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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青钱城

    自大靖王朝不再实行宵禁,夜夜灯火的盛况就不足为奇了。青钱城作为天下名城,商贾无数,豪门林立,夜晚的盛况是极其壮观的,十里长街游人不断,宝马雕车香满路,直至破晓天明才会逐渐散场。而绿带城虽然与青钱城齐名,但因此前是私人封邑,夜间实行严格宵禁,故而不及青钱城繁华。

    青钱城有大大小小二十多家风月道场,豢养美人无数。一些姿容极美的女子,更是会被送往京城的春仙楼,去争一争那一夜千金的花魁地位。这看似是为别人做嫁衣,实则是为自己博名誉。如今春仙楼八位名动天下的花魁,其中便有一位来自青钱城。

    花魁深受满朝朱紫贵人的怜爱,更让天下人对青钱城心往神之。他乡异客入城,但凡手头有点银两,差不多都会去迷醉一晚,哪怕没有钱,最不济也要看看那满楼红袖招的动人景色。

    比如天下流传一句佳话,

    “春仙美人甲天下,青钱美人甲春仙”

    夜色浓重。瑰流手提红灯笼,和桃枝悠哉逛街。主仆二人皆披猩红雪衫,牵手耳语显得亲密无间,若是外人来看,定会以为这是一对神仙眷侣。

    入夜的青钱城,已经愈发盛况。歌楼画舫,勾栏瓦子,酒肆酒楼,各种热闹声音。忽然不知何处燃放烟花,璀璨烟火如花瓣绽放,更吹落,星如雨,吸引了不少游人的目光。就连忙于揽客的青楼女子,都短暂失了神。寒冷的风中带着烟花硝石的味道,又不知何处飘来香甜的烤红薯味和炒板栗味。一晃神,就好像是要过新年了。

    对此瑰流有些触动,轻声感慨道:“太平盛世真好。”

    但他同样也知道,百姓们虽大多乐于此中,但对于他们来说,王朝统治者是谁,姓什么,或许还不如自家那一亩三分地重要。只要能够保证国泰民安,能够求得风调雨顺,哪怕你是个乞丐皇帝,哪怕你是弑父继位,又有什么关系?看似有些漠视,可人心自古向来如此。

    桃枝正小口小口吃着糖葫芦,但红唇却比糖葫芦还要诱人。若不是眼下满街全是人,有伤礼节,瑰流还真就要一口咬下去。而显然,桃枝也揣测出了他的心思,那双媚眸子愈发摄魂夺魄,几次撩拨瑰流,但后者都不为所动。

    桃枝踮起脚,将咬着的糖葫芦喂到瑰流嘴里,看似是大胆的举动,但实际上早在少年时,瑰流的初吻就早已被这个女人夺去。而且有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秘密,也只有桃枝一人知道,是瑰流亲自讲给她的。虽然咱们这位太子风流成性,经常流醉于花柳之间,却从来不荒淫。从未和任何人有过男女行为,甚至就连那嘴唇,即便至今,也只有桃枝一人尝过而已。

    “好吃嘛?”桃枝一脸期待。

    “真好吃,软软的,又香又甜。”瑰流笑眯眯盯着她的嘴唇。

    桃枝踮起脚,在瑰流脖子上咬上一口,轻声细语道:“别人亲了殿下,奴婢是能够尝出来的。如果真有一天,奴婢尝出来的味道变了,那时候,奴婢可能就要不喜欢殿下了。”

    她话音刚落,忽然耳根红透,感到一阵酥酥麻麻,耳边响起一道懒散声音,“只要我是你的主子,你就休想离开我。哪怕你真的不喜欢我,我也要捆你一辈子。你这一辈子,只能有我。”

    桃枝红唇轻咬,怔怔出神,眸子有些湿润。

    瑰流已经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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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路过一家胭脂铺,桃枝本无太大兴趣,但作为男子的瑰流却来了兴致,进去走了一圈后,倒也没什么值得留意的,胭脂水粉都不错,价格也不贵,总之这才是个胭脂铺应该有的样子,而不是像上次在杏花镇的那家胭脂铺,王姒之踩到个老鼠还差点摔倒。

    胭脂铺里的人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年轻男子在为心上人挑选,当然也有很多结伴的貌美女子。瑰流在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里随意挑拣,最后选中一盒口脂送给桃枝,又买了一支朴素典雅的乌木簪子,是给自己买的。

    付过账后,瑰流就让桃枝给自己挽发,将披散白发簪起。那支乌木簪子插在白发里是如此显眼,以至于一眼就可以看到。

    “殿下怎么突然想起插簪子啦?”桃枝不解问道。

    “白发太显眼,别说别人经常向我投来异样目光,就是我看见有人满头雪白,肯定都要盯上好久。”

    “那殿下以后就染黑吧。”

    瑰流摇摇头,“染不成,已经试过好多次了。”

    桃枝细细打量身旁男人,那双眸子愈发荡漾,甜甜笑道:“殿下白发也很好看啊,插上簪子像是忘忧天人,不插簪子就多了些阴柔,仙人天魔混淆不清啦。”

    瑰流眯起丹凤眸子,笑眯眯道:“小嘴真甜,要不让主子咬上一口?”

    桃枝微微踮脚,闭上眼睛。

    却迟迟没有等来后续。

    等她睁开眼,瑰流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只是说了句“先欠着,以后再给。”

    青钱城最好的客栈,是城中心的云渺客栈。昔年皇帝瑰启微服私访,亦曾下榻于此。云渺客栈有个院子,至今无人敢租用,便是因为曾是皇帝所居。

    而今日,客栈来了一名帷帽女子。说来奇怪,到底是何等人物,竟然不希望别人瞧见她的容貌。不过她怀捧白猫,仪态雍容华贵,竟是出手阔绰,直接将那座皇帝所居的院子租下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惊动了那位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客栈主人,整座客栈百余位佣人,全都知晓了这件事。一时间,那间院子外,竟是被围的水泄不通。

    不用多时,消息就会一传十,十传百,传遍整座青钱城,然后顺之传入京城,最后被皇帝陛下得知。之所以要如此旗鼓张扬,王姒之并不知道缘由,只是照瑰流所说去做。既然他不说,她也不想去问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她如今在意的,只有王家的浮萍命运,以及怀中这只圆滚滚的白猫。

    庭院里,捧猫女子随意走动,看遍整座院子,满意点点头。那个男人告诉她,接下来的一个月,甚至更久,她都要住在这里。

    对她来说,王家被抄之后,睡在哪里住在哪里,其实都无所谓。但能够住在这里,她还是有些小开心的,不用每天看见那个惹人心烦的妩媚女人,不用风雪劳顿赶路,而且安稳住下来,终于有时间可以可以细心照顾猫咪。

    王姒之轻轻坐下,白猫卧在桌子上,就好像毛茸茸的一团雪球。她伸出纤细手指,轻揉了揉白猫的小脑袋,柔声道:“叫你什么名字好呢?”

    “要不就叫雪球吧。”身后传来一道男人的声音。

    王姒之不曾回头,揉着白猫的小脑袋,漫不经心道:“殿下怎么来了?”

    瑰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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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身边坐下,随意环顾四周,点头笑道:“院子还不错。当年我爹说是微服私访,却是一点都不肯委屈他自己。现在想想,他老人家微服出宫哪是为了体察民情,明摆着是想骗个老婆回家,也就是我娘。”

    王姒之有些好奇,她很想知道如今这位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年轻时究竟是何等绝艳之姿,竟然能让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几次以身犯险,甚至不惜以死的代价去追求。

    瑰流嘴角翘起,望向天空,“我这个爹啊,没什么优点,就是胆子大。也就是他,换作别人,谁敢去追江湖第一魔头?我娘那时心气正傲,又碰上我爹这么个死皮赖脸的狗皮膏药,肯定二话不说就要动手杀人。我爹呢,也是命大,几次都奄奄一息,几次都活了过来。这也就是他,反正我是没有那个胆子。记得前些年,我出游陇州,本想去当地青楼一睹风采,身边侍从却接到一封密信,是京城火速鞭马送来的。我打开一看,傻眼了,说陇州青楼有人要杀我。我贵为太子,惜命啊,不想英年早逝,所以不但没有去青楼,更是连夜逃回了京城。”

    瑰流伸了个懒腰,转头看向怀捧白猫的她,笑道:“年轻时,总觉得已经看遍了天下最绝色。那时候我跟我娘说,以后我不娶媳妇了,没什么意思。我娘当时只是笑笑,然后第二年,天下就提前推行美人评。在那之后,我才逐渐发现,原来女子可以那么好看,好看到简直没有天理。然后我就再也不提孤寡一生的事了。”

    王姒之有些惊讶,“所以美人评提前三年推行,是为了你?”

    瑰流摊了摊手,无奈道:“没办法啊,瑰家就我这一颗独苗,我妹妹又不能传承香火。我娘巴不得我后宫嫔妃三千,给她个儿孙绕膝的福分。”

    王姒之微笑道:“殿下滥情无数,欠下那么多桃花债,想要弱水三千,不是轻而易举?”

    “你不懂。”瑰流摇摇头,一本正经道:“不要数量,要质量。”

    王姒之沉默不语,低头用下颚轻轻抵了抵怀中白猫。许久之后,不知是不是自言自语,小声道:“真是可怜人。”

    瑰流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星辰点点,皎月如珠。“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你也早些休息。这些日子,你就住在这里,等我处理完些事情,再回来接你。”

    王姒之轻嗯一声,抱起白猫,已经朝屋内走去。

    瑰流忽然停下脚步,出声道:“知道我爹最后,是怎么把我娘追到手的吗?”

    王姒之没有转头,淡淡道:“举国狼烟,天下人都知道。”

    瑰流笑了笑,“一个人睡,要注意安全。”

    “我又不是小孩子。”

    王姒之跨过门槛,进了屋子。

    当天夜里,不知是何处传出的消息,天下第八美人入住青钱城云渺客栈。此消息一经传出,满城轰动,云渺客栈更是被围堵的水泄不通,都试图一睹其芳容。对此,官府不得派官役疏通人群,维护秩序。

    当晚,还有一道悚然的消息传来。自此之后,青钱城所有妙龄女子,不管打扮的多么花枝招展,全都闭门不出。

    整座城,人心惶惶。

    那道消息是:

    “天下第三纨绔,自春仙楼骑马返青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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