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人的蜕变真的就在一瞬间。
从弃车而逃的那一刻起,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态完全不一样了。
之前哪怕事事有宝树带着,我都有种朝不保夕的惶恐,生怕下一秒花衬衫那伙人就会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抓回那个地狱般的医院。
但是现在,当我把宝树托付给我的佛牌,往自己脖子上一挂,顿时,仿佛有股重逾千钧的责任,在推动着我不断前行。
按照宝树的指点,我沿着路旁的丛林一路奔逃,同时不断回顾。
不得不说,宝树对环境的判断是很到位的。
透过枝叶的缝隙,我能看清路上经过的车辆,但有这些茂密的枝叶作为屏障,只要我自己不作死弄出太大的动静,车里的人不仔细看,是发现不了我的。
这么跑了估计有一两公里以后,我已经累得不行,正扶着树干大喘气,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引擎的轰鸣声和叫骂声。
也不知道是不是凶险的环境,激发了我趋吉避凶的本能,不等我想明白他们是不是追兵,我的身体就已经自己动了起来,提前一步做出应对,迅速趴在了地上,借着茂密的灌木丛隐藏住身形。
我趴在树丛里,大气也不敢出,看着一辆接一辆的汽车从我面前的土路上疾驰而过。
这下我看得很清楚,这些车果然都是之前停在医院停车场里的“熟面孔”!
我不知道他们来的路上,有没有发现撞进林子里的面包车和宝树,想来应该是有的,毕竟痕迹很明显,但很显然,一个死去的宝树,并不足以吸引他们的目光,这帮混蛋是铁了心不打算放我一马了!
“行,你们既然非要做得这么绝,那最好别让我活着出去,要不总有一天,我会把你们通通碎尸万段!”
匪徒们穷追不舍的态度,也激起了我作为一个湘人,骨子里与生俱来的血性和蛮横。
愤怒、仇恨、再加上连累了宝树的愧疚,像是燃成了一把火,将我心里最后一点息事宁人的想法给吞噬殆尽。
想起宝树说过南洋的法治远远不如内地,我终于不再犹豫畏缩,生平第一次放下了对王法的敬畏!
当然,要我就这么出去跟他们拼了,那我肯定是没那个胆子的,但如果花衬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相信自己绝不会再心慈手软!
“别怂,狭路相逢勇者胜……”
就在我不停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时候,匪徒们的车队已经从我身旁开了过去。
然而,当最后一辆车驶过我眼前,他们车后面拖着的一个物体,却让我血压上涌,差点没当场心态爆炸!
那是一具破布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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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尸体,血糊糊的,已经看不清真容,随着路上的坎坷上下抛动,但我从身形轮廓上一眼就认出,那正是宝树!
这些混蛋,他们抓不到我,竟然把宝树的躯体倒拖在车后,作为泄愤的对象!
“艹泥马!”
强烈到极点的愤怒,甚至让我有了一丝晕眩!
可惜现在已经离开了医院,又是大中午的,虽然宝树说百鬼的怨念已经纠缠在我身上,但我也不敢肯定,他教我的咒语是不是还有效。
要不然,就算拼着再被阴气侵蚀更深,我也要给这些杂碎来上一发诅咒,弄死一个算一个!
“这事没完!”
我痛苦地捂住脸,强迫自己不去看地上的血迹。
一阵疯狂的深呼吸后,我好不容易才把怒火强压了下去。
等车队走远,我也不愿再躲着,走出树丛,来到路中间,低头默哀。
南洋的烈日下,宝树的血和尘土混在一起,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深褐色,长长的一条,触目惊心。
我在血迹前缓缓跪倒,掌心按在湿润的血泥上,仿佛还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虽然我心里很清楚,这只是南洋炎热气候带来的错觉,但正是这种错觉,让我鼻子一酸,大颗大颗的眼泪已经情不自禁地涌了出来!
“宝树老哥,你放心,我会为你报仇的。”
我抓起一把混合了宝树的血和自己泪水的血泥,放进裤兜里,又头也不回地钻进了丛林。
尽管恨不得把花衬衫一伙全部千刀万剐,但我也明白,现在只剩我自己一个人,本就势单力孤,对方心狠手辣,还有枪,硬碰硬绝对是以卵击石,避着他们走才是上策。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能逃出去,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不过话又说回来,暂时按下报仇的念头,那怎么逃出生天,就成了摆在我面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宝树之前说只要逃进城里就安全了,但经历了这么多事,我却不敢天真地寄希望于只要跨过城区的边界就行了。
他说的“安全”,多半是有自己的人脉,可惜现在他死于非命,我想活命,就只能完全靠自己了!
而作为一个出国打工的平头老百姓,我眼下唯一能想到的救命稻草,也就只有腾龙国在高棉的大使馆了!
幸运的是,祖国的确是把我们放在了心上,出国前,海关的小姐姐还再三叮嘱我们,要记下大使馆的电话和地址,这样万一出了什么事,也方便联络求援。
托她们的福,我哪怕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钱,甚至对她们的好意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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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不耐烦,但也还是背了个大概。
我的手机醒来的时候就已经不见了,想必是被花衬衫一伙收走了,不过我相信,只要进了普农奔,自己怎么着都能找到大使馆门口去。
反正也没别的路可走,我只能继续朝着普农奔的方向前进。
在雨林和城市交界的地方,我还远远看到了花衬衫一伙布置的封锁。
这个混蛋脖子上还有自己掐出来的青紫手印,但不知是不是宝树的死,让他恢复了勇气,这家伙趾高气昂地站在车头上,口里骂骂咧咧的,即使隔着老远,他眼中的凶光也让我不寒而栗。
不过他们又不是军队,人手不足,能封锁的也仅仅就是那条路口而已。
既然普农奔近在眼前,我也没必要强冲他们的防线自讨没趣,于是换了个方向,又走出一段才离开丛林,很轻松地就混入了普农奔的市区之中。
高棉的经济其实远不如国内发达,所以普农奔虽然是高棉最大的城市了,但市区的面积才相当于我家那边省会的一个区大,人口数量也远远不如。
我知道自己语言不通,如果大张旗鼓问路的话会很打眼,说不定就被花衬衫他们那伙人给撞上了。
想了想之后,干脆搞泥巴涂脏了自己的脸和衣服,伪装成普农奔街头随处可见的流浪汉和拾荒者,在城区里寻觅起来,饿了也学他们的样子,在市区的垃圾桶里翻残羹冷炙勉强填饱肚子。
垃圾桶里的厨余垃圾,充满了难以下咽的馊臭味,但心里强烈的复仇欲望,还是让我强行压下了呕吐的欲望,逼迫自己吃下,走累了,就在街道旁随便找个安全的地方席地而卧,恢复体力。
好在我也不是那种没吃过苦的人,以前找不到工作时,也有流落街头的狼狈经历,加上普农奔地处热带,气温也不低,倒是免除了我饥寒交迫的苦楚。
因为我想大使馆肯定不会建在偏僻的地方,就专挑那种繁华的街道游荡,这也大大缩小了我搜索的范围。
终于,在吃了两顿垃圾,又在街头睡了一晚,当浑身开始散发酸臭味时,我终于在城市中心区的一角,看到了久违的五星红旗!
我无法用语言形容这一瞬间我激动的心情,曾经随处可见的红旗,从未如此刻一般,让我感到满满的感动和安全感!就像是刻在骨子里的明悟,流淌在血脉里的联系,让我一下子明白,只要去到那一面红旗之下,我就能得到祖国的庇护,世界上再也没什么东西能够伤害到我!
我热泪盈眶,满心濡慕,不过,就在我想要不顾一切扑向大使馆的时候,我的背心上,突然传来一阵针刺般的剧痛,疼得我哀嚎一声,一下子就跪在了地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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