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可成看了看乱成一团的绥德城:“怎么成了这个鬼样子?”李过说:“我们人手不够,一个街区一个街区地平靖吧,平定了一个街区,就放下街闸或者用柴草扎成的栅栏把路堵上,到了天亮,差不多也就搞完了。”不管他们是义军、农民军还是流寇,来绥德的本质目的都是来抢劫的,不是来维护治安的,但是绥德城乱成了这个样子,总不能看着不管。何况饥民和乱兵这样乱抢乱烧,他们也根本没办法像在米脂那样精确地去抄家,还很可能被饥民乱兵杀伤。所以不管是为了绥德的老百姓还是为了自己,他们都要先恢复绥德的秩序才行。
谷可成和李过向袁宗第询问了一下情况,决定把人分成四队,谷可成、李过、袁宗第、刘芳亮四人各带一队,以本地人为前导,农民军在后压阵,沿着四条主要街道前进,制止饥民和乱兵的劫掠,让所有人各自归家,不许出门。按照李过刚才所说的,每清理一段街道,就用路障封堵。袁宗道和马世耀、马世泰继续留守城门,接应后续人马。刘芳亮连李自成的面都没见过,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首领之一,谷可成和李过以为他是田见秀的朋友袁宗第的朋友,袁宗第以为他是袁宗道的朋友,其实袁宗道也只知道他是马世耀的朋友。但人才毕竟是稀缺的,刘芳亮用二十个乡勇打垮了五十个官兵,这战绩谁能不佩服,又有李千户的脑袋当见面礼,立刻就被接纳为自己人了。
田见秀指挥的第二队人马很快也到了,也投入了恢复秩序的战斗中。绥德卫军户大多沾亲带故,又都是本地人,参与抢劫一般都是报复与自己有旧怨的乡邻,一见有同袍带着流寇来制止他们,也就纷纷收手了。但饥民之中有很多都是外地人,而且由于长期饥饿,精神状态已经不那么正常,要制止他们可就麻烦得很了,很多时候都不得不动武。一直闹到天光大亮,城内才算彻底平静下来,火也被扑灭了。本地居民各自回家,军户在操场上集中,饥民被分成三批,由高杰、李过、张能分别在龙王庙、城隍庙、关帝庙三处看押。
米脂破城时,参与的人很少,领头的几个人又都是经验丰富的本地土匪,所以基本上是有的放矢,没有造成太大的破坏。绥德的情况就要惨得多了,大片城区遭到无差别的烧杀劫掠,街上横七竖八都是尸首。袁宗第带人把尸体都集中到了一个空场,等待家属来认领。很快,劫后余生的绥德人接到了一个通知:所有保甲、士绅、官员、胥吏、商户,辰中时分到州衙开会,不到立斩。
已经被农民军控制的城区自不必说,就连没有被饥民打破,依然由乡勇团练控制的三处街坊都派了代表来开会了。毕竟现在流寇势大,还是敷衍一下为好,看起来这伙流寇还算好说话,打算“文抢”,也就是勒索一批钱粮便撤走,别把他们惹火了,改成“武抢”可就不好玩了。
最终被叫到州衙开会的有一百多人,堂上堂下都站满了。其中也有一些其实只是普通百姓,传话的衙役怕来的人少了大王们不高兴,临时拉来充数的。只见知州的座位上坐着一个流寇头目,二十多岁年纪,中等个头儿,皮肤黝黑,看起来杀气腾腾。所有人都吓得两股战战,不敢作声。
王瑾看了看这些噤若寒蝉的“民意代表”,估计人来得差不多了,按照说书时的习惯,把知州平时用的惊堂木拍了一下,吓得下面的人一起来了一大哆嗦。王瑾说:“各位父老乡亲,你们不要害怕,我们不是土匪,乃是大名鼎鼎的闯将的队伍。”
其实“闯将”这个词王瑾在这辈子都是半个时辰前才听到的。他们的队伍总得有个名头,但李自成又不能直说自己是米脂李自成,那会连累家乡的亲戚,于是李自成便按照各路反王的通行习惯给自己取了个绰号。此时李自成知道的反王,也只有横天一字王王嘉胤、不沾泥张存孟、闯王高迎祥、革里眼贺一龙这寥寥数人,便信口给自己取了“闯将”这个绰号。他哪里知道,这个“闯”字最终竟然会成为华夏衣冠最后尊严的象征。
当然,如果这个时空还能再发生这种事,王瑾还不如现在就抹脖子。
王瑾说:“我们不过是从贵地过境,未杀一人,未抢一物,可是绥德城中的官绅却屡次三番袭击我们,是何道理?”一个不知什么身份的老人乍着胆子说:“大王容禀,我等都是安善良民,都是极力主张与贵部两不相犯的,只可恨劣绅马芸桥,此人阴险毒辣,平素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乃是绥德一大害。攻打贵部,乃是他马家寨乡勇所为,实与绥德百姓无干。”
马芸桥不是什么好人,虐待长工、盘剥佃户、欺压乡邻、殴打良民这类的事情自然是有的,但是王瑾从袁宗第、马世耀口中,也没听到马芸桥干过什么杀人害命的事,不至于像这老头说的这样十恶不赦。王瑾说:“昨夜饥民抢米,马芸桥在混乱中被打死,此事我们也就不追究了。”其实下手杀马芸桥的是绥德卫的一个下级军官,几年前他原本定了一门亲事,但是马芸桥突然也看上了这个姑娘,姑娘的父母本来就不愿女儿嫁给丘八,又贪马家的彩礼,便毁了婚约,把女儿给了马芸桥当姨太太。这姑娘去年病死了,这个军官对马芸桥的恨意更深了一层。马腾龙夜袭失败后,李自成从俘虏口中已经知道了马家寨的位置,马芸桥担心流寇攻打马家寨报复,便带着家眷住到了城里的一处房产。没想到趁着城中大乱的机会,那个军官带着一群兵丁杀上门来报复,将马芸桥一家屠了个干净。既然闯营打算收编绥德卫的军户,对这种事也就不便深究了。而且事情发生的时候,闯营还没进城,也没有申明军纪,真要是追究,不免成了不教而诛。何况在这个年代,杀仇人全家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像王瑾这样坚持不杀家属的才是异类。在他的评书里,宋江杀黄文炳全家都变成了把黄文炳一个人扔进江里淹死。其实在大明朝,像宋江这样只杀黄文炳一家,不动黄文炳哥哥的行为已经算是非常文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