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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沙场烽火侵胡月(二)

    梁祯并不喜欢麴义,一来是因为,这家伙在历史上实在太能打仗——八百步兵就敢跟公孙瓒的三千白马义从硬碰硬。二来,麴义的为人确实不怎么样,先是背叛韩馥,归顺袁绍后,又居功自傲,心怀不轨。三来,麴义虽只是一个军候,可却直属邹靖,不归梁祯管。不归梁祯管,就意味着在作战中要跟云部抢功劳,在平时,要跟云部抢物资。

    邹靖似乎对梁祯心中的小九九一无所知,两天后,便在皇甫嵩、淳于琼等人的祝福中,领着新组建的破虏校尉部,两千多军士,浩浩荡荡地启程开往并州。

    当时,从冀州到并州,主要有两条路,一条是先抵达邯郸,然后走滏口径,进入并州上党郡。第二条是先抵达常山,然后走井陉,进入并州的太原郡。这两条路中,滏口径因为连接的是匪患猖獗的上党,因此邹靖选择走井陉,以便先让部队在较为平静的太原郡修整一翻,而后再与并州匪军或是屠各胡交战。

    在东汉时代,经济中心从关中向黄河以北转移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因此作为河北四州之最的冀州,更是被称为“天下之重”,其富庶程度可见一斑。因此,哪怕是战乱已经持续了将近两年,冀州乡间的许多村落,都还可以见到炊烟袅袅,田野之中,也尽是金黄的麦穗。

    部队在金黄之中行进了十余日,视野的尽头忽地升起一座高山,这山之高,乃至于只有山脚露在云巅之下,山腰以上的地方,就全看不见了。

    麴义说,这山就是太行山,它就像一堵天然的墙,将并州与冀州分开,只在中间,留下八扇小门,供两州的居民交流。而梁祯等人即将行经的井陉,便是八条通道中,较为著名的一条。

    因为这条井陉,在三百多年前,曾经发生过一场举世闻名的战役:背水一战。在这场战斗中,兵仙韩信仅用一万二千人便大败赵王歇和成安君陈余率领的二十万赵军,从而一举平定赵国。

    梁祯一走方知,这井陉果然险恶,但见两侧,群峰险峻,山高崖深,而中间的井陉,就像是用一把斧子在一块大石头中劈了一斧而形成的裂缝——既狭小,又难行。别说粮车这些笨重无比的大家伙了,就是身手最灵活的人,都有许多地方差点过不去。

    进入井陉的第二天清晨,邹靖找到梁祯:“梁司马,这井陉,山高路险,难行得很,辎重、车辆、以及骑士曲,只怕一时半会,是过不去了。但支援并州已经拖不起一刻钟了。所以,你就带着材官先走吧。”

    “诺!”梁祯拱手一揖,“校尉请放心,某一定不负校尉所托。”

    别过邹靖,梁祯便立刻找来自己的属下们,开始部署进军的顺序。

    此时,云部共有两个曲以及一个直属于梁祯的熊罴屯。其中,两个曲都是依照北军的曲为模板,在广宗组建的五百人大曲,由黑齿影寒及段二三担任军候,熊罴屯也有一百多人,由章牛统领。

    其中,熊罴屯是绝对的精锐,无论是兵员素质还是武器装备,都与另外两个曲无法比。而那两个曲中,又以黑齿影寒所带领的曲为精,至于段二三所领的曲,梁祯觉得,他更应该叫收容队或是杂活队。

    因此,在梁祯的部署下,章牛将率领熊罴屯的军士作为前锋,在前头探路开道,而自己则跟黑齿影寒的曲一并行进,至于段二三,就负责跟在大部队后面,收容前面掉队的兵士就可以了。

    三天后,梁祯统领的前锋终于走出了秋意浓郁的太行山,可等待他们的,却不是盼望已久的修整,而是三名心急如焚的骑驿。

    原来,就在几天前,屠各胡再次南下打秋谷,兵峰已经越过雁门关,直逼并州的州治晋阳县。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在屠各胡南寇的前一月,黑山匪军又在上党郡大败官军,几乎将整个上党郡都攻占了,这还了得?于是乎,并州刺史张懿,亲自率军前去上党与黑山匪军交战。也就是说,此时的太原郡,兵力空虚,对于南寇的屠各胡,压根就没有还手之力。

    “根据往常的经验,屠各胡南下劫掠,往往会持续十五至二十日,如今只过了五日,也就是说,他们正抢得起兴。”梁祯在一块大岩石上铺开舆图,“他们有两项优势,一是有马,速度快,可以远远地避开我们。二是化整为零,现在的他们定是百十一股地分散在各县、乡之中,我们想要将他们一网打尽,十分困难。”

    “这些胡人,就像一群苍蝇,打又打不着,赶又赶不跑。”章牛吹胡子瞪眼道。

    “不过这次,我们定要让他们付出点代价,好让他们知道,我大汉的国土,不是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梁祯的脸上,忽地浮起一抹奸邪的笑容,“我们做个局,将他们一网打尽。”

    “一网打尽?”

    “嗯,屠各胡抢够了东西,就一定会撤回塞外,而在太原郡,想出塞,最近的便是经过原平进入雁门郡,再从雁门郡出塞。而我们,就是要在原平,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到时候,胡虏掠夺的钱财,就都将成为他们的累赘。”

    “从这里去原平县,还有两百里路,我们现在就出发,一定得赶在他们前面。”

    并州的九月,太阳依旧是那么毒辣,但群山之间,狂风已开始呼啸,因此身体的感觉也很奇怪,一方面是后脖颈处传来的阵阵炽热,另一方面,是迎面而来的阵阵带着寒意的清凉。

    酷热之下,清凉之中,云部的七百军士已经在原平县的一处名为石塔沟中排开阵势,等着迎战刚刚渡过滹沱河准备返回塞外的屠各胡。

    这伙屠各胡,总共有三千多人,为首的是一个叫卜力珊的精状汉子,他是屠各胡的一个小帅。今年,可是他们的“丰年”,不仅“收获”了四千多石的粮食,更俘虏了两千多名俘虏,其中还有几个是“国色”,除此之外,铁器、铜器、金器更是数不胜数。

    或许是因为收获太丰,乃至于乱了心志,当卜力珊说道斥候回报说,前方出现大队汉军时,他仍然没有将放在马鞍上的少女扔下马,反而一手继续玩弄着少女光洁的皮肤,一边满不在乎地道:“切,不就是几个蛮子吗?有什么好怕的?”

    “就是,待某去,将他们的脑袋统统割了。”卜力珊手下的一个百骑长满不在乎地拍了拍自己刀鞘上镶嵌着两颗宝石的弯刀,向他请缨道。

    “很好。去吧,哈哈哈哈。”卜力珊用力捏了一下马鞍上的少女,“呦呦呦,你可要乖乖的哦,马上就到家了。”

    百骑长带人离开后,卜力珊还不忘跟身边的人分享他在打秋谷时的经历:“嗨,这汉蛮就是柔弱,弯刀轻轻一弯,要换成草原的勇士,连血都不会流,可这汉蛮,脑袋竟然就掉了,而且,血还喷得老高。”

    “哈哈哈哈,对对对,特别是汉蛮的小孩,马蹄子轻轻一沓,脑浆都出来了,啧啧啧,那雪白的脑花啊,喝起来就跟马奶酒一个味!”回话的是卜力珊的侄子胡突泉,此人年仅十四,却已能举起千百斤重的大鼎。且他骑的这匹紫燕骝,更是他十二岁时,亲手驯服的,当时这匹烈马驮着他跑了两天两夜,包括卜力珊在内,大伙都以为他死了,怎知,他在第三天,却抓着紫燕骝的鬃毛,将紫燕骝给骑了回来。

    “不过,汉蛮最好的,还是他们的女子,看啊,这小妞的皮肤,美得就跟他们的丝绸一样。哈哈哈。”

    与卜力珊的满不在乎不同,梁祯进行了非常仔细的排兵布阵。他根据战场两侧都是山石,只有中间有一条通道的特点,让兵士们排成一个方阵。方阵的最前端,是一排巨大的方盾,方盾之后,俯伏着三行身穿铁甲的刀斧手,刀斧手之后是八行弓弩手。

    弓弩手后方,才是长戟兵和刀盾兵。这个阵法,其实就是历史上,麴义用来大破公孙瓒骑兵时的阵法,现在恰好为梁祯所“借用”。

    烟尘渐起处,一队屠各胡的骑兵黑压压地涌了过来,同时军士们脚下的大地,也开始颤抖。与大地一块颤抖的,还有军士们的内心。因为他们虽然都是经历过广宗战火的老兵,但步兵跟骑士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更何况,是千百骑一并冲锋的“奇景”?

    等安定下来后,一定要做反骑士训练。梁祯悄悄地摸了摸额角上的细汗,他知道,在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战场上,哪怕其中的一个小因素发生了一点小变动,战争的结果也会是千差万别。梁祯不知道,自己的部曲跟麴义的到底有多大差别,因此他只能祈祷,自己的军士也能顶得住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不是先行崩溃。

    “一百五十步!”身边的观察兵开始报告屠各胡与军阵的距离。

    “放近点。”梁祯道,他知道在步兵跟骑士的对抗中,放箭的时机很关键,早了,一轮箭矢就浪费了,晚了,下一轮箭矢就没机会施放了。因此,梁祯在心中一遍遍地提醒自己,要小心翼翼地估算时机,否则,就会先输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