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呼延通的祈祷上天没有听到,透过染血的水晶眼镜,他分明看到敌人在转身。号角声响彻田野,他听不懂,但是他知道这是撤退的号角。
“别走啊,特么你跑了老子怎么升官啊?老子的幽州院子啊,你别走,求求你了。”
呼延通几乎用尽了浑身力气在嘶喊,在祈求,若是可以,他宁可给完颜斜也跪下磕头,只要他不走,只要他乖乖留下。
金军撤退了,马匹奔跑掀起的灰尘遮掩了他们逃跑的身影,留给呼延通的只是满身满脸的尘土。
“狗日的金狗,你特么不是男人啊。王八蛋啊,我的院子啊,特么你赔我。”
金人听不到呼延通的哀求怒骂,老天爷似乎也睡着了,所以金人的影子消失了,消失在原野深处。
慢慢停下马,呼延通痛骂不已,正懊恼间,一只大手拍在他的肩头。
“别骂了,人家都跑没影了。”
呼延通艰难转过头,透过水晶看见了耶律可多那张有点变形的脸。
推起面罩,耶律可多的脸恢复了正常。
“后面的金狗呢?”
耶律可多有点尴尬,“他们跑了,没追上。”
呼延通看看他手上的大刀,只有血迹三两滴,身上的血迹也没有多少,于是奇怪问:“难道你们没杀金狗?”
“他们……他们逃了。”
是的,他们逃了,不过是在杀了二三千辽军后才逃的。
回到军营,几乎所有的将领都在大寨门口迎接他们,呼延绰的身上也都是血迹,长枪已经没有了,那双铁锏上也是血迹斑斑,甚至似乎还挂着一点血肉。
“呼延哥哥,厉害啊,五千人干掉了他们七八千。”李进义喜不自禁,也不管呼延绰身上的血迹,扶着他下马以后便上去狠狠抱了一下。
“呼延兄弟,这是你们重骑兵第一次对阵,大胜啊。”卢俊义也上去狠狠抱了一下,太幸福了,宋军终于可以在马上碾压金狗了,让金狗的马战无敌神话破灭。
几个辅兵上来,帮着呼延绰兄弟和其他几个指挥使卸下铁甲,脱去被鲜血浸染的内胆,立刻包上了厚厚的棉袍。
耶律达实没看明白,这里面的衣服上也都是血,就把这么贵的棉袍围上,不是糟蹋东西么。
旁边卢俊义看到他一脸疑惑,于是解释道:“重骑兵全身闷在铁甲里,出汗很厉害。如果卸甲后不能及时保暖,会得卸甲风。”
耶律达实恍然大悟,脸色却微微一变,“难道大战之后出汗,卸甲都很危险么?”
“是的,其实不管是否卸甲,只要大量出汗必须要保暖,夏天也是如此。”
一个辅兵送来几壶水,呼延绰等人小口喝了几口,都是漱漱口就吐掉,最后另一个辅兵送来几个水壶,他们才喝了几口。
“这又是为何?”
“先前的水是润嗓子的,都是淡水。后面的水里面添了盐,喝几口解渴。”
“为何淡水不喝喝盐水?”
卢俊义有些尴尬,嘿嘿笑道:“我也不知道,经略军规里面规定的,谁不按规定喝水,会吃五记军棍的。那个呼延通就挨过,还是经略亲自动的手。”
“那又是为何?”耶律达实瞪大了眼睛,仿佛他耳朵听到的是一个离谱至极的笑话。
“那是为了他们身体好,至于原因经略说过几次,老实说我没听懂。不过经略既然都写进军规了,自然是有道理的。”
一直到了夜幕降临,重骑兵们才都洗了热水澡,穿着干净衣服出来晃荡,四周全是羡慕的眼神。
他们羡慕的不是重骑兵衣服多漂亮,而是羡慕他们的马。
所有的马都披着棉被,由专人喂水喂饲料,里面居然还有黄豆,鸡蛋和精盐。吃的比辽军普通士兵都好,特别是那棉被,好几贯钱了吧。
“兄弟,为啥给马穿这么金贵的棉被?马身上还有血呢,太糟蹋了。”
一个辽兵实在忍不住开口问,一口别扭的宋话让宋军们都哄堂大笑。
“那是因为马出汗多,需要保暖。你没见我们也是先穿棉袍后再去洗澡的么。”
“你们每个人有几件棉袍啊?”
“三件,一件专门是打好仗卸甲穿的,两件是平时更换的,我们的马也有一件。”
辽兵们哄的一声都炸开了窝,此时棉花刚刚普及,价格还是很贵的。河东百姓倒还好,一床棉被不过四百多文,可辽国这里至少要六七百文。
棉袍的价格也不低,至少也要二三百文,所以在宋国或者辽国,棉衣棉被都是家境殷实的表现。
宋军骑兵居然每人三件,连马都有一件,这简直是颠覆了他们的人生观啊。
宋军有钱辽国人都是知道的,可这么有钱就吓人了。
大帐里,呼延绰有些难受,手里的纸仿佛重若千斤。
杀敌七千多,重骑兵损失六百多。这六百多里面,生还的三百多,其中能伤愈回归的不足百人。
其他人绝大多数身上都有伤,只不过都是轻伤,例如他自己,手臂上有一大块淤青,是被金军狼牙棒重击后造成的,涂抹了化血散瘀的药以后就好多了,即便是这样,他在几天里面是不能再作战了。
呼延通的伤势稍微重一些,肩膀想痊愈至少要半个月,此时也被医官用纱布缠好固定。
一战下来,固然一万金军被打败,重骑兵想再战也需要几天的修养,包括马匹也是,有的马匹受伤后,同样需要疗养。
这个情况完颜斜也不知道,他只晓得那一天他看到了重骑兵的无敌,五千重骑兵在与金军骑兵对冲中占据了绝对优势,用很少的代价几乎全歼了他一万人。
完颜活女受伤,被他的亲卫拼命救了回来。身上的重甲被宋军的马刀划过,就差一点就开膛破肚了,肚子上的伤口很长,所幸伤口很浅,用布包裹后就不流血了。
“他们的重骑兵太厉害了,狼牙棒,大刀,都破不了他们的重甲。若不是他们的马倒下了,我们几乎伤不到他们分毫。”
习不失没有受伤,他是一万金军中仅有的几个完好无损的人。他亲自与重骑兵对战过,所以他的话是最具权威的。
大帐里的金将都面色如土,他们勇敢,他们不怕死,他们可以死战,可是和这种怪物战斗,他们仿佛失去了勇气。
“他们的马匹怎么会倒下的?”完颜斜也抓住了习不失话里的微妙。
“大多是被我们倒下的马匹绊倒的,或者是我们冒死砍马腿才倒下的,不过这非常难,很少人能做到。”
“他们有火铳,我看见几个弟兄跳下马去砍他们的马腿,被后面的铁骑用火铳打死了。”
单价上的完颜活女插嘴解释,他亲眼目睹了自家族人的英勇,可惜那么多人上去,成功的没有几个。
“我抢了他们的武器,你们看看。”
完颜活女的亲卫拿出来一把马刀,黑黝黝的刀身,只有刃口是雪亮的。
完颜斜也接过刀在蜡烛灯下仔细端详,良久才赞叹道:“好刀啊。”说罢挥刀砍去,他面前的案几如豆腐般被劈成两段。
众人围上去看断口,不由得都倒吸一口凉气,案几的端口整整齐齐,显然是一刀斩断,没有一点撕裂的痕迹。
“怪不得我们的甲胄没有任何防御力,被他们一划就裂开了,原来真是一把好刀啊。”完颜习不失脸色都白了,他心里一阵后怕,若不是他闪避腾挪,好几次这种马刀擦着他的铁甲划了过去,若是被划到,说不定自己已经和活女一样躺在担架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