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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行酒令

    古代中国人幸福指数最高的当数宋代人了。

    宋代人的生活情调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譬如文人之间的行酒令。而后再由行酒令发展到“小词”、“散曲”等。这是一种文人交往、酬酢的小雅文化。从这些“小词”、“散曲”中,我们可以窥见他们的日常生活。在这些文人的行酒令中,我们可以了解这种文化的小雅之处,即由“斗酒”到“斗才”。斗来斗去,斗出的是生活情调,是俗态中的风雅。

    不过,行酒也是有规矩的,不许任何人耍赖。耍赖了,必然受到惩罚。为了防止耍赖,行酒之前必先请一位才色双绝的艺妓担任“录事”,实为仲裁。行酒过程,负责监酒的艺妓还要进行必要的客串,相当于今天的节目主持人。先由酒客公推出一个起始执花者,唱一句词,传一次花。有的行酒者委托艺妓传花,有的行酒者委托艺妓唱词。艺妓无论受到何种委托,都要配以必要的夸张动作,现场演绎,以博得文人雅士的好感,增添行酒的氛围。

    大型场合,艺妓不止一人,各有分工,穿梭于酒席之间,有唱的,有说的,有动的。常见的唱词是这样的(每唱一句,艺妓们都要配以行云流水般的动作进行附和):“我有一枝花,斟上些儿酒。唯有花心似我心,几岁长相守。满满泛金杯,重把花来嗅。不愿花枝在我旁,付予他人手。”动作慢者必然遭罚。受罚者羞恼之后,必有“报复”行为,这也往往是行酒的高潮。

    行酒令非宋代独有,如唐诗“城头击鼓传花枝,席上抟拳握松子”,足以证明此种游戏由来已久。不过宋代的行酒游戏十分昌盛,上至君王,下到百姓,无人不会,无处没有。就连老夫子司马光也难免“轻辞丽句”:“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轻烟翠雾笼轻盈,飞絮游丝无定。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

    欧阳修《醉翁亭记》中的“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起座而喧哗者,众宾欢也”,就是行酒的盛况。据宋代邢居实《拊掌录》记载,欧阳修与友人饮酒行令,要求每人作的两句诗必须触犯刑律,而且罪在徒刑以上。其中一人说:“持刀哄寡妇,下海劫人船。”另一人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轮到欧阳修,他慢条斯理地说:“酒黏衫袖重,花压帽檐偏。”众人一听,大惑不解,问他为何诗中没有犯罪内容,他说:“到了这种时候,徒刑以上的罪也能犯下了!”足以见得,欧阳修推崇行酒游戏,却反对酗酒犯罪。

    宋代人行酒令,委实狂热,就连外国人也不放过。据明代潘埙《楮记室》记载:“宋神宗元丰年间,高丽国派一位僧人到宋朝来,其人很聪明,能饮酒。朝廷派杨次公接待他。一天,两人行酒令,约好要用两个古人姓名,争一件东西。僧人说:‘古人有张良,有邓禹,二人争一伞,张良说是良(凉)伞,邓禹说是禹(雨)伞’。杨次公说:‘古人有许由,有晁错,二人争一葫芦,许由说是由(油)葫芦,晁错说是错(醋)葫芦。’”

    宋代文人饮酒行乐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形成了许多慢词、小曲等,许多词牌名在长期的行酒游戏中固定下来,诸如“调笑令、天仙子、水调歌、荷叶杯、醉公子、南乡子……”仅从这些词牌名中,即可窥见宋代人的小资情调。

    (摘自香港《文汇报》作者:包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