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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众人的第一次

    长长叹息一声,张麻子才声音沉重道:“其实...我这个名头是假的,我原名叫张福贵,以前曾是一名大户人家的护院,拳脚功夫了得,护得那户人家前半生平安。

    有一次还救了他们家小公子一命,从此,我的地位开始水涨船高,很受那家人的重视。

    尤其是那家的老寿星,还让他家的小公子拜我为师,学习武艺,强身健体同时,也可用来防身。

    但后来那户人家的生意做大了,就准备搬到江南地区去,我因为要照顾家中年迈的老母,没办法,只好留了下来。”

    古语说得好:父母在,不远行。

    那户人家很是仁义,感念张福贵的恩情,就将他们的大宅子低价半赠半卖给了他。他自是感恩戴德,随后携老母一起搬到了那所大宅子住下。

    此事,十里八乡的人都传开了,于是开始有媒婆上门,想要给他介绍一门媳妇,他老母亲自是欣喜万分,老人家年纪大了,一直在担心儿子能否给张家传宗接代。

    因为老伴走得早,她自己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已是极限,更无能力帮他娶上媳妇,所以很是愧疚,也很是着急。

    如今儿子出息了,能住得起大宅子了,还能解决自己最担心的传宗接代的问题,她自是欣喜若狂,感觉死而无憾了。

    之后因为张富贵买房子花了不少钱,所以堪堪娶过媳妇后,手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了,只好出去挣钱。

    他自己头脑笨,虽空有武力,但是不适合做生意,名下又没有地,也无法做个地主之类的收租过日子。只好再次捡起自己的老本行,继续给人当护院。

    这次是给一个知府小妾的亲戚家当了护院,自从抱上知府大老爷的粗腿后,这家人就开始嚣张跋扈,期间得罪了不少人。

    但是,每次出事都会由那个知府帮忙摆平,因此越来越骄横纨绔,尤其他家的那个纨绔少爷,竟敢草菅人命、强抢民女,简直罪大恶极!

    但是没人敢管啊!

    有一天,张福贵的老母病重了,妻子就去了那里找他,结果他人没见着,却被那个纨绔少爷看到调戏了一番,然后就惦记上了。

    知道是张福贵的老婆后,那个纨绔少爷很是不屑地口出狂言道:“就他一个小小的破护院,跟个看门狗没区别。他不配得到这样的小娘子,只有自己才能享受她...”

    再加上他手底下的狗腿子大队吹捧,那家伙更是飘上了天,似乎他就是皇帝老爷,就是天。

    于是竟然光明正大地去张宅抢走了张福贵的妻子,张福贵的老娘本来就病重,这一下刺激,直接要了老命了。

    张福贵那个气啊,直接将这混蛋告上了县官府,但是县官反而偏袒这混蛋,直接认定张福贵犯了诬陷罪,还将他抓到了牢里吃饭。

    被打了个半死的张福贵出来后,宅子竟也被那个狗县令给霸占了,他直接无处可去了。

    欺负老实人的家伙,终究不得好死!

    寻了个破旧的城隍庙,张福贵在那趴了几天养伤。

    中途遇到个流落到此的乞丐,也就是小个子男人,这家伙很是机灵,头脑也比较聪明,看到张福贵后,就主动去交流,在知道了其悲惨的故事和想要复仇之后,他的野心也被勾起来了。

    他终究也不是个甘于平庸,或者说愿一辈子为乞的家伙。

    于是开始给张福贵出谋划策。

    靠两人肯定不足以干翻人家一个有权有势的纨绔,更别说那个无能昏庸,贪腐可恶的知县了。

    接下来,小个子男人不仅要出去要饭维持两人的生计,还需联合别的人开始准备。

    待张福贵养好了伤,先将自己的老母给安葬了,守灵结束后,他才开始了复仇。

    接下来,他开始了日复一日地蹲墙角踩点,无论晴空万里,还是暴雨飞袭,就是死守。

    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给他找到了合适的机会。

    而小个子男子也联合了五六个被赋税逼得活不下去的穷苦壮力农民。

    这天,这个纨绔公子和几个舔狗从酒楼里醉熏熏地走了出来。

    小个子男子假扮的女子瞅准机会从他们眼前恍惚了过去,这几个SP顿时色心大起,开始怂恿这个纨绔的家伙出手。

    加上酒精的作用,这个纨绔公子未加思索就同意了,几人狼嚎着追了上去,小个子慌慌张张地将他们引到了一条阴暗很少有人来的死胡同里。

    毕竟也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露馅了被抓可是会被打个半死的,再说了这次要是失败了,下一次机会可不是那么好等的。

    此时埋伏好的张福贵等人出手了,看着面前的混蛋,这就是那个害自己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啊!

    张福贵从牢里出来后调查过,发现妻子也被这混蛋糟蹋后卖给了行商的商人,然后不知所踪了,所以找到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此时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这个纨绔到现在竟还看不清现实,见是张福贵,还在出言辱骂。

    张福贵红着眼睛,差点儿气的怒发冲冠,可惜他没戴帽子。

    他已经被剥削的一穷二白了,除了拥有一身需要汰渍去洗的血渍衣服,啥也没有,所以,帽子不存在的。

    此时他的手上不知从哪捡来了一把菜刀还是杀猪刀,刀背上锈迹斑斑的,刀刃处倒是被磨得贼光明亮的。

    一看就用了很长的年头去沉淀过,是祖传的刀具没跑了,也不知什么原因没彻底让其化为补铁的奇药,去滋润万物。

    此时,忍无可忍的张福贵颤抖着拿刀的手,直接一个绣红刀子进,红刀子....额,好像太短了出不去了。

    不过,为了达到泄愤的目的,他直接改为双手握刀,再次发力去捅。

    噗呲!

    是衣服破碎的声音!这衣服质量可真好!

    再次发力。

    噗呲!

    这次似乎钻进肉里去了。

    啊!突然一声尖叫传来!小个子男人赶忙扑上前,捂住了那个纨绔公子的嘴。

    “哥,快点儿动手,以免夜长梦多。”小个子提醒道,不过声音中带着颤抖,毕竟这也是他的第一次。

    张福贵听到,直接将绣红刀子又拔了出来,接着再次插进肉里,反反复复好几次,噗呲噗呲噗呲...!

    此时血流如注,张福贵似乎上了瘾,根本停不下来。

    “哥,好了,人已经没了。”小个子牙齿打着颤,一只手连忙拽向了机械木偶一般的张福贵。

    不光他害怕,周围的一个个大老爷儿们,不管是他带来的那几个壮力农民还是那几个舔狗,现在都浑身颤抖,似乎随时可能撑不住坐下。

    因为他们都是第一次啊!

    有的是第一次见杀人,有的是第一次见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