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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兰蹊哈哈大笑,“痛快!痛快!”笑着笑着连连咳嗽,“可惜兰某此身已然老朽,不然当与诸同僚联手,襄助舜王大业!”他胸中豪气一荡,眼中神光流转,带着铁与血的味道,似乎回忆起遥远的过去自己掌军挥斥的场景。

    徐焯松了一口气,笑道,“兰中军壮志未酬,其心可昭日月,说实话,我就怕兰中军血已冷,不堪大事,看来徐某想多了。”他手一翻,带出一颗玄青色石头,“兰中军可认得此物?”

    兰蹊精神一振,“这是长生石!此物珍贵,你竟然有!”九州灵气汇聚,诞生数不胜数的宝物奇珍,功效不一,有的壮大神魂气血,有的助人悟道,有的可延寿长生......其中最受追捧的自然是延寿类奇珍,长生石不是其中的翘楚——传说蟠桃可延寿两百年,但也能延寿三十载,在一个将死之人面前几乎胜过一切事物。

    “我哪能有这等神物,是临行前舜王所赠,吩咐带给兰中军,不管兰中军是否意在出山都要带到。”徐焯道,虽然舜王说是这么说,但徐焯却无法苟同,在他看来若兰蹊雄心仍在,那这长生石自然还是他的,若是兰蹊自甘堕落,无意出山,那此等神物自然是不必浪费在一个废人身上,徐焯自有办法好好处理,或是拉拢其他人,或是拿去交换,总之物尽其用。

    兰蹊不知徐焯的小算盘,知道了也不会在意,“想不到凌殿下还记得兰某...”他不由生出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触来,大手一招,声如洪钟,喝道,“好,长生石给我!给我十天时间,我炼化了长生石便随你去......”

    “不急,”徐焯弹指将长生石传给兰蹊,拦住急不可耐的老将,微笑道,“长生石给兰中军固本培元,至于兰中军被废去的修为...徐某手中刚好还有一管置返剂,足以让兰中军将状态调回十年前的状态。”

    “返置剂?”兰蹊面露疑惑,他乃是洛州人士,天下奇珍出洛州,可即便是他,也从来没听说过什么返置剂。

    “是近年鼓捣出来的小玩意,能将自身状态与过去置换,算是疗伤圣药,千金难求,徐某机缘巧合下得到一管,一直未用,想来缘分落在兰中军身上。”

    兰蹊动容,这等圣药已经不能用价值衡量,很多时候代表着一条性命,“徐真人,兰某粗人一个,之前多有得罪,真人多多担待,兰某这条命,第一个算舜王的,再就是徐真人的,真人但有差遣,兰某定然不推辞!”他正色道,说完纳头便拜。

    徐焯虚手一扶,一道气墙生成,拦下兰蹊,笑道,“兰中军不必如此,区区伤药,不值得放在心上。”

    “于你是药,于我是命,徐真人不必多言,今后兰某唯真人马首是瞻。”兰蹊郑重道。

    徐焯欣慰笑了笑,“兰中军尽快调理,等中军恢复之后,我保举中军掌莲城戍军,以莲城为基础逐渐掌控整个云州兵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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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举事,兰中军亦可封侯哩!”

    兰蹊哈哈大笑,“莲城无人,舍我其谁!”

    做行商的有两点尤其重要:一是眼力,要能识得贵人,也不能得罪客户;二是舍得,北地盘踞数十万里,坐拥三州之地,非修士三州之人很少往来,行商便是特例,只是将此州的特产卖到另一州便是五到六倍的利润,很多行商贪图利益,往往一次行动便大加采购,平白便宜了沿途的匪盗,因此每次能拿多少货物、该拿多少货物,须得有一颗取舍之心。

    宋朝安做了二十年行商,一双眼睛锻炼得炉火纯青,什么人值得结交,一眼就能看出来,在眼力这一块,宋朝安自诩不弱大商会的执事主管。而另一项“取舍”,他便差了几筹。

    原本身为老行商,他应该能做出正确的选择的,只可惜这次得到的药材实在太珍贵,若是运作得好,这一次的收获恐怕就能让他在云州府城邺城买上一栋小庄园,下半辈子好吃好喝过着了。

    于是他心动了,暗自截下本应该上交的货物,另外在邺城的药铺购得一批药材上交。本应是天衣无缝之举,他自己也是这么跟徒弟说的,“保管不会被发现。”,可是才刚到下午,宋朝安便收到老东家回春堂徐掌柜的传召。

    宋朝安惶恐不已,他不是没想过带上药材逃跑,只是他一介凡人,虽长年走南闯北,也算武功在身,对付二三个小毛贼没问题,可要是回春堂这等在邺城都站稳脚跟的大药铺想收拾自己,也就是张张嘴的事。毕竟自己与回春堂有契约在先,对方收购自己的药材,但凡自己在外有收购到上了年份堪称灵药的药材,必须上交。然而天地灵药岂是那么容易能找到的,宋朝安这次也是偶然从生活在云州边境连云山脉的猎户身上购得的。猎户目不识丁,却也看出那灵药的不凡,生生要了宋朝安一百两银子,还自窃喜,认为占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宋朝安心里乐开了花,但凡是沾染上“灵药”二字的药材,就没有低于十万两白银的,他一转手卖出去,利润何止百倍。

    徐盛也许还没发现,宋朝安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不管怎么样,老东家传唤,自己必须去一趟,一念及此,宋朝安动身前往回春堂。

    回春堂坐落在北城,邺城分东西南北四城,北城算是人流量最大的城区。

    一楼人来人往,显然正是生意兴隆的时候,宋朝安羡慕的看了几眼,静悄悄上了二楼。

    回春堂掌柜徐盛是个脸蛋微圆的中年男子,见到宋朝安也没有大发雷霆,客客气气请他入座。

    宋朝安惴惴不安,他的年纪还比对方大了一圈,此时却像个晚辈一样,纵然心里已经为自己辩解千百遍,也不能提前开口,徐盛的小伎俩他懂,无非是晾一晾自己,换做心性浮躁的人,说不定就先提这茬了,而那无异于不打自招,宋朝安已经年过四十,徐盛若是以为这样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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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自己开口,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老宋啊,”徐盛端着茶杯,慢慢啜饮了一口,终于开口,“你我也相熟很久了,你做行商也十几年了吧。”

    “二十一年了。”宋朝安回道。

    “你看,走南闯北二十年,照理说不至于犯下这种错误才是。”徐盛惋惜道。

    “徐掌柜这是什么意思,”宋朝安疑惑道,“可是宋某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当,以至于老东家都看不下去?”

    徐盛摇摇头,放下茶杯,“你在外我们确实管不到你,但令堂令爱尚在,你总该顾及一下家人。”

    宋朝安心凉了半截,这是他唯一的死穴,妻子走得早,只给自己留下一个女儿,这是他唯一的寄托,若自己还不识相,回春堂恐怕会拿自己的家人开刀。

    好在徐盛也只是略微一提,他接着说,“走吧,我带你去四楼,我家少爷要见你。”

    回春堂地处闹市,日进斗金都不为过,平日向来只有徐盛这个和和气气的胖男人上下招呼,别看徐盛这样,在很多人眼里,这可是主管着上百号人生杀大权的大人物,他与回春堂也算合作良久,没想到徐盛还不是真正做主的人,少爷?莫非回春堂其实是某一个世家暗中建立起来的?带着几分不解,宋朝安连忙起身,跟着上了四楼。

    与一二楼不一样,四楼布置得极为雅致,门口上着锁,进去之后人少了许多,大部分是侍女。宋朝安一下子觉得空旷起来。

    想不到回春堂楼上竟然别有洞天,宋朝安一下子紧张起来,不由考虑起徐盛是否是个魔道修士,暗地叫自己上来是为了杀人练功。这个想法太过荒谬,他只是一想便抛诸脑后。整个云州都是正道势力的范围,虽然偶有争斗,但治安尚好,正道三大宗派联手共治下,府城邺城更是名副其实的和平之城,徐盛如果是传说中的魔道中人,在三派控制力度最强的府城是不可能过得这么潇洒的。

    徐盛领着宋朝安来到一处静心室,摇了摇铃,静等片刻,便推门而入。

    宋朝安紧随其后,他好奇般张望着,静心室通体石铸,四壁放着夜明珠,门口的两边燃着檀香,光是闻一闻他便觉得大脑一片清明。

    元魂木,宋朝安心里道,不由羡慕起这位“少爷”,元魂木所制的檀香有静心凝神的功效,深受各大世家、宗派子弟追捧,只是价格不菲,一般都是七日之内燃香四个时辰,宋朝安不知这位“少爷”是不是也是这样,如果日日夜夜这样燃着,那可真是奢侈。

    想到这他心里一动,半低着的头微抬,偷眼打量起石室的主人,毫无疑问是个青年,甚至说是少年也不为过,他一身宽大白袍,把人衬得极瘦削,盘膝坐着,微微低头,似在凝神运气。

    徐盛双手垂下,眼睛盯着地板,没有说话。他不开口宋朝安更不敢,只能像只鸵鸟一样把头埋在肩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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