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无疑是热闹的,六星级饭店里高档汽车一辆接一辆驶进来,来自各界的宾客络绎不绝,彼此间相互攀谈,或认识或不认识都凑在一起,名人多结交一个是一个,当然,最具争议的话题还是常年见不到人的董事长终于露面了,一来就是世纪婚礼,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攀上这个神秘又多金的董事长。
大厅之内到处是名人政客在讨论这家有上千个连锁店,包罗十几项领先技术产品,年净收入过百亿的跨国大企业的神秘董事长,服务生忙着给各位闪亮级的大人端饮料,也忙着在会场里替换糕饼,让他们补充能量好进一步发挥口水跟精力。
夫人们的猜测是,董事长是个至情至性的男人,为了能和自己心爱而又身份差距颇大的小姐结婚,他日夜拼搏,奋力建起这家公司,终于抱得美人归,皆大欢喜。
有人说董事长是个孤僻又丑陋的男人,所以一大把年纪才找了个贪图他金钱的女人,也就凑合着过日子了。
也有版本说董事长是工作狂,这场婚礼不过是两个公司的结合,两个当事人完全没有任何感情。
更甚至有传言,董事长风流成性,到处拈花惹草,欠了一屁股情债,所以才不敢在公众场合露面,这次完全是勾搭女孩时没注意安全,又偏巧被女孩查到他的身份,不得已只好奉子成婚。
……
各种流言千奇百怪,可见做大人物的,不知天文地理没关系,不识古今中外无所谓,但绝对要精通八卦推理,而且大人物必定每天很忙,所以他们闲的时候更懂得把握时间,联系八卦同好练习八卦口才,以便在重大场合能把门外汉哄得一楞一楞,情感激荡,心潮澎湃。
这不,一些精明人都打量起自己的女儿来,虽然自己的长相接近残疾边缘,但老子有的是钱,娶个美女老婆回家,互补之后还不是生出了好女儿吗,挑几个脸蛋长得不像自己的塞给董事长,只要其中一个能接近董事长弄个特殊关系,把董事长夫人推到一边,他们一整个家族就能衣食无忧了。
说干就干,大员们都赶紧给老婆打眼色,能当上大人物夫人的自然不是等闲之辈,丈夫眼珠一转打什么鬼点子她们焉可不知,于是夫人们都赶紧拉上自己对漂亮的女儿进化装室,认真打扮一番,服务生更是忙着打扫台风过隙的化装室。
没有孩子的只好望着那些如花似玉的少女叹息,自己怎么就不争气一些,大好机会就错过了,此时他们就领悟了阿q精神,那个董事长七老八十了,又丑又残,还是个老色鬼,为人父母怎可为了一点金钱就出卖自己女儿,把娇滴滴的豆蔻少女们推进魔爪。
流言满天飞,几乎每到一个人嘴里就能换上一个刺激的版本,到最后,珑被描述成一个四岁在澡堂看女人洗澡,八岁就从小卖部摸东西,十岁气死老爸,十三岁学人打群架,十六岁偷窥女子更衣室,二十岁抢劫银行,三十岁杀了全家,依靠坑蒙拐骗,使尽犯罪手法发展企业,阴险打击对手,导致对方家破人亡,把人血当饮料(这条还真猜对了),每晚换一个女人,不学无术、罪大恶极、辣手摧花、面目可憎...集一切反派形象于一身的大恶狼、黑道老大、都市土匪、商业罪犯,社会渣滓...
就是这样一个可鄙可憎的男人,老到八十岁了还不知收敛,偏要强娶某个冰清玉洁的美娇娘,还用非法手段绑架新娘的全家逼迫人家,可怜一个年纪轻轻的小美人,花样的年纪,就这样落入魔爪,任其蹂躏,太悲哀了,人神公愤啊!
唉,只能怪他们平时太没机会发挥,否则凭这想像力,他们不该当政客商人,该改行当导演什么的,未见其人,就把人家的恶行摹绘得入木三分,恐怕等会真人出场反而被当成外人了。
当大厅中越发背情的流言一版接一版换,新娘化装室内,某奴隶新娘正用心在养米虫新娘。
珑身穿新郎礼服,过肩的长头发用一根苍蓝宝石发带高高绑起,往日亦男亦女的妖媚不再,三分温和、三分知性、三分精明,加上十分俊美,身上淡雅的檀香更胜名牌古龙水,对每一个女人都是致命的诱惑。
当然,有一个女人是绝对例外的。
淼夕此刻正闭眼坐在化装镜前,全情投入伟大的“梦”想事业,在她穿上最华丽的婚纱之后,她就一直把椅子当床,来接新娘的珑只好把所有服务生都叫了出去,自己亲自给她上妆,头花项链,他每想都看过几遍之后,才小心地戴到淼夕身上,控制着不出一点声音,免得打扰她睡眠。
三分长相,七分打扮,经过珑的巧手,淼夕即使不是最美的女人,也将是最美的新娘,这正式女人梦寐以求的美丽,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新娘都希望自己会是婚礼最耀眼的明珠,任何女性也无法掩盖她夺目的风采,珑帮淼夕做到这一点,既妖艳又不失清丽,将花帝之子的迷魅绽露无遗。
珑也不由看痴了,数亿年的人间之行,他看过各种各样的女人,也见过许多被称为女性完美追求的仙女,没有一个能如此刻的淼夕一般动人心弦,他不由自主地印上那醉人的妖红薄唇,轻柔里透着占有,温热的气息相互吹拂在两人脸上,如缠如绵。
淼夕不住轻吟一声,缓缓张开惺忪的睡眼,没有情绪地看着珑,珑不得不离开她的唇。
“小丫头,你真扫兴,接吻的时候要闭上眼睛呀。”
“被强吻的时候没有必要,你违反了约定。”刚睡醒可不代表她就不能思考,淼夕半眯起眼睛看着珑。
对于偶尔精明的淼夕,珑也是很头疼的,因为那表示她心情不好,尤其是在睡觉被打扰的时候,她的脾气会很差,不幸的是他刚才在做的正好是打断她视为第二生命的睡眠。
“婚礼要开始了,我来叫你。”
“有够麻烦,你是吃饱了撑着,举行什么西洋婚礼,还请了三个红衣主教来主持婚礼,你什么时候打算投靠耶和华了?他给了你什么贿赂?”
珑把淼夕圈住,蹭着她的脸蛋:“笨丫头,在说什么呢,我可是妖王,耶和华一家三口还不够我吞,是那些红衣主教自己送上门来的。”
“哼!修真的还拜上帝,你拍搞笑剧的?我讨厌基督教,取消!”谁不知道基督教的婚礼最后还有发誓跟接吻,他八成是打那主意,还以为她不知道吗?
被看穿了,珑只好用无辜的眼神掩饰:“可是已经决定了,他们人也来了,贸然取消不好吧,我和梵蒂冈还有一些商业来往,会影响企业形象的。”
“那是你的事,我亲爱的珑董事长,你会有办法的,对吧?”
话说到这份上,珑也只能叹息:“好吧,亲爱的,我就听你的吧,那我们的婚礼是否可以开始了。”
珑弯下腰,给淼夕穿上鞋子。
淼夕无奈地离开舒适的椅子,接过珑递给她的新娘捧花,最后她还是选择了蓝玫瑰,淡淡的蓝色显得她高贵,和她脖子上的项链正好搭配,淼夕把红玉手镯摘下暂时由珑保管,谁叫古镯和纯白的婚纱非常不搭调,套在一起不伦不类,最重要的是婚纱束袖,手镯会露在外面,就怕哪个找她的人发现了手镯。
珑伸出手,淼夕挽住他的手臂,很久没穿过高跟鞋,走路真不习惯,身体好像自己在向前倾,可怕的是花妖的身材和珑比起来偏矮,设计师为了弥补,特别给她加高了鞋跟,淼夕更加不舒服了,她发誓,等婚礼一结束就把高跟鞋都送去拍卖会,丢了太浪费,那可都是名家设计,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对于沉浸在金钱幻想中的淼夕,珑只能表示无可奈何,他打开化装室的大门领着淼夕出去,等在外面的花童跟在淼夕身后,为她托出长长的纱巾。
当快到大厅的时候,珑悄然结了个手印,肉眼看不见的力量直扑大厅而去,一声尖叫过后,大厅里顿时乱成一团。
饭店的经理匆忙从大厅跑出来,“正巧”碰见领着新娘走过来的珑。
“董事长,不好了,红衣主教昏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