故,他看起来并不完全像是一个壮汉,嘴唇上也只有薄薄的一层绒毛,有一种特殊的少年气。

    草原气候干燥,苏铁迟的嘴唇有些干裂。鼻子也有点红,显然在寒风中猎雁是一个磨人心性的活动。

    “我的箭术越发精进。”苏铁迟看到了自己的杰作,自信满满地说。

    “啧,这对雁子一看就是夫妻,大雁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真是煞风景......”常野作出很夸张的痛心疾首状。

    苏铁迟没有接话,他收起了弓,拿过常野手中的雁子,像是有人催促着他一般,自顾自地向金帐走去。

    ......

    炉火通明,常野与苏铁迟相对而酌。

    “你想好接下来怎么做了吗?”常野在用炉火温酒,

    “还没。”苏铁迟答。

    “我们是不是就要回长安了啊。坐了那么久的马车来到这草原,无功而返,令人唏嘘。”常野叹了一口气。

    “我猜是这样。”

    出发之时,他们都心气高昂,此番出使匈奴,成为汉家使节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倘能顺利完成外交任务,平安归国,少不了钱财赏赐,甚至运气好了还可以捞一个官职。

    然而到了草原他们开始觉得事情并不是自己想的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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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总是阴沉着脸的单于王收了礼物。对于外交的核心事情却闭口不谈,似乎并不打算与使团交涉。

    常野很焦急,但他和苏铁迟不过是普通使节,并不算是正规特使,真正的谈判不是他们能插手的。

    两大杯下肚,常野的身子暖了起来,搓搓手,希冀地说道:“但说不定我们还能回长安过年。”

    “你很想回长安吗?”

    “留在这里是浪费时间。”

    “这要看主使的意思。”

    常野点了点头,其实掐指算算,他们也有些日子没见过主使了,因为他住在头曼城内,而常野和苏铁迟住在城郊。

    “不管什么时候回去,在这之前。我要实现自己的计划。”苏铁迟头也不抬地回答。

    “什么计划?”

    “十月匈奴会有一场狩猎大会,猎得猎物最多者为英雄,会得到单于的赏赐。

    我对赏赐不感兴趣。但会猎之时,若我夺得魁首,这就会是我们扬大汉国威的最好机会。”

    常野瞪大了眼睛,然后用力地鼓起掌来。

    “好!”

    “少年豪气,我看好你。来,干杯!”常野接着举起酒樽,动作有些激动,些许酒液甚至洒了出来。他向苏铁迟致意,一饮而尽,长吐了一口气。

    常野对苏铁迟的武功与骑射是很了解的。

    他的父亲是已故的破虏将军苏建,虎父无犬子,苏铁迟继承了他的剑术,夺得魁首想必是探囊取物。、

    苏铁迟也举起了酒杯,但只抿了一小口。

    另一方面,常野与苏铁迟虽是好友,但性格迥异,可能是因为苏铁迟出身名将之家,行为很是保守克制,每次喝酒的时候也绝不饮醉。

    但常野不同,他是来自乡下的人,不懂那么多规矩与礼节。浮生若梦,为什么不及时享乐呢?

    常野喝酒总是全身心投入,执金樽论英雄,每喝三大白,就开始吹起长安城的牛皮。跟身边的苏铁迟说:嘿,你看,我每次喝醉了酒,就感觉长安所有的美妓都向我投送怀抱,将来我一定要挑最漂亮的娶回去,人家说那个叫花魁。我娘亲要是知道了,必然会感慨她的儿子如此成器。

    酒精藏不住人的愿望。常野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都是通红的。

    只是每每提到这个,苏铁迟就沉默不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酒至半酣。

    “对了,你身上带有盐巴没有,这烤雁子肉还蛮好吃的。”常野吧唧着嘴,唇上流油。

    “你不是说我煞风景吗?”苏铁迟没好气地对他翻了一个白眼。

    常野冷哼了一声,

    “话说你为什么没有把那只公的也射下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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