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蓝田县
李释天三人随着两人中年男子去了蓝田县县城。
在路上,李释天了解到,这个县令姓范,他的护卫姓陈。
由于步行实在太累,周围除了两个中年男子,又别的人。所以李释天就当着两个中年男子的面,带着陈蓉蓉和卓明月飞了起来。
这可把他们吓得不轻,他们的神色愈发地恭敬了起来。
一行人很快就进入了县城,这时天色已经昏暗了下来。他们来到蓝田县最豪华的一家酒楼吃饭,选的是二楼靠窗的桌子。
酒楼下面有一支杂耍队表演起了杂耍。李释天一边吃,一边通过窗户看他们表演。
表演杂耍的是一个老头和一个10岁左右的少年。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拿着盒子绕着场地走,接收看客的打赏。
杂耍队的杂耍基本上就是什么胸口碎大石、踩高跷、在脑袋上顶许多碗,与李释天在马戏团看过没什么两样。
李释天看了几眼后就没兴趣了,专心吃起了饭。信息大爆炸的现代社会里,比这些精彩的东西比比皆是。李释天对杂耍队的表演很难提起什么兴趣。
虽然李释天没兴趣,但街上的行人们就不是这样了。在他们枯燥的劳动生活中,这是少有的娱乐项目。所以杂耍队的周围很快就围满了人。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街上的灯笼纷纷亮起,呈现出繁华的街景。浓浓的人间烟火气,扑面而来。
李释天意识到,这里没有宵禁。从街上的行人的表情来看,他们对夜晚出来行走这件事早已习以为常了。
这说明这里取消宵禁的时间不是一天两天,而且长期性的取消。
中国历史上,很少有不实行宵禁的朝代。中国的宵禁制度在辛亥革命后的民国才被废除。
中国历史上不实行宵禁的朝代,最典型的就是宋朝。宋朝这么做是为了促进商业的发展。
而这里取消宵禁说明什么?说明这里的商业非常繁荣!
商业繁荣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很多,比如太平盛世、资产阶级兴起、经济繁荣,文化繁荣等等。但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意味着科技的发展。
如果一个国家,发展到了需要为了发展商业而取消宵禁的时候,那就说明这个朝代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了即将踏入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地步。
如果当初宋朝不是受到小农经济的限制,或许就已经进入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了。
所以李释天判断,这里的科技发展到即将进入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程度。
至于为什么是即将进入,而不是已经进入。是因为李释天并没有在这里看到工厂,也没有看到工人。这里物品大部分是手工制作,而不是由机器制作。
想到这,李释天当即对这个朝代有了大概的了解。
这时,酒楼下面的人群突然骚动了起来,乱哄哄闹成一片。
李释天看向窗户外面,杂耍队的10岁少年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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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把宝剑,胸口已经被血染红了。
杂耍队表演的老头笑着说道:“这个戏法老夫已经表演过几十次了,没什么稀罕的。那把剑是假的,可自由伸缩,剑内藏有猪血。”
这时,人群中的一个中年妇女跑过去,发出起躺在地上的少年,发出凄惨的叫声:“我的儿啊!!!”
老头这才意识到了不对劲,为什么少年站起来?
他走过去看了看少年胸口的剑,又拿起旁边剑架上的另一把剑,愣愣的看着发呆。转而发出怒吼:“谁换了我的剑?!!”
李释天这看出来,原来剑架上有两把剑。一把是真的,一把是假的。这个老头把真剑当成了假剑,刺死了少年。
范县令当即派陈护卫下楼去处理此事,他要在这里陪着这三个神仙。
陈护卫穿过人群,一把夺过老头手里的剑,质问道:“吴老头,你为何要杀你的儿子?!”
看来陈护卫认识这个戏班的人。
吴老头脸上苍白,颤抖着双手,说道:“我......拿错剑了。”
“长官,这是失手误伤,并非有意杀人。”人群中的一个巡捕钻过来说道,他也是来看杂耍表演的。
陈护卫瞪了这个巡捕一眼,说道:“这个戏法,吴老头又不是第一次表演了。他会拿错剑?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他会不小心一点?”
陈护卫分析的有道理,只是杀人需要动机。如果吴老头真的是故意杀人,那他的动机是什么?李释天心想道。
在陈护卫下去后,李释天出于好奇,也跟着下去了。李释天一走,陈蓉蓉、卓明月和范县令也跟着走了下去。
听到陈护卫的话后,吴老头也跟着说道:“是啊,这个戏法老头我少说也耍过几十次了,从来没有拿错过剑。
原本假剑都是放在剑架的最上层,真剑放在下层。不知道是谁偷换了我的剑,把放在最上层的假剑换成了真剑。”
“那刚才有哪些人站在剑架旁边?”陈护卫问道。
在周围人的回想下,有两个人被指了出来。一个是当地的泼皮无赖赵大虫,一个是贾氏米店的贾掌柜。
“不是我,不是我,我没动剑架上的剑!”赵大虫和贾掌柜慌张了起来,两人纷纷说不是自己干的
“少废话!”陈护卫喝了一声赵大虫和贾掌柜。然后看着闻讯过来的其他巡捕说:“你们将这个戏班的人,连同这个赵大虫和贾掌柜,全都压回衙门去!”
出于好奇,李释天提出了观看破案过程的要求。
范县令立马就答应了。
一行人来到不远处的范县衙门。
陈护卫先是把抓回来的人关进了大牢里,然后再分开审讯。
第一个审讯的是赵大虫,因为他看起来最可疑。
此时,赵大从被带到了一个满是刑具的房间。陈护卫说道:“看到这周围的刑具没?你应该从知道他们有什么用。我劝你最好老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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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受这皮肉之苦。”
赵大虫当场就被吓得腿软了,哭喊道:“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你与吴老头是否有仇怨?”陈护卫问道。
赵大虫面色犹豫了起来。
“快说!莫非你想先体验一把这些刑具再说?!”陈护卫厉声喝问道。
赵大虫被吓了一跳,连忙说道:“我说,我说!前几天我在城北的林子里打翻一个运米的车夫,眼看一车大米就要到手。结果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小孩,看到我了。他慌慌张张的叫了起来,跑远了。我也被吓得躲了起来。
没过一会儿,就来了一帮人。他们扶起那个车夫,把他送出了林子。那一车大米我也没得到。
我一看,正是那个杂耍戏班。而那个看到我的小孩,就是之前被吴老汉刺死的小孩。
但那剑真的不是我换的啊!我只是碰巧站在那里!大人明察啊!”说赵大虫哭喊道。
一旁的李释天心想道:赵大虫也有杀人的动机。很可能他因为被死者破坏了他抢大米的事,而心生怨恨。此举不仅可以杀死看到他的小孩,还可以嫁祸于戏班的吴老头,一举两得。
而且赵大虫之前站在那里,也有条件这么做。如果赵大虫之前看过这个戏班的戏,那他就可能知道可以通过把假剑换成真剑来杀人。
动机有了,条件有了。但证据还不够有力。有动机并不代表真的会做。就像有的人想在假期结束后赖在家里,不回学校上课,并不代表他真的敢这么做。
陈护卫继续问道:“赵大虫,我问你。如果那一车大米你抢到手后,如何将其出脱?你可没有加入米市行会。我不信你是全部留着自己吃。”
赵大虫不假思索的说:“我认识贾老板,抢来的大米都是卖给他。”
听到赵大虫的话后,李释天想道:看来这个赵大虫抢米不是一次两次了,不然为何如此熟门熟路?估计贾老板也教唆过赵大虫抢米。
陈护卫问道:“你是如何认识贾老板的?”
赵大虫说道:“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当时是在临县的一个大院子里。贾老板在那里有个相好,还给他生了儿子。不过那个相好是个母夜叉,他儿子还在外面托养了八年。”
陈护卫旁边的一名巡捕说道:“那个贾老板是个好色之徒,最近又迷上了吴小姐。他仗着自己有钱,让吴老头同意把吴小姐许配给自己做妾。”
听到巡捕的话,吴大虫不淡定了,晃动着脚上的铁链说道:“什么?!吴小姐要嫁给姓贾的做妾?与原来如此,怪不得她最近都躲着我。”
陈护卫说道:“听你这意思,吴小姐还跟你泼皮无赖好上了?”
“那是自然。”赵大虫顿时洋洋得意道。
李释天感觉不对劲,这种地痞无赖,吴小姐怎么会看得上他?
陈护卫也感觉到了不对劲,他问道:“你与吴小姐是怎么认识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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