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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驱虎吞狼第七章  “查理骑士,让你的士兵给我当向导,我们出发。”托克从侍卫手中拉过马缰说道。  “是的,将军阁下。”查理行了一个标准的帝**礼,转身向外走去,他的士兵一直站在营外等待命令。  看著一万骑兵,缓缓的离开了军营,皮埃尔感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害怕。  近十万人的补给队伍,离开了一万骑兵,实际上看不出少了多少人。但他心里却清楚,在九万人的补给队伍中,最具战斗力的就是菲格帝国的一万骑兵。  罗格的属下,是天朝帝国最为精锐的重骑兵,可他们的战斗力如何,皮埃尔这位并不合格的将军还是心中有数的,他们除了高人一等的装备之外,实在没什么可以炫耀的地方。  “罗格,让你的人今晚小心点,我总感觉不太对头。”皮埃尔轻声在罗格耳边说道,他不想再干蠢事了,这种没由来的害怕,绝对不能在手下面前表现出来。  “当然,将军阁下。”  罗格躬身有礼,脸色不变,但皮埃尔知道,他看不起自己,就像自己看不起军人一样。  “伯爵大人,查理将军已经将西部军团的骑兵调出来了,我们点过,是一万人。”一名侦察兵跑过来,在奥斯曼身前单膝点地回报。  “很好,让大家好好休息,一个小时后出发。”奥斯曼点了点头,轻轻的抚摸著闪电豹的皮毛。  查理就是那位纵队长,帝国高级骑士,准将军衔。  这里是南方郡的南部,距离大海三百公里远,是南方郡同西方郡最靠南边的一条官道。加德城是这四周最大的城市,距南方郡首府西尔克多城一千两百公里远,人口不足四万。  菲格帝国拥有五千多万人口,在南方郡却只有五百万左右。菲格帝国五大郡府里,南方郡人口五百万排在第四位,东方郡更少,只有四百万人口,多是山地。  从面积上看,五大郡府,除了中央郡的面积稍大一些之外,其他四郡的面积相差不多。因此,南方郡显得地广人稀,走上几百里,看不到人烟也不算是新鲜事。  南方郡的地理环境比较差,特别是靠海边的地方,几乎找不到可以居住的地方。而且南方郡的土质很差,大部分地区并不适合种植植物,粮食问题很难解决,因此人口一直不多。  加德城距离大海还有三百公里,距离水网地区则更远,因此这里的空气比较干燥,四季吹著五级以上的大风。在加德城的另一侧,是连绵不断的山区,从北面、西面吹来的风,到此被完全挡住,因此加德城附近,常年都会被大风所扰。  今晚的风不算大,同平日相对,甚至还小了许多,可对于奥斯曼来说,这样的风已经足够用了。  “皮亚路在什么地方?”奥斯曼随口问道,他记得,那里是自己的封地,听说很偏僻,而且离大海不远。  “伯爵大人,皮亚路离这里还有一百二十公里的山路,还需要向南走,那是南方郡最靠近大海的地方,不过那里是山区,因此风不是很大。从加德再向南走,最靠近大海且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皮亚路了。”身边的传令官回答道。  “那里有多少人口?”奥斯曼问道,没想到自己的封地居然是帝国的最南边,以前他从未关心过,反正对他来说,管理封地也用不著他。  “皮亚路有一万两千人口,一共有四个村落,距离大海一百八十公里,西面有一座两千公里长的山脉,将无名森林分隔开,一直到达天方帝国的境内。”传令官对于南方郡的地理很熟悉,他本人就是在南方郡生长起来的。  “很好,那里现在由谁管理?”奥斯曼问道,对于帝国的分封制度,他了解的还不多,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有些他认为没有必要的东西,暂时没时间作有系统的学习。  “管理?不,伯爵大人,皮亚路镇本身只有六千居民,不需要有谁管理,也许是当地的几家地主吧!那里没有贵族。”传令官笑了笑说道,艰苦的山区,谁愿意去那里管理呢?  皮亚路是南方郡的最南面,处在山区中的一处小盆地里面,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向加德。那地方很穷,很多人家连饭也吃不饱,征税官也不会去那个地方,因为实在是无法征收税金。  奥斯曼点点头,看来维丝特公爵还真的是很照顾自己,居然给自己分封了这样一处地方。还好奥斯曼对于封地根本就没有在乎过,封地似乎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传令官,传令下去,准备好烈焰流星,如果天朝人反扑,用烟暴对付他们,记住,一定不要让他们发现我们的人。”奥斯曼说道。  “遵命,伯爵大人。”传令官行了个礼,转身离开,向部队下达命令去了。  这次奥斯曼只带了一个轻骑兵纵队五千人马,除去骗走西方军团的五百人外,还有四千五百人,分布在整个补给队伍的四面八方。  奥斯曼的手头,只留下一支五百人的队伍,显然有些单薄。奥斯曼对于天朝帝国的军队,多多少少也有一些了解,特别是这位补给指挥官──皮埃尔的为人,他更清楚。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闲职在家的一位侯爵大人,整天无所事事,为人却很小心,因此被指派到军队中。结果在军队中一干就是二十年,升为中将,平生没有打过一场战斗。  这支补给队伍中,战斗力最强的自然是西方郡的一万铁骑,其次是补给队的护卫队长罗格,据说此人年少有为,因此奥斯曼带著五百人,面对的,正是他所在的营地。  天朝帝国的军人,奥斯曼并不陌生。在斯帝亚王子的天朝军队之中,奥斯曼同他们相处了一周的时间,对于这个国家的军队,奥斯曼实在看不上眼,可他们的武器装备,却给奥斯曼深刻的印象。  如果这样的武器装备和后勤保障能力,交给菲格帝国的第一军团,奥斯曼相信,第一军团十二万大军,至少可以顶得上天朝帝**队四十万大军。  “注意,准备烟暴,前方六百米处。”传令兵轻声的向奥斯曼直属的五百名士兵,传达著奥斯曼的命令。  “三发速射。”奥斯曼大手一挥,五百枚烟暴,在黑暗中划过长空,飞向天朝帝国的补给大队之中。  奥斯曼所处的树林里,距离天朝的补给队伍大约有五百米远。看得出,那位负责补给队伍安全的罗格,的确是位人才。  从树林到补给队的营地,五百米的空间里,连棵树都难以找到,想要偷袭补给营地,并且不被他们发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算是距离最快的轻骑兵,想将速度加到最快,至少也需要这样的距离。在这段距离里,足够哨兵反应过来的了。  而且,营地外面的布置非常正规,不但有拒马、鹿角,还有大量的四楞钢钉,也只有天朝帝国这样的富裕国家,才会用这东西来防守营地。这种东西无论对骑兵还是步兵,都是个相当大的麻烦,可想要回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一般来说,四楞钢钉是一次性使用的,没有足够的经济后盾,没有哪个国家的军队会使用这种东西。  奥斯曼如果准备正面进攻的话,别说他只带了五百骑兵,就算是十万骑兵,也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攻入营地之中。还好,这次他并不准备正面作战。  奥斯曼发现,无论是同蛮族还是人类军队,偷袭绝对是不错的主意,不但损失会很小,而且效果还更好。  五百枚烟暴,藉著黑暗射入营地之中,发出一连串轻微的爆裂声,这批武器是肖伯纳指挥制作出来的,还是第一次用于实战之中。  显然,专家制作出的东西,效果明显好于奥斯曼这个外行制造出的次品来。在重弩强大的弹力作用下,烟暴轻松的飞进了补给营地之中。  这些烟暴是按奥斯曼的要求,特别制作的,它的体积减少了一些,装药量也少了一半。重量变轻之后,在重弩的作用下,可以飞行一千多米远,只比普通的弩箭近了两百米。  巡逻队马上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跑去,补给营里乱了起来。这些烟暴发出的声音比奥斯曼制造的要小很多,而且火光一闪即灭,在黑暗之中,很难找到它们,如果数量少的话,甚至无法发现。  连续三次,一千五百枚烟暴飞入补给营中。这些士兵在出发之前,奥斯曼进行了三天的集训,再加上菲格帝**人良好的素质,此时将成果完美的显示在奥斯曼的眼前。  一千五百枚烟暴,将奥斯曼眼前的这片营地,全部包在烟雾之中。奥斯曼在天望河边提炼出的上千公斤的醉丁香迷药,经过两次使用,已经不多了。这次虽然减了量,也只制作出三千枚。  奥斯曼为了这次的计划,全部带出来,一半自己用,另一半交给了米歇尔。眼前的营地虽然很大,奥斯曼却不是很担心,用烈焰流星让它们烧起来,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他担心的是那位罗格,奥斯曼知道,自己虽然学习了很多的军事指挥理论,可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同优秀的指挥官比起来,自己还差得太多。如果那个罗格真的像情报里说的那样,有他在,这次的行动计划就会出现不可预料的事情,奥斯曼不希望出现任何差错。  烟暴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相当大范围内的所有生物迷倒。在不知道罗格在哪里的情况下,使用它对罗格的营区进行覆盖射击,是最好的办法。  醉丁香提炼出的迷药效果,不知道要比红蛇菌的毒烟强上多少倍,几十息之后,营区里已经无声无息了,至少有近万人,在迷雾中失去了知觉。  “前进,准备换弓,烈焰流星十枚准备。”奥斯曼再次下达命令,他很想见见那位罗格,可他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了,必须在补给部队清醒之前,将这里彻底化成一片火海。  奥斯曼所率领的这支骑兵纵队,是南方军团下属的部分,除了正常的装备之外,奥斯曼放弃了长长的骑枪。轻骑兵的骑枪要比重骑兵的短很多,重量也差些,但还是会影响骑兵的速度。  奥斯曼给他们装备了重弩和弓两种远程武器,除了这两样外,还配备了一千五百枚烟暴和十万枚烈焰流星。  这个数量是肖伯纳十天产量的一大半,另一部分奥斯曼调配给了米歇尔。米歇尔率领的重骑兵,准备强攻斯帝亚王子的补给点,因此较不需要这些远程武器。  “分十队前进,按原计划出发。”奥斯曼低声命令道,自己同闪电豹和黑豹,停下了前进的脚步。他们有一个最为重要的任务,为此,他们在加德城外的山林里已经住了四天。  “嗷……”  奥斯曼和两只豹子同时吼道,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野兽响应的吼叫声。  奥斯曼指挥不动狼群,对于普通的虎豹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闪电豹的作用则比奥斯曼还要大许多,作为豹中之王,不会有豹子反抗它,这一点同狼群有很大的不同。  奥斯曼暗道可惜了,如果将凌格的剑齿虎也带来,效果一定会更好。那只剑齿虎勉强接受了凌格,那还是它在凌格身上嗅到了豹子的气味。即使这样,它还是经常会向凌格发发脾气。  为了这只剑齿虎,凌格付出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能有这样的坐骑,他认为绝对是值得的。如果不是自己认识奥斯曼这样的兄弟,剑齿虎根本不会让自己靠近的。  凌格虽然不断在提高自己的能力,目前也只是一名中级骑士,他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学习、锻炼。就算他能升到高级骑士,只怕也不是剑齿虎的对手。  数百只老虎、豹,在最后还跟著数只老熊,这种曾经让奥斯曼和黑豹吃尽了苦头的生物,此时却听话无比。奥斯曼长叹一口气,这就是实力啊!如果当年自己或者黑豹兄弟有现在的实力,那只闯入山林间的老熊根本不算什么。  奥斯曼再次长啸一声,驱赶著数百只猛兽,朝补给营方向冲去,一冲即走,让补给营口中的官兵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些猛兽,在抓伤数人之后,马上后退,往另一个方向进攻。  原来驱兽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密苏城外,有魔狼王、剑齿虎,又有闪电豹帮助,才将一百多只魔狼和上千只猛兽轻松驱动。  而现在有闪电豹和黑豹的帮助,奥斯曼还是觉得很吃力,让这些根本不懂事的家伙听从自己的意愿进攻、后退,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奥斯曼忙了足足一个小时,至少有三万以上的人看到,有许多猛兽向补给营进攻,伤的人倒不多,大约只有几十人,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奥斯曼长啸一声,声音至少传出几公里远。抽出连环手弩,插入十二枝弩箭,这些箭头上,也加装了烈焰流星。里面使用的是蜂蜡,虽然重量要比普通的烈焰流星小了数倍,可效果却丝毫不差。  左手挥动,十二枝弩箭,一枝接一枝的飞向补给营,这是战斗开始的信号,在奥斯曼带著猛兽四处进攻的时候,五千士兵带著十万枚烈焰流星,已经进入到补给营口不远的地方,静静的等待著奥斯曼的命令。  五千枚烈焰流星,从各个角落升起,在距地面大约四米高的地方爆开,将方圆十平方公尺的范围内,化成一片火海。  这些烈焰流星里面,加装的是煤油,而不再是三叶草。同三叶草比起来,煤油更容易得到,而且燃烧时间更久。当然,三叶草也有它的优点,那就是不容易熄灭。  煤油用普通的方法是难以熄灭掉的,水对它几乎没有作用,可用沙土、棉被之类的东西,却很容易将火扑灭。三叶草里面的那些汁液却不同,即使用沙土盖上,火也会在里面继续燃烧,直至消耗掉所有的三叶草汁液。  在战场上,肖伯纳认为,使用煤油已经足够用了,而且这东西不同于三叶草,烈焰流星爆裂开后,撒出的火雨面积比三叶草要大得多,而且燃烧的更快。  如果能够将三叶草中的汁液提取出来,效果自然会更好一些。可三叶草本身已经不容易得到了,除非在东部山脉里,才能采集到足够的三叶草。何况还要进行提炼,一百公斤的三叶草也只能提炼出一公斤的汁液来,想要大规模用于制造烈焰流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蜂蜡则有它的好处,它燃烧的速度要比煤油慢一些,可一旦燃烧起来,更不容易熄灭,而且这东西无论沾在什么东西上,都不容易被弄掉,而且燃烧的时间要比煤油和三叶草汁液的时间长很多。  “快……派人通知罗格少将。”大营中,皮埃尔狂呼著。  “中将大人,请您镇定。蛮族如此大的攻势,罗格少将不可能不知道的,相信此时少将阁下,正英勇的率领他的部下,同蛮族作战之中。下官以为,您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传令官显然要比皮埃尔镇定许多。  “天,那是什么?”皮埃尔勉强让自己镇定下来,猛然间抬头,却看到无数绚丽的火花,从天而降。  粮食、帐篷以及所有可以燃烧的物资,全部被点燃了。最让中将大人无法接受的是,那里面包括十万斤的煤油,那是斯帝亚王子亲点的物资。  “快……快救火,是飞鹰族,他们从天上向下投火把!”传令官也开始慌张起来,飞鹰族是唯一可以升空作战的部队。  天已经黑透了,今天是一个无月的夜晚,正是偷袭的好时候。在火光之中,补给营的人们,只看到无数从天而降的火花。这些火花是如何形成的,却没人弄清楚。  在出发之前,奥斯曼为了这次行动,可谓煞费苦心,想要烧掉补给,不是很难的事情,可要让补给队伍的人认为是蛮族所为,而不会怀疑到菲格帝国的军队身上,就很难了。  无论怎么小心,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在优秀的指挥官眼里,不难发现其中的疑点。  所有箭枝都是特制的,到目前为止,同蛮族人的战斗之中,尚未发现蛮族使用箭枝,远程武器方面,他们喜欢使用发石车、投枪。很显然,蛮族的工匠技艺很差,相对精密的弓弩,他们无法制造,或者是效果不好,没有使用。  为了不让这十多万枝箭露出马脚,在奥斯曼的要求下,所有的箭杆都是使用木质的。普通的箭枝使用的是竹质箭杆,韧性好,更结实,对于发射之后的准确性也有好处。  木质箭杆相对要脆一些,在强大的弩弦之下,很容易造成断裂。奥斯曼既不要求准头,也不在乎断裂,只要能将这些箭枝发射到指定距离就足够了。  这些木质箭杆,在加工成箭枝之前,在桐油之中浸泡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风干之后,就成了最好的引火之物。当烈焰流星爆开的时候,火焰将箭杆点燃,战斗过后,留给天朝帝国的证据不会有多少。  当然,仅仅是这些,还不能保护不被天朝补给营发现,奥斯曼不准备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调查到底是谁偷袭了补给队。  通过两次战斗的实践,证明烈焰流星的确是最好的引火方式,除了可以点火之外,它本身的杀伤力也不容忽视。  点燃的煤油,一旦落在人的身上,一烧一大片,燃烧快,温度高。补给营里,真正能作战的只有两万重骑兵,其他的六万人,只是车夫、脚夫之流。  在大火燃烧起来的同时,补给营里已经乱成一团,重骑兵的营地被重点照顾,至少有两万枚烈焰流星飞入他们的营地。  天朝帝国的军队,在混乱之中,充分显示出他们怕死和逃命的决心,至少有一半的重骑兵,连铠甲也没有穿,就向战马跑去,四条腿总要比两条腿跑得快些。  从天而降的火雨,不但给士兵造成了大量的伤亡,对于那些无法逃跑的战马,更是拥有致命的打击。当烈焰流星的火雨,将马厩烧掉、缰绳烧断的时候,战马的身体上,已经被烧得是血肉模糊了。  十万枚烈焰流星,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全部发射完毕,整个天朝补给营地已经是一片火海。  粮食本身已经是很容易燃烧的东西,再加上十万斤的煤油,火势越烧越旺,已经不是人力可以熄灭的了。  当煤油桶被烧裂之后,煤油四处流淌,流到哪里,就将那里化成一片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