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汉四年仲春初,头曼城郊。
午后,苏铁迟和常野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暖阳格外和煦,辽阔的地平线把天地分为两半,一半是绿意渐浓的草原,缀有牛羊点点,另一半是碧蓝如洗的天穹,视野里还有两片形状单调的云。沉寂已久的土地再次暴露在阳光下,除了青葱色的细草冒出,还有格桑花最先露头,但只是有了花苞,匍匐在地上,还没有盛开,细细的花茎是嫩绿色的。如果不仔细观察,很容易将它与马草混淆。
开春以后,常野常常做这件事情: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长草绕过耳畔,碰到他的脸颊,痒痒的很舒服。又过了一会儿,可能会有黑色的小虫子爬到他身上,常野分不清那是什么虫子,他会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头,悄悄蓄力,然后用力把虫子弹飞。
他们刚吃过午饭,是常野煮的野兔汤。兔子是苏铁迟猎的,常野把它开膛洗净,慢慢的煮好,撒上几粒粗盐。肉质很是鲜美,只不过略微有一些腥。
常野觉得肚子热烘烘的。
此刻,躺在草地上,感受着暖阳的温度,常野突然想起自己家乡的土狗来。土狗就喜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睡觉。如果被人惊动了,土狗就会翻个身,然后接着躺平。
躺平是真舒服,常野心里想。
只不过今天苏铁迟也陪他躺下了,两个人呆呆地望着天空,天空也望着他们。
歇了一会儿,常野从草地上坐起来,拿出怀里的酒囊,饮了一口。由于喝得太急,他呛到了,咳嗽了好一阵。
“来点?”常野摇晃了一下酒囊,对着苏铁迟示意。
“算了,我不太想喝酒。”
“不喝也罢......我自己喝。”
“嗝——”常野打了个饱嗝,伸了一下懒腰。
“咱们什么时候回长安啊?”
“不知道,这要听主使的命令,应该不会太久。”
"要是明天就能回长安该多好,不知道今年的花魁是哪家的女子。我猜要么是落英坊的,要么是莳花馆的。当然还是莳花馆的可能会大一些,他们据说有着皇家背景。"
苏铁迟并不太理解,“皇宫里的人也去这种地方?”
“那是自然了。好看的佳人谁不爱......据说赏花会也是由某位有权势的人举办的。”
“谁?”
“我不知道,这辈子我要是能和这种人搭上关系,或者成为有权势的人就好了。”正说着,常野嗓音一滞,叹了一口气。“唉,多半是不可能。”
常野又猛灌了几口酒,酒囊肉眼可见地瘪了下去。
苏铁迟猛然发现,最近常野喝的酒越来越多了,他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经常烂醉如泥,像是长安街头醉生梦死的流浪汉,身上带着铺天盖地的酒气,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只要给他一壶酒,就能忘乎所以。
“你不开心?”苏铁迟问。
“嗯。”
“
(本章未完,请翻页)
说说看?”
“其实也没什么。”
于是苏铁迟就不再问了,他笃定常野会自己开口。
过了一会儿,常野果然憋不住了,絮絮叨叨地说起来:“我一直是很渴望功名的,这趟来草原却是一事无成。”
“一事无成么......”苏铁迟没有搭话,他想了想,自己这段时间跟随李云烈学了剑术,收获还是不算小的。
“我识的字不多。长安那帮读书人,只需要写写字就可以谋得官职与银两。我很羡慕他们。但是我做不到。像我这样的乡下人,想要出人头地,往往只能去战场上搏命,能活下来便可求得一个小官,将来也可以娶个媳妇。活不下来就用破布裹着,埋在战场上,没人会记得......"
常野闭上眼睛,慢慢地说着。“但是我举不起剑来。兵器握起来冰冰凉凉的,我不喜欢。没什么武艺的人,在战场上完全就像个老鼠。”
苍穹悠悠,起了一些微风,天空中的那两片孤云被吹散,变换了形状,距离也越来越远。
“我很想要功名和花魁。”
“为什么?”
常野白了苏铁迟一眼。
“为什么不要呢?”
顿了顿,常野道:
“不过你父亲是苏建,大名鼎鼎的破虏将军,你还有个未婚妻,都说公孙丑长得一点也不丑。虽然说那婚约可能不作数,但我很羡慕你的。”
“其实我没有很在意这些。”
常野翘起了腿来,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摇摇晃晃。
“我知道你不在意这些,因为你不是俗人。什么是俗人呢?我就是个俗人,对于俗人来说,功名与美人,缺一不可......但我只是太子府上的门客。他有很多门客,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只是默默无闻的一个。”
“是这样的么?”苏铁迟喃喃道。
“这是个浅显的道理。你已经拥有了不错的家世,还有未婚妻,况且你还有高超的武艺,你也许觉得这些可有可无。但人都是这样,对于自己已经有的东西满不在乎,而对于自己没有的东西,就算是死到临头的时候,你还是回想起来,那个东西我还没得到。”
“这种事情,做梦都忘不了的,况且我没有的东西还那么多。”常野又补充道。
“言之有理。”苏铁迟说。
两人继续望着天。
刚起的微风此刻又停了,那两片云便一动不动,模样就像是两只躺平的土狗。常野伸出手,比比划划,想要抓住它们。
“阿斯娅是不是有点喜欢你啊?”他忽然问。
苏铁迟没有吭声。
他其实曾经思考这个问题。
阿斯娅是匈奴右贤王的女儿,苏铁迟是抗击匈奴入侵的破虏将军苏建的儿子。某种程度上,他们应是彻底的敌人。可是因为机缘巧合,苏铁迟在狩猎大会上认识了阿斯娅。这个淳朴善良的少女经常来找他,听他讲中
(本章未完,请翻页)
原的故事。即使是在大雪积山的凛冬,少女还是慢慢地走很远的路,从城里走到城郊,身上落满了雪。
苏铁迟多次劝她少来,可她还是要来听故事。可是阿斯娅又不专心听故事,经常听着听着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人只会在信任的人面前睡着。
结合以上种种,苏铁迟觉得阿斯娅可能对他有某种情愫。这种情愫是喜欢?他并不知道。古书上对喜欢这种情愫的形容是:“寤寐思服。”苏铁迟想了想,自己从来没有在梦里梦见过阿斯娅。
也不知道阿斯娅有没有梦见过自己。
犹豫了一会儿,苏铁迟尝试性地推测:“可能有一点吧?又可能没有。”
“那你呢?你喜欢她么?”
喜欢?
这一问更让苏铁迟怔住了。
苏铁迟认为阿斯娅和阿丑是不一样的。阿丑和苏他之间,有一封作废的婚书联系,况且他们彼此并不熟悉。而苏铁迟和阿斯娅之间算是熟悉,但由于身份限制,说是朋友都有点怪异。
“不要再说这个了。我暂时不想思考这些。”苏铁迟语气果决地说道。
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搁置。
常野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虽然我和阿斯娅没说过什么话,但我觉得她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子的。要不,你也学李云烈留在这草原。他是降将,可你不一样,你可以做右贤王的女婿......”
苏铁迟一时无语,“你没有武艺,但我有。四服剑杀人不见血,信不信我一剑戳死你。”
常野缩了缩脑袋。
苏铁迟接着道:“况且她还有了婚约,右贤王给她安排的,对象是岱钦。”
“就是庆功宴上那个大嗓门的家伙啊。”常野撇了撇嘴。“阿斯娅看上去那么有灵气,却要嫁给这样的糙汉子。”
常野突然翻过身来,看着苏铁迟的脸,观察着他的表情。
“回长安后,你真的要退那个婚约?”
苏铁迟点也不看他,只是点了点头,“父亲去世后,我想外出游历,所以来做了使节。当时我觉得很多事情似乎并不正确,虽然现在也不完全明白......但至少我是笃定不把婚约当回事。”
“典型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常野又躺下了,缓缓道。
“总之无论如何,我们毕竟要回到长安。草原的这些都不重要。我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
“这样说也对,在我的家乡吴郡,是没人吃牛羊肉的。家家都捕鱼和养鸡。草原上的牧民们养些牛羊,要花费很多工夫,一不留神,牛羊就跑丢了,要时时看着。但我娘养鸡仔是很轻松的,养这个根本就不需要照看,也不需要做笼子。因为窝就在那里,如果离家出走的话,小鸡仔就没有东西吃。所以无论小鸡仔在白天走得多远,都会在天黑前回来的。”
苏铁迟道:“这么说,我们就像小鸡一样,长安就是窝。”
“孺子可教。”常野闭着眼睛道。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