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八章
做官嘛,政治手腕不可或缺,但绝对不是什么决定一个人政治生命的力量,换言之,能力再强,站队站不好,也是分分钟领便当的料。
个人奋斗固然重要,可在历史的车轮前,越努力的个人奋斗,也只能决定这只原谅色的挡车螳螂有多强壮。
然而螳螂终究是螳螂,这辈子也成不了异形,只能被历史的车轮碾过去,成为车辙间一抹原谅色的点缀,让历史的车轮上多一抹原谅而鲜艳的绿色。
所以杨尚荆看着手里的信件,就在考虑自己要不要先站上一波队。
信是于谦写的,当然不是那个抽烟喝酒烫头的于谦写的,而是那个十二岁就念诗曰“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写的,这让他这个刚穿越就开始念“懵懂穿越非钦定”,并且打算“布局东南五周星”的,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毕竟大家都是念诗的嘛。
信不长,字体遒劲有力,内容晦涩艰深,很有大明朝进士的特色,杨尚荆一边儿翻着杨戬脑子里的姿势,一边感慨着读书不易,过了十分钟总结出中心论点——你小子很有你祖父的风范,忠良之后能有此举我很欣慰,加油好好干。
“虽然两只蝴蝶飞上天这玩意读起来狗屁不通,但是……新文化运动真的很必要啊。”杨尚荆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一脸的生无可恋,二十一世纪的文科生虽然也叫文科生,可是和这年月的文科生比,对古文的运用直接被甩出去三十条街。
忠叔在一边看着他,脸上全是笑意:“于廷益素有贤名,为官清正,也是有口皆碑,莫说是文臣这边,便是武将勋贵乃至藩王,都得夸他一个好,也就内廷的王振看他不顺眼罢了,有他这一封信,少爷这首倡反阉之人的名头上,可就加了不少的分量。”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能被于谦这种忠直长者夸两句“小伙不错,忠良之后”之类的话,以后在士林清议里面,想要怼他可就不容易了,毕竟涉及到于谦的脸面,而于谦辣么多粉丝,谁敢打于谦的脸,于谦的粉丝就能用唾沫星子淹死他。
看见杨尚荆点头表示同意,忠叔就有点儿感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之后,这才叹道:“这于廷益,倒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物,也不枉当年老太爷对他的提携和回护。”
听了这话,杨尚荆就有点懵逼,于谦辣么牛掰的人物,也受过自己老太爷的提携?那是不是说,自己啥事儿不干,就坐在浙江,对这大海感慨一句“你特么都是水”,然后等土木堡之变完结了,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凭着“外朝首倡反阉义举”的名头,回北京拿个正五品往上的实职?
然而这个念头也就在杨尚荆的脑子里过了一下,就算完了,哪怕是土木堡之变结束回了北京城,那也不过是个小虾米,王振这事儿已经证明了,杨荣的遗泽不可能袒护他一辈子,更何况了,他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四有青年,接受过二十一世纪系统化教育的人才,回到了万恶的旧社会,还想着忠君爱国,跪完了皇帝跪权贵,跪完了权贵跪上官,那特么活的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对得起当年险些就挂在胸前的党徽么?
所以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带着疑问的语气问道:“这于廷益居然还受过大父的提携?”
于是忠叔微微一笑,就开始给他答疑解惑了。
于谦家也是官宦世家,和建安杨氏这种在福建默默装逼,不去元朝官场混迹的人不一样,他家祖辈就出过元朝的杭州路大总管,他爷爷在明朝洪武年间还在工部做过正五品的主事,所以在朝中是不缺人脉的,当时的都御史顾佐对他就很是提携,而顾佐……他是内阁的人,要是没有杨士奇和杨荣两个人保着,光是被言官弹劾,都死了多少次了。
那为啥说于谦受过杨荣的恩惠呢?实际上还是因为朱高煦这个眼高手低的汉王,在宣德初年觉得自己可以学学老爹,给大侄子来上一发靖难,坐上九五之尊的宝座,于是衡量了一下自己的体量,觉得自己优势很大,寻思着当年随着自家老爹靖难的将官们,怎么着都和自己一起扛过枪,能站在自己这边儿吧?
然后他框了一下,对着北京城就A过去了。
然后杨荣就跑宫里对宣宗朱瞻基说,要不咱御驾亲征吧。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自以为很牛逼的汉王朱高煦就被打成了傻逼。
可以说,于谦能够在宣宗面前把汉王朱高煦骂的伏地痛哭这事儿,没有杨荣带着玩,那简直就是做梦,机会都没有。
这就算是直接结下善缘了,三杨内阁看着这个御史也觉得挺顺眼,于是乎,等他出京巡按江西、巡抚河南山西的时候,大事小情儿的都往回报,然后三杨内阁都给及时处理了,要不然就明朝这个见了鬼的气候条件,还能“小有水旱,辄上闻”?做梦呢吧!
杨荣给了于谦当着宣宗的面儿喷汉王的机会,三杨内阁给了他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所以忠叔说他知恩图报,也没什么问题。
听完了这些,杨尚荆吐出了一口气,喝了口茶水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这才问道:“只是不知这信,该如何去回?”
现在于谦算是外朝文官在外地的一杆旗,每次回京述职王振都想把他拔了,再加上兵部左侍郎的官衔,比起杨尚荆来说搞出去太多了,所以这怎么写、写什么能展现出自己的气节、操守,就很是问题了,要是因为操作失误,被认为是阿谀谄媚或恃才傲物,下一个“不堪大用”的结论,那可就冤到家了。
忠叔吐出一口气,就开始沉思了,过了良久,这才抬头说道:“老太爷对于廷益有提携回护之恩,于少爷来讲,总也算是世交,不如便以世侄自居,用词客气一些,不卑不亢,也便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