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的妇女地位是很低的,嫁人之后在家中的地位甚至比不上自己的儿子。
当时中华同样如此,所以什么孝道之类的,听听就算了,真信的就是大傻子——没有法令保障,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凭啥尊敬你?
但也不是没有特例,在江户等当时的大城市,民间有“三行半”的习俗——女性有权写下三行半表明要离婚,将之交给丈夫就可以离婚。
三行半是指离婚书的内容只有三行多一点——当时的书写习惯是竖列,但被成为“行”。
但这只发生在富裕的町民阶层,而且往往女方父兄比较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