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国贼董卓开始他的传奇的一身,可以说这所有的一切都拜他的老大何进的成全。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八月二十五日,大将军何进与司隶校尉袁绍谋诛诸阉官,太后不从。于是,朝廷征召董卓使将兵到京师,并密令董卓上书曰:“中常侍张让等窃幸乘宠,浊乱海内。昔赵鞅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臣辄鸣钟鼓如洛阳,即讨让等。“准备胁迫太后。董卓未至,何进已经被宦官谋杀。愤怒的将士们攻杀宦官。何进部将吴匡等人联合了董旻(董卓之弟,时任奉车都尉)攻杀了车骑将军何苗。中常侍段珪等劫持皇帝逃走。
董卓望见雒阳上空浓烟滚滚,才得知朝廷发生重大变故,于是急忙下令进军,二十八日天未亮,董卓才抵达显阳苑,打听到中常侍张让等人劫持皇帝刘辩上了北芒山,于是又向北芒山赶去。
在北芒山下,惊魂未定的刘辩见到飞驰而来的董卓军,吓得大哭。[18]董卓终于在北芒迎救了皇帝,然后还宫。
在长安,董卓见到了浩浩荡荡的迎驾队伍。董卓指着崔烈骂道:“某日夜兼程跑了三百里路,你现在说什么回避?信不信我砍下你的脑袋!”
接着,董卓又反诘大臣们道:“诸位公卿身为国家大臣,不能匡正王室,致使国家动荡,天子流落在外,你们哪有让某退兵的理由!”
随后,董卓进入迎驾队伍,先拜见刘辩,又伸手去从闵贡怀中抱陈留王刘协,刘协不肯,董卓只得与闵贡并马而行,一同入城。董卓又向刘辩询问事变经过,刘辩语无伦次,而刘协却能表述清楚,董卓知道刘协是董太后抚养长大,号“董侯”,董卓又自认为与董太后同族,于是心生欢喜,希望刘协能当上皇帝。
当时大将军何进的部曲、车骑将军何苗的部曲都无所归属,皆听命于董卓。
董卓又引诱吕布杀害执金吾丁原,吞并了吕布等并州人的军队,如此董卓掌握了雒阳的所有军权。
原大将军府幕僚鲍信不肯归附董卓,向袁绍提出将董卓引诱杀害的计划,袁绍不敢,鲍信则弃官逃亡。
朝廷罢免司空刘弘,派使者到显阳苑拜董卓为司空。
董卓邀请袁绍到显阳苑商议废立,袁绍不同意,提出要去请示太傅袁隗。袁绍说:“恐怕大多数人都不会同意你的意见!”
董卓闻言大怒:“竖子!天下事岂不决我?我今为之,谁敢不从?尔谓董卓刀为不利乎!”
袁绍反讥:“天下健者,岂唯董公?”然后拿着佩刀作揖而去。董卓知道袁绍的声望地位,也拿他没办法。
董卓将废立之事汇报给太傅袁隗,袁隗同意。袁绍因此弃官逃亡至冀州勃海郡。
八月三十日,董卓在朝会上提出废立之事,并以霍光事为例,自比田延年(谁反对就立刻处死),满朝文武只有尚书卢植站出来抗辩,董卓被顶撞得无言以对,气得罢会。后来董卓还想寻找机会杀害卢植,但被蔡邕、彭伯劝阻,卢植则弃官逃亡。
九月一日,在崇德前殿,尚书丁宫主持废立仪式,太傅袁隗将刘辩扶下皇座,解除玉玺印绶转交给刘协,然后扶刘协正式登基,董卓也完成了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伟业。
紧接着,董卓让尚书宣读策文,并弹劾何太后害死董太皇太后的罪责,将其罢免,迁入永安宫。
九月三日,何太后被毒杀身亡。董卓不允许朝廷为何太后举办丧礼,而是让刘协到雒阳城内奉常亭表示哀悼,公卿大臣们穿白衣上朝三天。
九月十二日,朝廷遥封远在幽州的幽州牧兼太尉刘虞为大司马,董卓由司空改任太尉,兼领前将军,加节,赐斧钺、虎贲,更封郿侯。
九月末,董卓联合司徒黄琬、司空杨彪一同携带鈇锧到朝堂上书,要求为建宁元年(公元168年)九月政变时被政治定性为叛贼的陈蕃、窦武以及次年(公元169年)在“第二次党锢”中被捕遇害的众多党人平反。刘协准奏,恢复陈蕃等人的爵位,并提拔他们的子孙为官。
董卓亲近周毖(周慎之子),伍琼,原大将军府官员何颙、郑泰也成为其幕僚。董卓在幕僚们的建议下,亲近士人,征召名士入朝为官,其中,蔡邕成为董卓最信任的幕僚。
同时,董卓又选拔大量名士担任地方太守等要职,甚至不计前嫌,对厌恶自己而弃官而走的袁绍、王匡、鲍信等人授以太守,以示和解。
十月三日,董卓趁着何太后遗体下葬的时候,开启文陵(汉灵帝陵墓)时,使人偷取其中珍宝。
董卓仗着军权的威势,放纵士兵在雒阳城内劫掠富户,搜刮财物,奸**女。
十一月一日,董卓自拜相国,封郿侯,有“入朝不趋,剑履上殿”的特权,自此董卓在朝廷中的权势已经如日中天。
董卓又封自己的母亲为“池阳君”,设置令、丞。
董卓性格残忍,好用刑法立威。侍御史扰龙宗拜见董卓时忘了解除佩剑,董卓借题发挥,下令将其活活打死;又指使人将何太后的母亲舞阳君杀害,甚至将何苗的遗体从坟墓中挖出来肢解扔在园林之中。[28]大司农周忠的儿子周晖听说雒阳变故,故至雒阳,董卓非常厌恶他,派兵将其劫杀。
张扬、曹操、卫兹等人都在地方招兵买马,试图对抗董卓执政,东郡太守桥瑁甚至伪造三公文书散发到各地州郡政府,陈述董卓罪恶,呼吁各地起兵反董,恢复刘辩的帝位。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正月十二日,董卓使弘农王郎中令李儒毒杀刘辩,以断绝桥瑁等反董联军的政治企图。
广陵郡功曹臧洪说服太守张超,联合其兄陈留太守张邈一同举兵,兖州刺史刘岱亦加入,在酸枣举兵,自此关东反董之势如野火燎原。(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