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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话 婚前准备

    淼夕拗不过珑的坚持,在珑蛋糕和未来美食的诱惑下,她终于同意当珑一个月的挂名新娘。

    第二天,淼夕就迎来了人生最痛苦的一天,天才刚亮她就被珑拉起床,珑特地以校董的名义和学校请假,要陪他的“未婚妻”去采购新婚用品。

    淼夕总算知道珑的转学证是哪来的了,他是校董,转学证根本是掩人耳目的东西,他还顺便给淼夕办理了一张身份证,归国华侨,某某国外企业的继承人千金,亏他是法律系的学生,违法的事做起来很顺手嘛,淼夕猜测外资企业根本也是珑私下办的附属公司。

    对于珑的助手罗列的一大对采购单,淼夕只能按住自己的额头呻吟,不就董事长结个婚么,他们要买到猴年马月啊?

    “这张礼单有一米长了,你是董事长耶,把东西交给别人买不就好了?一大清早就吵我起来,不知道我低血压会犯困的吗?”淼夕不满。

    珑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淼夕说:“我是有叫人采购啊,喏,是那张礼单。”

    淼夕顺着珑的手看过去...

    她知道错了,佣人才是最辛苦的,那张礼单折折叠叠有半米厚,摊开的话大概有二十多米长,上面的字都小得像蚂蚁,不用放大镜能看清的人准是妖精,不过,能打出这份礼单的人更值得敬佩,从昨天下午珑想到结婚的馊主意到今天早上,时间不超过16个小时,他却要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长的礼单,能人啊!

    “既然有那份了,为什么我还要这么早起来?”淼夕不满。

    珑给淼夕夹好最后一个发夹,递了个镜子给她:“这是必要的,首先,我请了国际设计大师来给你做婚纱,一共十套,还有其他宴会礼服五十套,他们一会就会来给你量身,之后他们还要给你搭配合适的新娘捧花,配好之后我会立刻叫人去荷兰下订单,在婚礼那天空运过来,还有戒指、项链、鞋子、甚至袜子都要全新的设计,此外还有蜜月旅行,依据我的身份,我当然选择环球航行喽,所以我们要亲自去港口挑选你喜欢的船只,船上也要请设计师布置一番,之后还有婚礼用的蛋糕款式、地毯样式、特别宾客名单...啊,新房就不用换了,还是这间别墅,这里灵气强,我的禁制法阵也能更好发挥。”

    淼夕面无表情听到最后,淡淡地开口:“去买块新鲜豆腐给我。”

    “哦,今天早餐你想吃豆腐吗?”

    “不,我想撞豆腐死掉算了。”

    大人物结婚,就两个字,麻烦!

    这样的日子得持续一个月,淼夕左右衡量之后,决定:“我想反悔了。”

    “亲爱的...”

    “装可怜也没用,说什么都没用,我不要大清早起床,我不要被一大堆人当木偶一样拉扯,我也不想每隔两小时就花半个钟换一套衣服,还有,我讨厌白色的新娘捧花,看起来和我现在的脸很像,苍白得像死人,我也讨厌绿色的宴会礼服,看起来跟全身涂了绿色的僵尸血似的,还有,我晕船,且自从去过阿修罗道之后还患上了恐高症,环球蜜月你就别想指望了。”

    珑赶紧哄淼夕:“亲爱的,别这么说嘛,这样吧,我叫他们尽快弄好,婚礼改成夕阳婚礼,你不喜欢白的绿的就换成红的紫的,全由你做主,我用法器变成船的模样,保证你在船上跟在地上一样好吗?”

    “不许大清早叫我起床。”

    “可以,我用傀儡术代替。”

    “婚礼事宜都由你负责了。”

    “好,我会吩咐下面的人。”

    “不用去招呼那些口水宾客?”

    “不用,我怎么舍得让他们烦你。”

    “婚礼那天也不许叫我喝酒,喜酒都不行。”

    “成,我叫人准备你喜欢的果汁。”

    “你不许趁婚礼占我便宜。”最重要的一点。

    “亲爱的...”

    “行或不行,回答,不行就拉倒!”

    “行...”珑墨黑的眼睛透出无限委屈,本来还想趁婚礼和她亲热一下的说。

    淼夕满意地点头,她这几天被揩的油够多了,全别墅的佣人都知道珑每天睡在她的房间里,她的清白早就被珑毁得一干二净了,这也是淼夕会决定和珑举行假婚礼的原因,虽然她不是很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但她不会傻到总以为清者自清,要能那样也就不会用那么多冤假错案了,没有人喜欢听关于自己不好的流言,淼夕也不例外,还不如挂个夫妻的名分,堵住众人呦呦之口。

    珑给淼夕套上一身休闲服,牵着她来到饭厅,桌上早已准备好香味四溢的早餐。

    看出淼夕睡意未褪,珑很尽责地担起米虫养殖专家之名,他拿起一个包子掰成小块塞进淼夕嘴里,再一口一口把皱舀好吹凉递到淼夕嘴边,淼夕继续闭着眼睛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米虫待遇。

    吃完早餐,珑抽出纸巾替淼夕擦干净嘴边,然后牵起淼夕,带她去客厅见等在那里的设计师们,他面前摆的早餐则一口未动,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珑突然抱住淼夕,一口咬在她脖子上贪婪吮吸着。

    收拾碗筷的佣人看了珑喂淼夕吃饭时专心的样子,不由叹息,好俊美好温柔的董事长,年轻多金又有才华,还特别宠情人,那个小姐真好命啊,她自己怎么就不能遇见那么好的男人呢?

    与此同时,某位“好命”的小姐正用力掐珑的手。

    疼啊!

    淼夕不信被吸血鬼吸血的女人会对吸血鬼产生爱慕,再迷人的吸血鬼也不会,就冲珑一样是咬人脖子吸血,疼得她快掉眼泪了,要知道她中宇文老头那么多陷阱,伤痕累累的时候都没掉过一滴眼泪,可见脆弱的脖子上的神经是很纤细的。

    “混蛋,你说过暂时不咬我的!”淼夕边掐边恨恨地喷火。

    “你刚才的模样太可爱了,头点得像小鸡啄米,垂落的头发根本挡不住嫩白的脖子,我忍不住就想亲吻你的脖子,不知不觉就咬下了。”珑一舔嘴唇回味,她是致命的诱惑,他早知道,可无论如何也忍不住去迷恋。

    “衣服一定弄脏了,我头又晕了。”淼夕一手扶住自己的额头。

    珑轻轻替淼夕按摩太阳穴:“没有,我很珍惜你的每一滴血,一滴也没漏掉,只有你的血最可口了,真香。”

    “够了吧你!在我血气还没补起来之前,你再敢咬我一次,我立刻跟你翻脸!饿了就去吃其他的东西,渴了就喝你的仙露去,不许再咬我!”低血压的人大清早被吵醒精神状态就不好,现在还被吸血,淼夕近日来积累的火气都冲珑发泄过去。

    凝视淼夕向前走的背影,珑只是笑,现在,她的心情该好多了吧,她不适合病恹恹憔悴的模样。

    珑也注意到自从前天淼夕哭过之后,对他的态度就改变了许多,变得温和、顺从,也不再想从前那样强烈抗拒他的吻和拥抱,但他反倒觉得淼夕和他疏离了,她对他的纵容是源于愧疚,那不是他要的,怒也好,笑也好,他想看的是淼夕最真实的情绪,而不是任把她痛苦都藏在心里,她小小的脑袋怎么能负担沉重的枷锁。

    淼夕是不擅长表达自己感情的人,所以,让她讨厌也无所谓,珑希望她能把心里的感情都表现出来,再难再痛,他会与她一起承担,他要她快乐无忧,冰巫的影子不该在她身上延续,即使是宿命,他也会帮她打破。

    “喂,笨蛋珑,你还杵在那里干什么,再不来我可就不做婚纱回去睡觉了!”淼夕回过头来对珑招手。

    珑灿烂一笑:“来了。”

    “你怎么笑得怪怪的?”

    “你不也很奇怪吗?好几天没听你叫我老妖怪了。”珑把手按在淼夕额头上。

    “我没发烧啦!只是...以后不会了。”淼夕挽住珑的手一笑,“你有名字呀。”

    名字,他以为只是一种称呼,只有从她嘴里听到这句话,他才感觉到专属的温暖。

    珑想起他之前偷窥到的阿修罗王的记忆――冰巫曾经也是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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