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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黑狗是人

    秋天是离别的季节,可人们不应该伤感,因为相遇才是离别的开始。

    李相思觉得难过的时候开心,开心的时候难过很有人生的哲理。好赌和尚则认为值得你难过的事,其实并不值得,值得你开心的事,其实也并不值得。司徒追风一听就头大,骂了一句狗屁不通,该难过就难过,该开心就开心。黄酒和尚则认为难过和开心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就好比春天的桃花可以在秋天酿成酒,夏天的树枝可以在冬天当柴烧。

    正是因为有了不同的思想,所以才有了不同的人。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李相思一样,那该是多么的无聊。

    幸好李相思是独一无二的李相思。

    九月的桂花开的正香,他忍不住伸手摘下一枝,可没走多久,他就觉得桂花也没那么香了。前面的菊花开的颜色正好,可当李相思走近的时候,发现自己其实也没那么喜欢菊花。李相思想了半天才找到原因,原来自己也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他拍了拍背上的剑匣,觉得自己不应该背着它,还是换做银票放在身上才是最明智的。

    空无一人的路上突然出现了一群羊,一只黑狗在里面乱窜,他们受到了惊吓,慌不择路,向着李相思冲来。

    一个小女孩在不远处的田地里边哭边喊,可她实在是有点小,怎么跑都撵不上羊群,一个不留心被绊了一跤,就要摔倒在地。

    李相思愣了一下,他还是决定先救小女孩,尽管她可能把羊群看的比她的命还重要,但在李相思看来,人命始终要比羊的命重要。

    小女孩从他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发出开心的笑声,原来羊群停了下来,黑狗被赶跑了。

    只见一个皮肤黝黑壮硕的青年站立在头羊的脑袋上,手持阎王尺,潇洒之极。他眉宇之间有一股极其浓重的正义之气,只需要你看一眼,你就能记住他。不是最难断的案他不断,不是最苦的人他不帮,不是志同道好的朋友他不交。江湖人称“清风一尺,排忧解难”,当今六扇门的春风使,刘清风。

    “谢谢叔叔。”

    小女孩谢过李相思,又跑向羊群,对着那帮她拦住羊群的人道谢:“谢谢帅叔叔。”

    李相思无奈的叹了口气,为什么我不是帅叔叔?我难道没有他好看?

    “那是因为对于她来说,这些羊的命,比她的命更加重要。”

    中年招呼道:“李相思,好久不见。”

    李相思回道:“刘清风,好久不见。你怎么出现在这里,不会是专程过来赶羊的吧?”

    “说来话长。”

    当下两人边走边聊,刘清风一一细说了近日江湖的命案。

    “别离山庄的庄主柳离亭死了?”

    “正是。估计凶手是借着陈八刀陈总镖头的信笺,才顺利地进入了别离山庄,然后杀害了柳庄主。”

    “江湖中善于画画,又精于剑法的人,不过五人。多情谷的丹青剑客林知墨,碧水寒潭的妙手书生许应观,天残山庄的独臂大师徐一笔,赊命崖的烟霞居士谢来客,还有不涉足江湖蓬莱仙山的白梅仙人曲留白。”

    “但据别离山庄的管家所说,凶手不过弱冠之年,他们五人当中最年轻的也已迈入不惑之年。。”

    李相思接过刘清风递过来的画纸,忍不住喝彩,当真是妙笔生花,断剑栩栩如生。

    “一身白衣,弱冠之年,画的一幅好画,让陈八刀死在自己的成名绝技之下,一剑刺死柳庄主,看来江湖当真是卧虎藏龙。”

    “李相思,你可能见过这样的人?”

    李相思想了想,摇了摇头,“不曾。”

    远处,一缕烟火在天空绽放,李相思回头一看,正是明月楼的方向。那烟火正是六扇门传递消息的信号。

    “李相思,后会有期。”

    刘清风话音未落,人便如同一阵清风,消失在了路上。

    小镇名叫佘家镇,是方圆十里最繁华的地方。这里不仅有全国通用的亨通银票,也有几家规模不小的老字号当铺。街道上人来人往,有着来不及清理的羊粪,随处可听见的羊叫声,显然这里周围的居民大多以养羊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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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晌午时分,李相思在路口找了一家面摊,来了一碗羊肉面。

    面摊老板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大叔,唤做佘六,做的羊肉鲜嫩可口,没有一点羊膻味,这让李相思眼前一亮,便和佘六聊了起来,谈论着一些做羊肉的秘法。

    吃是一门学问,人生在世,不是为了吃苦而来的。

    “六叔叔,你快去帮帮我阿爹,他快被黑狗打死了。”

    一个哭哭滴滴的小姑娘自镇口跑了进来,似是没有了力气,踉踉跄跄的栽倒在面摊前,看到李相思,眼前一亮,“叔叔,你可以帮帮我爹爹么?”

    “小甘薯……”佘六还没来及问清楚情况,便见眼前人影一闪,面桌上放了五文钱,李相思抱着小甘薯瞬间不见了踪影。他连忙招呼自己的老婆看摊,向镇外跑去。

    黑狗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很像狗的人。

    李相思看到他才想起来自己早已见过他,他当时还觉得羊群中混入一条狗有些奇怪,不想却是一个人伪装成狗。

    地上躺着一名男子,喉咙处鲜血不止,刚刚被黑狗咬破了喉咙。一名中年妇女死死的握着手中的玉珏,痛苦流泪,“你们只给五两银子,这怎么够我家男人看病。我已经说不卖了,你怎么还要上门来抢?你就不怕官府的人来抓你么?”

    “你男人这痨病没得治了,我已送他归西,你又能找一个好的婆家,你应该感谢我才是。你手中的玉珏就是个赝品,佘老爷看你们可怜才大发慈悲给你们五两银子,够你们母女两生活了。你要是再不交出玉珏,我就杀了你,再杀了你女儿。”

    中年妇人怒道,“你们这些畜生,我和你拼了。”

    黑狗阴冷一笑,纵身反扑,把中年妇女摔倒在地,照着她的喉咙便欲下口。

    他的口水流了一地,却始终差一寸距离,怎么也咬不到中年妇女的喉咙。一双手拍在了他的肩膀,仿佛一座山压的他喘不过气。

    “娘,你没事吧?”

    小甘薯吓得眼泪直流,连忙把母亲从黑狗的獠牙下拉出去,两个人一起抱头痛哭。

    “你找死……”

    黑狗双腿一蹬,想要翻身后扑,却只觉得眼前一黑,听到了脊骨断裂的声音,晕死了过去。

    佘老爷并不老,他才四十出头,经营着一家当铺,比起佘老板,他更喜欢别人称他老爷。

    那种感觉就像是阳光下的秋风吹落了一树的落叶,让人感觉到舒服。这个时候,他就会忘了自己的本名,佘小狗。

    越是想要忘记的事情,越是不肯忘掉。佘老爷缺失的左手食指每天都在提醒他,那些无法消除的回忆。

    人生就是这样,缺失的东西永远无法弥补。就算他再有钱,他也无法温暖自己的童年。就算他养了一条黑狗,把他当做自己的左手,可缺失的食指怎么也不会长出来了。

    他低头对自己的那早已结了疤的伤口嗅了嗅,似乎还有烤鱼的气息传来,如果自己当年没有钓到那条大鲤鱼,如果自己没有和地主家的儿子争抢,自己的食指会不会依旧完好无损。

    童年的他不理解,钓了一条大鱼,却害自己断了食指。现在的他明白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不但懂得这个道理,还十分享用。

    富人和穷人是有差别的,不光衣食住行,就连呼吸的空气都是有差别的。比如他现在呼吸的空气,里面有淡淡的桂花香味。而下午来当铺典当玉珏的中年妇女,呼吸的空气,是西北风的味道,冰冷而饥饿。

    黑狗去了一个下午还没有回来,这让他有些不高兴,他在想自己这次要打他断他的左腿还是右腿?

    黑狗是佘老爷从路边捡回来的,那时候他五岁,不知是离家出走,还是被父母抛弃了。佘老爷把他从路边捡了回来,打断了他的两条腿。

    黑狗不是一条狗,但他却愿意做佘老爷的一条狗。现在的他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叫,什么时候不该叫,什么时候摇晃尾巴,什么时候趴着睡觉。

    他虽然是人,但一直被佘老爷当狗养着,必要的时候,帮佘老爷去咬死那些来当铺典当东西又反悔的人。

    夜幕降临,月亮爬了上来。佘家镇也从白天热爱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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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的姑娘变成了夜晚沉默寡言的老妪,三三两两的夜行人,几声狗吠,惊吓起几只野鸟。

    今天的生意并不好,佘老爷的心情有些烦躁,他快控制不住自己的右手,想要抽起鞭子,找一个人狠狠地抽打一顿。

    就在这时有脚步声传来,脚步声很轻。

    佘老爷站了起来,他以为是黑狗回来,不想却看到了一张少年的面孔,就算在微弱的灯光之下,依旧英气逼人。

    尤清在佘家镇漫无目的的走着,他想杀人,又不知道该杀谁。作为一名剑客,杀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对他手中的剑来说是一种侮辱。

    当铺的名字叫有来无回,他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他想走进去,和那昏黄的烛灯叙叙旧。

    蜡烛燃烧自己,流下眼泪,疼么?不疼,做一个无情剑客,也应该是不怕疼的。

    “客官,深夜来访,可是要典当什么东西?”

    佘老爷面带微笑,就像一个慈祥的老伯,尽管笑容很假。

    “当?”

    尤清摸了摸身上的口袋,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把手中的剑递了过去,“就当它吧。”

    佘老爷微微一愣,眼前的杀气似乎在一瞬间浓烈了很多,他看着眼前沉静的少年,左手握剑,右手蓄力,随时准备拔剑。

    佘老爷恰到好处的伸出了右手,很平常的伸在了身前,既不前放一寸,也不后退半分,他在等待着年轻人把剑放在他手中,这个距离,如果尤清拔剑,他至少有十种方法避开那一剑。

    尤清微微一愣,可就在这一愣之间,他藏了一身的杀气突然出现了缺口,他不确定自己能够一剑致命,对于一名剑客来说,不自信是最为致命的打击。

    杀气瞬间消失了,少年又摇了摇头,反悔道:“可我就剩一把剑了。”

    佘老爷皮笑肉不笑,“公子是否还有别的东西可当?”

    佘老爷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年轻人也太心急了,甚至有些不礼貌,他话还没说完,尤清便不见了。

    屋外传来一阵“索索”的声音,好像是一条被伤了七寸的巨大的蟒蛇在地上爬行。

    “老爷,救我……”

    黑狗从门外爬了进来,手脚血肉模糊,他痛的眼泪直流,身体不停地发抖。

    佘老爷急忙上前查看,摸了摸黑狗的颈椎,已被人一拳打断,这一辈子已不可能抬起头了。

    “是谁把你打伤的?”

    黑狗想要摇头,可是他却有心无力,只能摇了摇双手,“不知道……”

    佘老爷又问了几个问题,黑狗一概不知,只知道自己被人一拳打断了脊椎,然后醒来后便一路爬了回来。

    “不能咬人的狗,活着也没什么用。”

    佘老爷扭断了黑狗的脖子,看着一地的血水,无奈的叹息,真是劳碌的命,又要清理到大半夜了。

    李相思走进当铺的时候,佘老爷刚刚打扫完院子。他其实早已来了,但他觉得地脏了,总要有人扫,既然需要人清理,那个人为什么不可以是佘老爷?

    他觉得很有道理,况且看人打扫卫生,自己并不累,他便一边赏着月色,一边想着他好久没见的朋友公孙义。

    公孙义是个哑巴,但他却能听到别人说话,看得懂别人的唇语,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李相思虽然觉得人的眼睛会说话,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但远不如听懂别人的唇语有意思,尤其是你可能一不小心便听到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坐在一间瓦房上,已经看到佘老爷问候了不下十次野狗的全家。

    他甚至还听到了一个秘密,自己从小甘薯妈妈手中花二十两银子买下来的玉珏竟然是还阳玉诀,竟然可以让太监再次生根发芽。

    佘老爷不是太监,却和太监一样,失去了一些男人本应该有的东西。

    李相思看着手中的玉珏有些尴尬,这要是让喜欢他的姑娘们知道了,指不定笑话自己三天三夜,说不定还会扒了自己的裤子一探究竟。

    他决定要先去把佘老爷打得屁股开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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