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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壬申条约

    考虑到海宁似乎一直很在乎与这些人的合作关系,紫金所能够采取的手法也只能极尽委婉之能事。

    不过现在所能进行的谈判,也恰巧给她创造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一个星期之后,已经穿越波罗的海三国进入东普鲁士境内的海宁,收到了紫金连夜抵达北京的消息。

    随之,原本参考俄国方案进行的谈判谋划出现了重大转变。

    乾隆皇帝收到了海宁一方的崭新报价。

    “朝廷允许环球集团另设一家东印度公司,参照欧陆体例,许以募兵、交战、媾和之权利,但所经略之土地人民,将正常缴纳赋税,所降服之国度,必须承认大清之宗主权。”

    好大喜功的乾隆皇帝,对扩充藩属国的数量非常感兴趣,对于欧洲各国最近所流行的殖民公司也小有了解。

    而且据他所知,殖民公司虽然会分发红利,缴纳商税,但却极少有依照中国传统缴纳赋税之说。

    而农业赋税是中国历代朝廷的重要财政来源,因此也颇为乾隆所看重。相对于有名无实的藩属来说,能够收取赋税的地皮,显然更有吸引力。

    因此他果断地同意了第一条。

    而第二条内容则是基于第一条的。

    “清廷允许大清东印度公司,在本土和各藩属国境内采购货物、招纳人员,从事各类合法经营。而东印度公司则承诺说服其他基地协助清廷讨伐准噶尔部。”

    准噶尔部在康熙时期遭受重大打击,但如今还在苟延残喘,乾隆也一直想继承先辈遗志,将其彻底消灭,但迟迟找不到用兵的绝佳机会。

    不过,从海宁一方在谈判时提供的地图来看,他们能够协助夹击准噶尔部,胜算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所以光是这一点,就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乾隆的判断。

    只是,打通商贸同样会引发君主关于渗透的担忧。而且,人口在封建帝王眼里是极其重要的帝国根本,招纳人员一条显然没有动摇这一根本的嫌疑。

    所以他不能不再小心谨慎地思虑一二。

    为了打消潜能的顾虑,紫金不得不让谈判代表们作出解释。

    采购商品虽然是为了牟利,但招纳人员却是为了壮大,无论是移民拓殖还是充实武装,对于加强新水源地的控制都是有好处的,同时这也是欧洲各国常做的事情。

    至于参与各项经营,一是为了防止内陆商贾们抬价讹诈,二是为了让大清子民见识一下西陆技艺,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而行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乾隆是个有博大胸怀的,对于这一点给予了肯定,因此双方顺利约定,东印度公司在大清本土的经营,主要以西方技术为主。

    乾隆显然不认为东西方的差距有多大,甚至无所不有的天朝还遥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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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先于西方,因此只要限制住东印度公司的生产方式,不但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盈利的能力,还基本上遏制了他们对内渗透的路径。

    毕竟他们同内地的工匠和商人,使用的都不是一个方法,又怎么能和他们交流呢?

    至于官府,那种没有钱就寸步难行的地方,又何必惧怕一群失去盈利能力的穷鬼呢?

    所以他最终丢开了那些担忧,同意了海宁一方的请求。

    之后,他们又就其他条款进行了商谈,比如东印度公司的驻地选在哪,如何与清廷的“海关”进行交涉,招纳人员的具体数量是否有必要进行限制,藩属各国又该如何通知,如何配合东印度公司等等具体细节,都在这一讨论的范畴之中。

    这番讨论持续了许久。但诚如之前发生的那一幕一样,缅北地区在收到大致的消息之后,风向就又一次发生了剧烈的改变。

    听说大清东印度公司是单独设立之后,原本还想从中捞一笔的土司老爷们无不是哀嚎一声,这时他们才意识到,朝廷的大义名分根本不可能落到他们身上,在乾隆皇帝的眼里,他们这些小小土司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

    这样一来,他们再也没有立场去站在大清的角度,杯葛那些被称为前明余孽地桂家人了。

    在这片地皮上,又有哪一家是不曾向朱明王朝称臣的?毕竟当年的三宣六慰,还留给了他们许多历史遗迹可供瞻仰。

    只有已经进入瑞士境内的海宁等人才明确的意识到,紫金在谈判中撬动乾隆心理防线的手法是无比细腻而高明的,至于借助谈判结果,狠狠地敲打一番既有的合作者,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更何况他们没有把所有的路都给堵死。

    东印度公司在设立之后,必然要进行大规模的融资,清廷的各级官员财阀,环球集团既有的各个公司,以及那些有闲钱进行投资的合作者,都可以参与其中。

    只是这一次,他们只能用真金白银来进行了。

    此时的土司们似乎才明白过来,凭借手中的土地矿产和百姓投资海宁的机会,好像一生就只有这么一次。

    其实乾隆皇帝也只有一次而已。

    而且他这次可是被紫金拿捏的死死的。

    条约虽然拟定了许多条,但在第一条的时候,他就犯下了一个巨大的错误,用海宁和白山的话讲,虚头巴脑的大义名分,借给东宇的公司是无妨的,毕竟换来的也是虚头巴脑的藩属国。

    这一交换原本是最为合适不过的了。但紫金却偏偏在里面掺上了一条极具诱惑的利好。

    听说可以在控制的土地上征税,这就相当于有人免费给乾隆皇帝打下了疆土,就算已过不惑之年的乾隆原本还在反感被人冒用名分,听到这样实实在在的利处,恐怕也得动心了。

    更何况,对外贸易可以带给他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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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商税和关税,招纳人员可以减轻国内的人地矛盾,这些在谈判的时候都是会被列举出来认真分析得好。

    康乾虽然称之为盛世,但因为土地兼并严重,内部的人地矛盾早已突出,加上统治者对汉民族的担忧,以及北方蒙古各部随时可能带来的危险,迫使清廷不得不长期奉行减丁政策。

    这样惨绝人寰的滥杀无辜,当然会影响朝廷的根基。但向海外移民,则可以打着百姓自愿的旗号进行,虽然百姓其实也是被逼的。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谈判期间,紫金的代表们一直向清廷官员灌输一些闻所未闻的观点:

    比如土地的人口承载能力不仅仅取决于粮食的亩产,还可以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所以允许东印度公司在本土从事各项合法经营,反而是有利于增加户口的。

    又比如:海外土地人民虽然距离遥远,看似容易离心离德,但只要交通手段得以改良,不但可以改善这一点,还可以通过加强经贸的方式,让海外的藩属和领地对高度发达的本土更具依赖性。

    这些道理都是些很空泛的历史归纳,但也正因为如此,乾隆和他的大臣们才模棱两可又似曾相识的在既有的历史资料当中,发现一些能够对此加以印证的细节。

    当然,这不能彻底打消他们的疑虑,但后来乾隆得知,相比起付出巨大领土代价的印度和俄国,以及在本月刚刚灭国的东吁王朝来说,他这个一分钱不花的大清皇帝,已经是从对方那里获得巨大优惠的了。

    于是,他又多了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10月,在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用盛大的仪式欢迎海宁到来,并邀请他共同观看孟德斯鸠的《乡村先知》之后,紫金就从北京发来了缔约成功的消息。

    除了几个已知的条款之外,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也最终得以敲定。

    东印度公司在本土所参与的各项经营,其申办手续、税率待遇,一如大清普通子民。

    朝廷也不向东印度公司派遣官员,但东印度公司的高阶成员必须得到朝廷的首肯才能上任,其原因是为了方便对外交往,朝廷将会对这些人员予以加封的特殊待遇。

    这件事情被交给了一个叫做章佳·阿桂的吏部员外郎负责具体处理。

    平心而论,大清朝廷的这一做法,极尽政治圆滑之能事,双方不但各取所需,而且还都留了足够的体面。

    由此,为了完成祖先的遗志,为了满足好大喜功的渴望,为了证明比周围各国都更出色,乾隆皇帝祭出“对外以虚名换实利,对内以子民待海宁”的宣传口径,外加一句“横竖不亏”的横批作为评语,说服了对此事仍有异议的大臣和宗室子弟,并顺利的于10月19日完成签约。

    因1752年是农历传统历法的壬申年,所以该约又被称为《壬申条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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