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小说,能坚持到现在,写出一百多万,真心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这部小说的大部分灵感都来源于我大学时参与的民乐社团,当时在社团里我也算是个人物了,在笛子组我箫吹得最好,在箫组我葫芦丝吹得最对,在葫芦丝组我笛子吹得最好,人送外号四个字:全知全能……哦不,一无事处。一代代的会长曾雄心勃勃的说要教好我,最终却毫无建树,含恨毕业,时至今日已经毕业多年,小说也终于出炉了,我可以万分自豪的对他们说。学长们,学弟我出息了,我把你们都写进小说了……虽然最后把你们写死了,但我好歹是,出息了!
平常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码字,这本小说实际上已经写了很多年了,所以前面几卷里很多梗都比较有年代感,比如说“什么仇什么怨”。小说写的不球行,没多少人看,到一百万时有人让我停下,别浪费时间了。经过深思熟虑,我没答应。我是个很拧的人,即便知道这个投入极高,回报超低,知道它会压榨我少得可怜的空余时间,但是我仍想有始有终,给它一个设想中的结局。
雷袭其实不太擅长写小说,小学初中时,每次写作文都跟上刑一样,写完后还会被当作反面教材被老师骂很久。之所以会写这个,大概是因为当年看金庸古龙的小说疯魔了,想要写出一本以自己为原型的小说,圆了我的武侠梦。
我好悔啊,我真的不该选武侠题材的,武侠已经落幕了啊,我跟风都跟不上热的。我这边吭哧吭哧一百章,才打通任督二脉,隔壁修仙的到八十章就结金丹御剑飞升了。但是呢,当我明白这个的时候,已经写了很多了,就不甘心这么太监了,于是硬着头皮写下来。然后,写着写着怎么感觉自己像在写女频啊,女主拉风的出场,超凡的魅力,武功高强,集万千优点于一身,屡有奇遇,身边美男无数,有的呆萌可爱,有的成熟稳重,还有的壮志凌云,抱负远大……
最后我想说一下,这本小说,初衷是想写爱情的!一个关于老实人的爱情。
最后的最后,再说一句!当年看别人的小说时,心里想的是:这写的什么垃圾啊,笔给我,我写的一定比他们好。现在……从一个读者的角度,读完自己的小说,我的内心是:这……tm也叫小说?
(就说这么多吧,小说写的不球行,但是在写的时候,我真的是很努力的在准备了!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也为自己鼓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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