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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神山古树

    最好的幸福也许就是,身边有一个边走边聊的人,陪着你从开始走到最后。

    “霖儿你到底是什么人,有如此神通?”送走了那些来访之人,墨染宸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和她咬耳朵,他喜欢从背后搂着她,带着紫檀香的气息喷在她脖子里。她觉得有点痒,缩了缩脖子,耳朵尖有点泛红。

    “我说的,墨染哥哥你都相信吗?”阿霖知道他是故意闹她,好套她的话——你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乖乖就范,你也太小瞧本姑娘了!

    “只要你说的我都无条件相信。”墨染宸不知道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那非同寻常的脑子里一天都在想着什么,且听听看吧!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古杉树灵之女你相信吗?”阿霖握着他拿缰绳的手,抬眼望着他:“墨染哥哥想听故事吗?”不等墨染宸回答她就闭上眼睛回忆了起来:“听我阿娘说,我小时候啊,身子骨特别不好,经常生病,看了很多郎中,老也治不好,可把我娘愁坏了,后来我娘亲没办法,就听了族中长老的话把我拜祭给神山上的三株千年古杉树做了干女儿,后来你猜怎么着?”

    墨染宸挑眉看着她:“我猜,后来你的病就好了对吧?”要不然,她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变成神树的干女儿。

    阿霖点了点头,她其实并没有编故事骗他,这事儿听起来挺玄乎确是真实的,只是她那时候太小,还不记事,事情的具体经过她没什么印象,都是听她娘亲说的。等长大些了,她发现自己天赋异禀,跟天地间带翅膀的生灵有某种特殊的沟通能力,娘亲告诉她这是山神慈悲,她因祸得福,一场大病换来了山神的怜悯之心。

    她记得那三株古杉树并排站在山头上,树身高耸入云,枝繁叶茂,老远就能看到。

    老一辈人说那三棵树已经成精,不可冒犯,触怒了山神必遭天谴。曾经有个年轻人不信邪,偷偷跑去砍了其中一株古杉树的树枝,结果第二天他所在的村子就遭了白雨,把所有的庄稼砸了个稀烂。

    村人们得知这件事情的起因后很是愤怒,他们惩罚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把他逐出了村子。

    秋林还未来得及褪去醉红的酡颜,那几颗千年古杉的明黄还在风中闪亮。

    阿霖说这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带着少女的单纯,讲到某些细节还会边说边比划动作,然后像被自己逗乐了捂着嘴笑得像个孩子。墨染宸就跟着她笑起来,等她讲完了故事,看她沉默下来,闭着眼感受风拂过脸颊的气息,神色悠远,墨染宸就知道她的霖儿想家了……

    “等处理完这些事,霖儿带我去你的故乡看看吧,我也想去拜一拜这三颗神树。”墨染宸理了理她被风抚乱的发丝,在微风里轻声说道。

    她就又点了点头,靠在他怀里不说话了。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梦里恋的名字叫家乡,那里的风是什么颜色,那里的云是什么味道,那里的歌谣就是怎么唱的……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她不想等到满鬓斑白才回去,因为阿娘可能等不到那个时候;她也不愿等到被故乡遗忘,因为阿遥还在等她回去一起抓蝴蝶;她更没有想过会带着一个人回去,有没有那么一个人,会让所有人只要想起我来都识得你……

    几乎是每个夜晚,冬天在炉火边,夏天在星月下,听阿娘讲各种故事和传说,听阿娘唱无穷无尽的民歌。那明快的语言、贴切的比喻、铿锵的节奏,使她着迷;那朴实、真诚、深厚的情思,使她感动。

    阿霖知道,这些语言和感情的珍珠,不是阿娘自己创造的,而是千千万万的人在心中培植的,一代又一代在嘴上流传,他们和阿娘是一样的,是一体的,无法区别,也用不着区别。

    阿娘唱的这些美妙的、有韵的诗句,在村里村外不是也经常响着吗?在游荡着牛羊的山坡上,在打土墙的大地上,在背石头的村民的行列里,在节日的坝子上……到处都飞翔着它们的旋律。

    对于歌谣,记忆力像是钉在木头里的钉子;理解力像是投进了茶水的盐巴。她对它们像对阿娘一样亲,对故乡一样爱,对神山一样敬仰。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事不关风和月……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王府的藏书阁里,阿霖把目光移向另一个空空的书架,墨染宸送她回府后又出去了,她于是自己去藏书阁打发时间。

    偌大的藏书阁内,摆满了架子,只有这一个空着,书架上有一些杂乱的文书,有一张纸片作为包扎垫在外面,以防文书落了灰,那一张废弃残破的纸片上面,就写着两行字。看发黄的程度,那纸片应该很久了,是墨染宸的字,运墨浓重而有些飘浮。

    这写的什么?

    是诗?

    还是词?

    阿霖一眼看得出,那只怕不是诗也不是词,而是有人心绪不好的时候的涂涂抹抹,并且涂完了之后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居然就拿来包扎文书,一摞就是好几年。

    “自知嘲讽奈何天……无常人世——聚散曲——”阿霖轻轻的叹息,那是当年的墨染,多年前的他,还有心情写这些东西,“白茶清欢无别事,虚窗夜朗,明月不减故人……”

    原来他向往的,并不是显贵的身份和朝堂上的权势,他向往的生活原来如此简单。

    阿霖合上那些泛黄的书页,坐下来用手指划着衣服上的丝绣花纹,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

    她又想起了家乡,记得小时候喜欢凑热闹,而家乡总是很热闹的,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庆祝仪式,北方来的游牧名族把草原上的节日氛围带到了南边,让遥远的南方村寨感受到北方的热情。

    仪式第一项一般是摔跤比赛,摔跤手脚登高筒马靴,下身穿宽大的绸缎摔跤裤,上身穿“昭得格”(一种皮革制的坎肩),在脖颈上围有五彩缤纷的饰物,跨着大步,绕场一周,然后一决胜负。

    赛马也是大会上重要的活动之一。比赛开始,骑手们一字排开,个个扎着彩色腰带,头缠彩巾,洋溢着青春的活力。赛马的起点和终点插着各种鲜艳的彩旗,只等号角长鸣,骑手们便纷纷飞身上鞍,扬鞭策马,一时红巾飞舞,如箭矢齐发。先到达终点者,成为草原上最受人赞誉的健儿。

    射箭比赛也吸引着众多观众,技艺高超者可百发百中,赢得观众的阵阵喝彩。

    人去乡则无聊,阿霖在藏书阁里看书,看着看着发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起了小雨。

    她看着雨越下越大,好像有人拿瓢泼一般,又好像天河决口了,雨丝变成了狂暴的鞭子,抽打着整个世界,还好她的世界有了他。阿霖的思绪也像雨一样,不知何时起也不知何时落,最后竟然坐在地上睡着了。

    伴着雨声入眠,连梦里都是风和泥土的味道……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一片落叶夹风而来,卡在了她手里翻开的书页之间。

    墨染宸悄然而回,他没有惊动任何人,打开卧室门时,一块白色的丝帕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用雪蚕丝绞成的丝帕,一看就是女子的贴身之物。

    墨染宸捡起丝帕出了门,他刚走,就有人自房梁上一跃而下,落地无声,矫若灵猫。

    雨势渐止……

    “霖儿别睡了,我们到家了。”墨染宸摇了摇怀里睡得像一只猫儿的蓝衣女子。

    阿霖强打起精神,微微点了点头——墨染宸的确是思虑周到,才派了欣远跟随着来。

    在这个浮躁喧嚣的世界里,这个人好像一股清流,清冽、甘甜、从容、低调。让人喝上一口,清清凉凉,身体感觉舒适,于是,还想再来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