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驱虎吞狼第六章 “将军阁下,我是南方军团第二轻骑纵队侦查中队长查理骑士。”骑士向将军行军礼后说道,说话坚定而简洁,绝对是名合格的军人。 “骑士先生,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托克少将看著眼前的军人问道,这名骑士身穿标准的帝国低级骑士甲胄,眼神清澈,精明中不失忠诚。 “将军阁下,在前面不远处,发现了少量的驱兽族,很可能还有飞鹰族的部队,下官无法判断他们是从何处绕过来的,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数量有多少,补给队暂时不能前进,那会有危险的。”查理说道。 “发现驱兽族和飞鹰族?你是如何判断出来的?”皮埃尔中将马上问道,他的神色有些紧张,虽然身为中将,可看起来远不如托克要稳重。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补给队的指挥官,除了他之外,这支补给队之中,还有另一位罗格少将。罗格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无论在天朝帝国,还是在整个大陆上,都算得上是一位年轻的指挥官。 这次随补给队到达菲格帝国,两万护卫骑兵就是由他率领,他原本是斯帝亚王子手下的一名将军。到菲格帝国作战,对于补给线,斯帝亚王子一直无法完全放心,因此,将自己手下的心腹将军放到这个位置。 “这很容易,在前方十公里远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野兽,本来不应该在一起的狼群和猛虎,现在很融洽的在一起散步,并且发现了几具被野兽杀死的尸体。”查理骑士回答道。 “尸体在哪?”罗格眉头一皱问道,这条路他已经走过一次了,按理说,蛮族不可能到达这个位置。 大队的蛮族,已经被斯帝亚王子困在水网地区,就算有少量的蛮族出现在南方郡的其他地方,也不应该是这个位置。 这里靠近南方郡的最南部,相当偏僻,离大海不远。选择这条路线,本身就是为了安全,而且路也相对好走一些,如果不是为了安全,补给队有很多的选择,走这条路,相对要远一些的。 “来人,将尸体带过来。”查理骑士转身对手下说道。 一会的功夫,十几具尸体被拉上来,皮埃尔恶心的后退了几步,那股血腥气让他有些难受。 托克和罗格则向前走了一步,走到尸体旁边,仔细的查看起来。从衣著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些人大部分是平民,也有两名身著皮甲的军人。 从他们的身上,很容易看到致命的伤痕,那的确是来自野兽的利爪。有几具尸体的头,甚至被野兽整个咬掉了,可以看得出,那是大型的猛兽才能作到的。 在这十几具尸体上,罗格至少可以看得出,有五种以上的野兽下过手,就像查理骑士所说的那样,这些野兽本不应该在一起的,除非有驱兽族人存在,才可能让它们同时在一起,攻击人类。 “查理骑士,你认为有飞鹰族存在,有证据吗?”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请看这些。” 查理挥了挥手,身后的两名士兵走了过来,在他们的手中,拿著不少的羽毛,飞鹰族的羽毛同其他的禽类完全不同,一眼就可以认得出来。 “很好,你是一位很出色的军人,你认为前面有多少蛮族?”罗格点了点头说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很难回答。下官所见到的野兽大约有数百只左右,至于驱兽族人却没有看到,飞鹰族人更没有亲眼看到,只见到这些羽毛。”查理骑士摇了摇头说道,就凭这些,不可能判断出蛮族的数量。 “一名驱兽族人,至少可以管理十至二十只的野兽,数百只野兽,需要十几名到几十名的驱兽族人,是这样吧?”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无法回答。下官只是一名普通的侦察中队长,只对自己手下几百人负责,至于分析判断,那不在下官的职权范围内。”查理骑士后退一步,行了个军礼说道。 “很好,骑士先生,你是位相当出色的军人,请在外面等一会,也许我还需要你的帮助。”罗格满意的点点头。 自从见到西方军团的骑兵后,罗格已经深刻的感受到菲格帝**人的风采,同菲格帝国相比,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不像是军人。 自己手下带的两万重骑兵,已经是帝国最好的军人了,可他们的素质,同西方军团的骑兵比起来,显然还差了一些。罗格很清楚,在菲格帝国之中,四方军团只是守卫军团,实力相对要差许多的。 即使是这样的军团,已经比自己手下最精锐的重骑兵要强一些了,真是无法想像,菲格帝国的正规军团是如何的强悍。 以天朝帝国经济、科技的强大,如果拥有这样的军人,想要征服整个大陆,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天朝帝国在几百年之间,只扩大了不足一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是太怕死了,而天朝帝国的近十几代皇帝之中,也未出现像莫哈拉.菲格这样有气魄的帝王。 还是斯帝亚王子比较出色,当他接手天朝帝国的时候,天朝帝国一定会整个变样。真希望他能尽早接过皇位,早日实现征服天下的梦想。 在真正了解到斯帝亚王子的军事才华之后,罗格深深的被这位年轻帅气的王子所折服。只有一点,罗格对斯帝亚王子无法满意,那就是野心,这位才华横溢的王子,似乎野心太小了些。 从平时的言谈之中,罗格知道,斯帝亚王子有生之年的愿望,居然仅仅是吞掉天方帝国,这样的愿望,真让罗格有些失望。 “两位大人对此有什么意见?”罗格转身问道,他对于西方军团的这位少将,还是相当尊敬的,虽然没有在战场上比试过,可他知道,托克是位真正的军人,也许他的指挥才能很普通,却中规中矩。 再配上他手下那些强悍,并且同样中规中矩的骑兵,就算是由自己指挥骑兵同他作战,在同等数量的情况下,考虑两国之间士兵的差距,罗格认为自己也很难战胜他。 至于补给队的总指挥官──皮埃尔,他根本不放在眼里。这位皮埃尔侯爵大人,与其说是位中将,不如说他是个文职官员更合适些。 在罗格的印象中,军人就应该生活在铁与火、血与剑之中,皮埃尔侯爵大人,有很严重的晕血症,这样的人居然也可以升到中将的位置,罗格只能大叹,天朝帝国实在不是出军人的地方。 “我们请求援军吧!”皮埃尔说道,刚才看到了那些尸体,嗅到了血腥味,他已经小吐了一场。 “将军阁下,您的意见非常好,下官也是如此认为的。只是下官以为,我们可以先派出一支部队,向前进行侦察一下,如果仅仅是蛮族的小部队,我们可以轻易的击败他们,在您的指挥下,这是很容易的事情。”托克说道。 罗格笑了笑,真看不出,这位标准的军人,说话居然如此委婉。笨蛋也看得出来,这位中将现在害怕了,除了没有发抖之外,从里往外,中将大人全身都散发著害怕气息,如果这时候有蛮族出现,罗格毫不怀疑,中将大人会第一个逃跑。 罗格实在想不通,像皮埃尔侯爵这样的人,是如何当上中将的。当然,这同天朝帝国的形势有关。在天朝帝国之中,没人愿意当军人,无论平民还是贵族,在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 天朝帝国拥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天朝帝国在一百年前就已经发布了征兵法,每个适龄的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都有义务参军,并且在军队中服役三年。 除去独子之外,每个公民都有这样的义务。幸好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除去偏远山区,还是可以招到足够的军人。 同菲格帝国不同,天朝帝国的军人,是苦著脸加入到军队之中的。只要有一线希望,没人愿意加入到军队之中。 天朝帝国的军人待遇是所有军人中最好的,他们拿的工资,是普通公民的三倍。在军队之中,衣、食、住、行全由国家负责,并且条件非常好,即使这样,还是没人愿意参军。 士兵如此,军官也同样如此。进入军营的士兵,并不以升官而感到荣耀,对他们来说,安全的过完这三年的士兵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天朝帝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将贵族中适龄并且参军的子弟,直接任命为军官,而将一些在帝国中,没有职业,又或者是职业不重要的贵族,任命为高级军官。 天朝军队之中,最缺少的就是骑士,在整个天朝近一百多万大军之中,只有一名天空骑士、一名大地骑士、十二名高级骑士。 高级骑士数量相当稀少,甚至到了令菲格帝国无法相信的程度。在菲格帝国之中,一名普通的纵队长,即使不是高级骑士,也至少应该达到或者接近高级骑士的水准了。 天朝军由于缺少大量的高阶骑士,在战场上的冲击力就小了很多,整体作战能力更差,为了弥补天朝军队战斗力差的问题,天朝帝国只能凭借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力量,为军人打造最好的武器装备。 一名普通天朝士兵身上的甲胄,甚至超过菲格帝国中级骑士的铠甲。在天朝帝国,没有步兵,即使是徒步作战的士兵,也拥有马匹代步。这需要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才供应得起如此庞大的军队。 “下官认为,托克将军的意见很好,就由下官率领一万骑兵去看看好了。”罗格连忙说道,他可不希望皮埃尔再说出什么蠢话来。 “罗格将军,还是让下官去,比较好些。我们虽然是西方军团的军队,到底还是菲格帝国的人,对于地理更熟悉一些。”托克上前一步说道。 对于皮埃尔,托克同样没有好感。从西方郡到这里,一路之上,他同罗格很谈得来,知道这位年轻的少将有著非凡的指挥才能。 托克觉得很奇怪,天朝帝国,还真是个古怪的国家。他们的人民厌战,却出现了斯帝亚王子这样即使是在菲格帝国也难得一见的统帅,就算是琼尔上将军也不过如此。而这位罗格指挥官,年仅二十二岁,虽然只是位少将,可他的见识,对于指挥艺术的把握,托克自认远远不如。 一个厌战的国家,一个军力低下的部队,居然可以孕育出两位不可多得的将军,这真是太奇怪了。 “这样最好,还是让托克将军去吧!他的一万铁骑,数量上不少,而且对这里也比较熟悉。罗格将军,你还是带著本部人马保护好补给队伍,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皮埃尔点头说道。 他知道,在天朝帝国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将军才是真正的军人,其中就包括这位年仅二十二岁的罗格。 罗格从十九岁加入军队,由于他的爵位比较低,因此从中队长作起,一年的时间内已经升到了准将,第二年破格升为少将,相信明年他就会升到中将,甚至上将。 天朝帝国里,实在太需要像他这样的人了。斯帝亚王子是难得一见的军事天才,而且还很有眼光。在他掌握军队的两年时间里,从军队中发掘出四个人才,都是在两年的时间里,升到少将的位置,同样年轻有为。 论指挥才能,这四位少将,比天朝帝国里那些充数的上将军要强得多,只要再过几年,这批人就能够真正接手天朝帝国的全部军务了。 皮埃尔相信,到那个时候,天朝军队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也许天朝可以因此而扩大疆土。也许可以借第二次蛮族战争的机会,在菲格帝国最虚弱的时候,将这个老对头拿下。 不过看到西方军团的一万骑兵之后,皮埃尔放弃了这样的念头,他已经知道,为何天朝皇帝从不提起武力征服菲格帝国的事情,拥有这样的军队,以天朝帝国的军事力量,连防守都会有问题的,更不用说进攻了。 天朝帝国,依靠著天然的屏障,再加上丰富的资源,以强大的经济力量、科技力量,才让菲格帝国不敢轻举妄动。 近百年来,菲格帝国也没有太大的动静,但小的战事从未断过。菲格帝国的野战军团,拥有极强的战斗力,对于战争非常熟悉。而天朝帝国的军人则完全不同,绝大部分军人,包括将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支援菲格帝国,在天朝帝国的高层引起相当大的震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才决定,由斯帝亚王子率领两个军团,先试探一下蛮族到底有多么强横。 第二次蛮族战争开始之后,蛮族以绝对的优势横扫整个大陆,天朝帝国再次依仗著地理优势,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但蛮族的强大,已经深入到每一位天朝贵族的心中。一个月的时间,六个中小帝国、公国,从此消失,近千万人口被杀。 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菲格帝国,三面受敌,节节败退。除了西方战役那一点点的闪光之外,其他两处战场上,勉强在苟延残喘。 在斯帝亚王子的强烈要求之下,最终同意用他两个军团的兵力、足够的后勤保障,进入菲格帝国支援,在别人的土地上打仗,就算有所损失,损失的也只是人员罢了。 斯帝亚王子交回的答卷,却让所有天朝的贵族诧异。以三万人的代价,取得了消灭狼族三万,并且将十几万蛮族困在水网地区的这个成绩,竟然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就是菲格帝国著名的上将军琼尔,也未能交出如此好的成绩来,看来斯帝亚王子的确像人们说的那样,他是位军事天才。 在向前方运输足够多的补给的同时,天朝帝国内部又开始争吵起来。关于是否向菲格帝国再次支援的问题,吵得越发激烈了。 按天朝皇帝的意思,是要再次加派至少三至五个军团,目的很简单,不仅仅要击败蛮族,如果有可能的话,顺手将菲格帝国纳入天朝的版图之中。 反对派的人数却更多,他们认为,虽然菲格帝国被蛮族打压得毫无还手之力,可他们的军队,拥有相当强的战斗力,同人类作战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像面对蛮族那样,显然毫无办法。 从蛮族进入菲格帝国开始,菲格帝国的军队有很大的损失,但依然拥有不少于四十万的大军,这支军队,在战斗力方面,要远强于天朝帝国的军队。 菲格帝国的军队不同于蛮族,想要利用水网地区这种办法,在他们身上,是绝对不会成功的。更何况菲格帝国拥有像琼尔这样的上将军,对于战争的理解,他们远远超越了年轻的斯帝亚王子。 虽然国内在不停的争吵著,可运输的补给队伍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而且按著两派的意见,补给的力度还要加大,从下次开始,将按四十万人的标准补给前线。按皮埃尔的分析,天朝帝国出兵的可能性还是满大的。 这主要就是看这场蛮族战争之中,蛮族到底可以消耗掉多少菲格帝国的军队。也正是因此,斯帝亚王子接到的命令是减慢进攻的节奏,将这十几万蛮族军队困在南方郡已经足够了,不必在短时间内消灭他们。 斯帝亚王子甚至还故意将一些蛮族部队从水网地区放了出去,并且加大据点的建设,在据点里,放入更多的粮食,以保证这些蛮族部队不会马上溃败。 可以这样说,最近十天里,水网中的蛮族大军,实际上是靠著斯帝亚王子在养活。只要王子愿意,随时都可以将蛮族十几万大军的补给完全彻底的切断。 如同奥斯曼想像的一样,两个帝国之间,都在不停的算计著对方,只要有可能,绝对不会放过好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