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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米脂婆姨

    这时,店老板正好过来招呼他们。

    “两位客官,想吃些什么?”

    对于陕北的吃食,张献忠其实并不了解,而他了解的,这里也做不出来,于是他看向了袁明清。

    袁明清对此倒是比较熟悉,张口就来,

    “两碗羊羹,切两斤熟羊肉,再来一盘花生米,一碟辣椒红油。”

    虽然要的不多,但够吃饱就行。

    “好咧,两位客官稍等片刻,马上就来!”

    店老板转头忙碌去了。

    而这时,街头的位置突然响起了唢呐的声音,只见一名胸前戴着大红花的年轻后生正牵着一匹枣红马在激昂的旋律中缓缓走来。

    陕北唢呐的高昂曲调配合上人群的喧闹,使得整条街市变得热闹非凡。

    当然,最为瞩目的自然是枣红马上面的那位米脂婆姨。

    身穿大红锦缎,头戴红花,脸上略施粉黛,双颊宛若桃花般娇艳,正娇羞妩媚的低头,羞涩不已。

    不时抬头的回眸一笑竟然有唐朝时期“六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感觉!

    此刻,哪怕张献忠看惯了现代美女,亦不得不感慨一句,

    “纯天然的美女就是好看!”

    哪知道此话却被袁明清听到了,当即调笑一句,

    “怎么?献忠也想要讨个米脂婆姨了?”

    “哈哈哈!”

    张献忠笑而不语,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饮而尽。

    对张献忠而言,讲究的是情投意合,他的眼光可是很高的。

    这时,店老板端着食物走了过来,看到两人对路上的迎亲队伍看的津津有味,忍不住插嘴道,

    “两位客官,这可是新任县太爷杨大人的儿子娶亲,若是有兴趣可以去衙门讨个喜,也许还能喝上一杯!”

    张献忠与袁明清相视一眼,顿时有些兴趣,

    “哦?这么说,我们还赶上好时候了!”

    见两人有闲聊的兴致,老板一边将菜放在桌上,一边在旁边笑道,

    “当然!我们这县太爷可不得了!听说是江南金陵的进士出身,背景可大了呢!”

    “背景大又如何,还不是官逼民反,搞的民不聊生!”

    袁明清将茶盅拍在桌子上,显然看不惯店老板的吹捧。

    店老板当即吓了一跳,獐头鼠目的看了外面一眼,见没有人注意这里的情节,才悄悄松了一口气,随后面露苦色的对着袁明清小声道,

    “客官!这话你可不能在外面乱说!小心掉脑袋的啊!”

    张献忠一边喝着羊汤,一边按下要说话的袁明清,对着老板笑了一笑,

    “店家,抱歉,我这大大有时候就喜欢发疯,你别介意!”

    店老板有些心有余悸的远离袁明清,朝着张献忠靠了一靠,

    “客官,说句良心话,这县太爷虽然来的不是很久,但其实并未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反而是他手下的吏员横行霸道,仗着身后有武家撑腰对我们各种刁难。”

    “哦,真的假的,还有这种事?店家,你不是骗我吧!”

    一听张献忠质疑,店老板顿时急了,瞬间面红耳赤,

    “客官,你出去打听打听,我刘老实什么时候骗过人!你难道没听说过,铁打的吏员,流水的县令吗?在米脂这块,谁不知道武家才是最不能招惹的存在!”

    “这武家不就是一个地方乡绅吗?连知县都要怕他?”

    店家见左右无人,凑到张献忠的耳边小声道,

    “听说前任陕西三边总督武之望大人是武家家主的亲舅舅!你说谁敢惹他?而且武家在天水的势力同样不小,如今的兰州总兵是他的姐夫!”

    说到这里,张献忠还以为店家要继续说下去,哪想到店家此刻醒悟自己的话太多了,立刻捂住嘴走到一旁忙自己的去了。

    哑然失笑,张献忠给自己与袁明清各自倒了一杯茶水,再夹起一块嫩羊肉放入口中。

    “大大!现在天色尚早,这饭吃完,我们也顺便去讨个喜如何?”

    袁明清对张献忠的调侃翻了个白眼,拿起茶水一饮而尽,

    “去就去!我倒要看看这县令有什么样的排场!”

    随着一碗羊肉羹和一斤羊肉下肚,张献忠与袁明清空空如野的肚子也逐渐散发出暖意。

    丢下半两银子,张献忠挑起皮子与袁明清一起跟随迎亲的队伍而去。

    不多时,来到了一个陕北特有的大院面前。

    这个时代,婚礼的场面也许不及后世,但繁琐程度有过之而不及,然而在陕北这块,由于民风的因素,就连婚礼的繁琐也简约了不少。

    此刻大院门口人来人往,尽皆是富商地主,而在门口的一对大红帘子上赫然写着两个名字:杨森,谢婉。

    显然,这是新人的名字。

    一道火盆放在院门口,来往的宾客纷纷踏过火盆而入,在大门的两边还站立着迎宾的女仆和八面玲珑的中年管家。

    透过大门缝隙,可以看到庭院挺大,一张张大红八仙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延伸到窑洞内部。

    张献忠挑着皮子和袁明清一起朝着大门走来。

    本来以他们的身份应该先找个客栈,然后将皮子换成财货才正常,可惜这两人并不是真正的猎户,所以对换钱这事也不是很在意。

    于是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这边唢呐声震耳欲聋,喜气洋洋,那边一个挑扁担的挑夫竟然直接朝着大门而来。

    管家一看,这边举行婚礼,竟然有人来卖货,这还得了,于是立刻上前阻止。

    “挑子!有点眼力劲,懂吗?!卖东西上西街去!没看到这里正在拜堂成亲吗?”

    今日是县太爷喜庆的日子,所以管家虽然对张献忠与袁明清一脸嫌弃,但却没有发火,而是指了指西街的方向,一脸无奈。

    俗话说,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张献忠见管家虽然面带嫌弃,但却不轰人,于是也不生气,而是放下扁担,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笑了一笑,

    “这位大管家!我和我大大刚从榆林那边过来!听说今天是县太爷的公子大喜的日子。所以特地过来讨碗喜酒喝喝,不知可否?”

    一般而言,大喜日子若是客人越多,则代表新人得到越多的祝福,因此若是有人过来讨酒喝一般都不会拒绝,即使是现代有时候亦是如此。

    所以管家听到这话,显得有一些犹豫。

    但是今天来的基本上都是米脂有头有脸的人,若是让两个粗俗的乡民入座,则县太爷的面子未必好看,眼看骑虎难下,老管家招了一个女仆过来,打算找人拿一些吃食打发走张献忠两人。

    “阿福!什么事?”

    一名穿着儒衫的,面色苍老的老者走到了管家的身后。

    而此人,正是米脂县的县令杨文山。

    今日是他儿子的大喜日子,所以他会亲自出来接待一些比较重要的来宾,而刚才正好看到管家与张献忠两人在这里说话,于是过来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

    “老爷,这两个是乡里的猎户想讨杯喜酒喝!”

    管家走到杨文山的旁边,悄悄低语。

    杨文山犹豫了一下,又看了两人一眼,见其虽然衣着淳朴却还算干净,再想到今日是他儿子的大喜日子,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无奈的挥了挥手,

    “安排他们在角落单独坐一桌!”

    说罢也不理两人,转身进了院内。

    管家见此,立刻对着张献忠与袁明清招手,

    “进来吧!记得不要乱说话!这里的人可不是你们能得罪的起的!”

    张献忠耸了耸肩膀,对袁明清挑衅似的挑了挑眉毛,

    “走吧,大大!一起进去看看都有哪些大人物!”

    “哐哐”

    袁明清在扁担上敲了敲烟锅,随手将其丢到篮子里,整理了一下衣裳,一马当先的在前方领路。

    张献忠翻了个白眼,挑起扁担,紧随其后。</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