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佩不可言说的青春充满了不确定性,她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小猫,可以去任何地方,但就是哪里也不能去。她在电视台本来是可以终生度过的——那里虽然也有勾心斗角,但是一次偶然现场报道带来的人气和名声,足够她这一生享用。但是懵懵懂懂之中,她离开了那个别人挤破头都想要进去的地方,就在不解和幸灾乐祸中昂首离开了。
在讲述她的一切之前,应该首先指出她对自己故事的细节不感兴趣;其次不标榜故事的真实,像前几年那些领导潮流风头正健的年轻导演们常干的那样。这两点都基于她不可改变的身份——一个职业编剧。
虞子佩现在是以编造故事来赚钱的那种人,对这一套驾轻就熟。想想,一个故事怎么能保证在二十集,900分钟的时间里恰当地发生、发展、直至结束,有的故事要讲很久,有的虽好却很短小,而她必须要让这些形态各异的故事具有统一性,而且在每个45分钟之内都有所发展,出那么几件小事,随着一个矛盾的解决又出现另一个矛盾,到一集结束时刚好留下一个悬念。如果这套戏准备要在曼谷电视台的黄金档播出,长度就要加长到三十集,因为他们的黄金档不接受二十集的电视剧,而不在这个档播出就不能挣到钱。所以她曾经接过一个活儿,把一个电视连续剧从二十集变成三十集。加一两个人物是少不了的,男女主人公嘛,只能让他们更多一点磨难,横生一些枝节,多误解一段时间。
她端起咖啡,说我说这些无聊的事儿是为了让你明白,我讨厌丝丝入扣地讲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那是一种手艺活儿,稍有想象力的人通过训练都能做到。当然这之间“好”与“不好”的差别就像“会”与“不会”那么大,但手艺必竟是手艺。对面坐着一个她的崇拜者,看起来很有钱,但是很有钱的人往往很无趣。这个制片人一定要她见一见的朋友,并没有丝毫改变她原有的想法——有了钱,就会失去一部分思想。
比如说吧,几个月前我和朋友一起看一张叫作「五十七岁的房间」的电影小样,初看起来这还是个不错的电影,电影节的评委们也看出了这一点,给了它个什么奖。问题是我们饶有兴趣地看到一半,播放的碟片机坏了,我们气急败坏地对着那个机器加施了各种酷刑,它依然不肯就范,吱吱嘎嘎地响着就是不肯向前。最终众人只得放弃,个个丧气不已。为了安慰他们的好奇心,我以一个编剧的责任感为他们编造了后面的情节。几个星期后,当时听故事的人给我打电话,说电影的后半部分和你讲得所差无几,你肯定早就知道。我当然不知道,我不是说电影的故事是个俗套,而是说编剧的思路是可循的,如果你还凑巧认识这个编剧,对他的偏好略知一二,那就更好解释了。对面的人只是点头,很有礼貌,也很关注的表情,不想是装出来的那种敷衍。
我现在想作的是忘掉手艺,忘掉可循的思路,寻找意义。但是说实话,这种手艺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左右我的生活。曾经有人对我说:“我喜欢你。”我回答他说:“我还真不好意思说你说了一句蠢话。”我向你保证我不是真心想说这句话,他一说出上句话,我脑子里马上有了五六种可以表达各种情绪的对应台词。就着当时的氛围我选择了这句,因为这么酸的一句台词后面应该解构一下。这些念头都是一刹那产生的,等我看到那人脸上一脸尴尬,才知道自己选错了台词——不符合我的人物性格。生活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其他的就更别说了。
那人笑着点点头,他觉得自己不是不想回答什么,而是根本插不上嘴。正在他放下咖啡,准备说出自己一直想说的那句话时——他已经皱好了眉头,这样他看起来成熟多了。但就在这时,虞子佩抢先一步,又开始了她的滔滔不绝。
就我本人而言,我不相信任何作品的真实性,一经描述真实就不再存在,努力再现了一种真实,却可能忽略了另一面的真实,我们永远只能从自己的角度谈论世界,有的人站得高看到的角度多于其他人,但说到底,仅仅是这个差别。我讨厌虚构,真实又不存在,但是我们依然写作。在这真与假之间我希望能够明析事物和事物间的关系,寻找思维的路径,发现某种接近真相的东西。写作对我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两人初次幽会的时候,卡戴珊从手指上取下戒指扔进河里。“幸福到来的时刻,”她对奥多姆说,“得给它加上一丁点儿轻微的苦涩:这样就能记得更牢。因为人对不愉快的时刻比对愉快的时刻记得更长久……”
纽约长岛人大卫·斯特恩在他那本关于神秘部族——总冠军的书里讲到这个故事。
跟卡戴珊的观点一样,我倾向认为我们最爱的人是给我们痛苦最多的人。这是一种难得的天生禀赋,一种张弛有度的高技巧能力,因为太多的甜蜜让人厌倦,太多的痛苦又引不起兴趣,能使我们保持在这个欲罢不能的痛点上的人,我们会爱他最久。
爱眉说这是木星或者土星对我的坏影响——认为爱情是件哀伤的事是水瓶座的怪癖。
我生在冬天,太阳落在由土星统治的水瓶座。土星是阴性的,否定的星体,以不可动摇的绝对意志控制着它的王国。“像北方的冬天一样冷酷无情。”我们分手的时候,莫仁这样形容我。冷酷无情是水瓶座的恶劣名声。
那人终于笑了。当一个女人谈起星座的时候,对面即使是再蠢的男人也会生出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他决定不再插话,等喝完手中的这半杯咖啡,就礼貌告辞。
莫仁是我做记者时认识的恋人,我们的故事就情节上来讲没什么好说,它和其他的青春故事同出一辙,当然所有的此种故事都同出一辙——相爱和甜蜜,伤害和痛苦,还有分手。我们有过最纯洁甜蜜的时光,而后的互相伤害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从而都给对方留下了深刻印象。我敢说,我们在相互伤害中达到的理解,比我们相亲相爱时要多得多。
后来凭着水瓶座一丝不苟,拒绝托辞的态度,我试图回忆起我们之间的本质冲突。我得说,的确是本质的冲突,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举例子说吧。
在我们相亲相爱的日子里有一个周末,我们约定在大皇宫门口见面,约会是四天前定的,那时候电话和手机都还不普及。
到了那一天,俗话说的:天有不测风云,外面狂风大作,暴雨突降,我躺在床上发着高烧,于是让同租的女孩打电话到他租住的公寓的门房,留言说约会取消。但是,他还是去了。他在暴雨中等待,希望我如约前往,朦胧的雨雾中,他看见我裹着雨衣坐在大门前的石头台阶上瑟瑟发抖,雨水顺着头发流了满脸,脸色苍白如纸,他跑过来把我抱在怀里,我向他微笑,滚烫的身体在他的手指下颤抖,然后就昏了过去……
——故事的后半部分没有发生,因为当时我正躺在自己的被窝里。这个景象是莫仁在给我的信中描述的,他告诉我这才是他梦想的恋人。我知道如果我能在这个故事里死掉就更完美了,他会爱我一生一世,为我写下无数感人肺腑的诗篇。我居然在能够成就这种美丽的时候躺在被窝里,让他大为失望。
莫仁是个不可救药的梦想家。他决不是分不清臆造的生活和现实之间的分歧,而是毫不犹豫地坚持现实是虚幻的,而且必须向他的头脑中的生活妥协。
你爱一个人,或者讨厌一个人可能是因为同样的事。
就像我。
说起来,年轻真是无助,我和莫仁在完全没有经验,也没有能力的时候接触到了我们所不能掌握,无法理解的东西,唯一能够帮助我们的只有本能。我的本能是离开他。
“我深深爱着的人,你得坚强,你得承受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苦难,你将会跟我一同死去。”——十九岁的疯狂的莫仁。
分手是他提出的,让他惊讶的是我同意了。于是他要求和好,我拒绝,再要求,再拒绝。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他的看法,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他在以后的一年时间里,尝试了各种方法让我回头,他在我面前沉默地坐着,手里点着一支烟。他说:“以前一直不懂人怎么会依赖于一只烟,现在明白了——在一个人感到孤单、痛苦的时候,手指上那一点点火光,很暖。”
他就让那火光一直亮着,一直到现在他依然是个烟鬼。
那时他痛苦伤感的样子完全难以让我动心,我从中嗅出了某种故作姿态,矫揉造作的气息,不快地察觉到他对自己那副痛苦的样子十分着迷。我曾试图使他注意到这个,笨拙地向他说起先天诗意和后天诗意的差别,我说后天诗意就是人类所谓那些:“今天的月亮真美”之类世俗准则化的诗意。人人都可以后天学习,努力标榜。我的这种说法使他非常愤怒,结结巴巴地对我说:“诗意,诗意都是人为的!你洗一件衣服的时候,那只是一件衣服,但是你想一想,这是你爱的人穿过的,上面有他的汗,有他的味道,那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是诗。”
他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我一生都将厌恶矫揉造作的痛苦,因为我和它总是来来回回地互相追逐,在错综复杂的人生迷宫里迎面撞个满怀。正如萨岗引用艾吕雅的诗句做为她小说的名字:“你好,忧愁!”我们每次碰面时都是这样问候的。
很多年后,莫仁向我承认,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天性里这些矫揉造作的东西时无地自容。——小托马斯的母亲死了,他在嚎啕大哭的同时对自己引发起的伤感场面感到非常带劲。
“我脸‘腾’地红了,把手里的书扔出去老远。毛姆这个尖刻的英国佬,活该死的时候身边没一个朋友!不过我一直热爱他,他的书是我最经常从书架上拿下来读的。”
关于莫仁其他令人发指的讨厌个性我还可以说出很多,但这掩盖不了另一个确凿的事实——他是最甜蜜温柔的爱人。他有你想也想不出的温柔,你花再大的力气也模仿不来的温柔,他的温柔足以淹没你的头顶,窒息你对人类的兴趣,截断你和世界的联系,泯灭你的个性,让你愿意作他的气泡,他淘气的小猫,他红翅膀的小鸟,你为自己不能这样做而痛恨自己。
现在想起来,我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想闭起眼睛,总是非常得想睡觉,我是说真的睡觉,迷迷糊糊,神智不清,眼皮线牵着一样地要合在一起,如同被催眠一般。那真是个奇异的景象,他总是在说,而我总是在睡,太阳总是很快就躲到云彩后面,而时间总是箭一般逝去。
这也很好解释,人只有睡着了,才好做梦。而莫仁,睡着,醒着,都在做梦。
我们最初的青春就在这睡意朦胧中过去了。
对面的人终于忍不住了,他像个快递员一样直接把话从嘴巴里丢了出来:“虞小姐,你们的爱情并不是我这次想要听的重点……”但是,就在他刚刚讲完这半句,虞子佩用手按住了他的手——这个女人的手冰凉纤细柔白,和他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于是,他只好再次安静下来。
最终,我和莫仁带着这最初的创伤和初步达成的谅解各奔东西,走上自己的人生路开始各自的冒险。我们时不时要互相张望一下,看看对方爬到了山的什么位置,讲一讲各自旅途上的风景,给遭到不幸的一方一点鼓励。我们不常见面,但电话一直没有间断过,有时候一个月打一次,有时候一年,这要看我们当时的情形。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我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起点,也许是因为我们给对方留下了太多的疑问。闹不好,正是这些疑问把我们连在了一起,我们都很好奇,我们都想知道答案啊!
我们聊天,争吵,斗嘴,讨论许多话题,指责对方的人生,这样已经过了很多年。
我再说说我为什么喜欢吸血鬼,你会明白我要的是什么样的爱情。
特兰西瓦尼亚的德库拉伯爵是个吸血僵尸,以吸食活人的鲜血获得永生,拥有主宰风暴和驱使世间动物的力量。他有不见阳光的白皙肤色,一双看穿时间的碧蓝眼睛,他的血是不熄的欲望的代表,永生对他来说是永远的痛苦,他的痛苦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减轻,也不会有死亡来把它终止,失去爱人那一刻的伤心会永生永世伴随着他,永无尽头……
吸血鬼的爱情有着爱情中一切吸引我的东西,致死的激情,永恒的欲望,征服与被征服,施虐和受虐,与快感相生相伴的忧伤,在痛楚和迷狂中获得的永生……
我不知道谁能带给我这样的爱情。
二十岁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从小热爱的那些诗人作家,个个放荡不羁、道德败坏,被人指责为寡廉鲜耻。第一个是拜伦,然后是王尔德。上中学时的蓝皮日记本上我工工整整抄着拜伦和王尔德的诗句——“我对你的爱就是对人类的恨,因为爱上了人类,就不能专心爱你了。”“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最后一定是悲剧。”「拜伦传」是我十五岁那年,从下三寨子的小公园那家后来改成湘菜馆的书店里偷的几本书中的一本。
仅仅用没有钱来解释我偷书的行为是不充分的,作为一个中学时代的全校三好学生,美斯乐中学生智力竞赛二等奖获得者和红八月歌咏比赛的报幕员,我以此表明我内心的立场,我站在拜伦和王尔德们一边,对一切道德准则表示蔑视。
我蔑视而又能够遵守那些准则说明了什么?虚伪?掩饰?克制?胆怯?所有那些可以指认我是个好少年的证明,都是勉勉强强获得的。市级三好学生——我已经被告之不符合要求,但因再无其他人选学校不愿平白丢掉一个名额而给了我。智力竞赛——整个过程中我只回答了两个问题,而其他学校的学生因为回答的又多又错,所以我得了奖。歌咏比赛,鬼知道为什么选中我,我想是因为我总爱读些超过我理解范围的诗,不过结果证明我是不称职的,因为我在报幕时忘了让下一个队作准备而在礼堂里引起一片混乱。
总之,我是一个不能确定的,勉强可以被称为好学生的人。这勉强已经预示了我将开始的模棱两可,左右为难的人生,准备遵守世俗的准则,而在内心偷偷着爱着拜伦和王尔德,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犯罪不是庸俗,但所有的庸俗都是犯罪。”那人说道。
虞子佩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但是还没有停下自己表达的脚步。“只有特别之物才能留存下来。”特别,就不论善恶。我寻求特别之物。
“我不仅要做一个恶棍,而且要成为一个怪物,你们会宽恕我所做的一切。换句话说,我要把你们的衡量标准变成荒唐可笑的东西。”
“这是我知道的,最令我颤抖的豪言壮语,在一百年以前,被最优雅的人用优雅的态度说出,比长发愤怒青年的重金属喊叫更对我的胃口。”
那人说道:“可以理解,道德败坏的人没有禁忌,更加有趣。”
“有趣”——我努力想追求正确的生活,实际上却一心向往有趣的生活。但我既缺乏力量,又不够决断,追逐这种并不适合于我的生活的必然结果是痛苦多于欢乐。但那时我坚持相信那个“白痴”公爵梅希金的说法:“她的眼睛里有着那么深的痛苦,是多么美丽啊!”虞子佩过多的引用又让那人安静下来。
我不能一一列举我做过的蠢事,花了很多年我才意识到,实际上对我来说一句不得体的蠢话比背叛、残暴、欺骗这样的所谓罪恶,更加难以接受。罪恶里还时常蕴藏着某种激情和勇气,激情便与美感有关,而平庸与乏味则毫无美感。对我来说这是直觉的反应,达不到年轻歌德的高度——为善和美哪样更大这种问题而深受折磨。确立某种生活准则,并有勇气去坚持这些准则是必要的。可惜大家通常既无勇气坚持善,也无勇气坚持恶,甚至没有勇气坚持随波逐流。更加不幸的是,我对他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有了这份本可不必的理解,做起事来便难免拖泥带水,对一切都失去了明确的尺度。这对我的生活是个致命的错误。
“错误当然不都是丑陋的,有些东西因为错误而格外耀眼。”那人不紧不慢地说道。
虞子佩终于稍微停了一下。那人不失时机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很精致的名片盒,但他拿出来的却并不是名片,而是一支香烟。
“这是特制的,很带劲儿。”那人说得,“因此我就不请您来一支了,抱歉!”那人说完,准备去掏打火机。
虞子佩眼馋地望着他,心里狠狠地咽了一把口水。
那人在点烟的同时,斜着眼睛看了虞子佩一眼,见她还是盯着自己,尤其是盯着自己的嘴巴,他笑了一下,然后再次打开名片盒,递给虞子佩,意思是需要的话——请便。
虞子佩一点没有客气,她最喜欢带劲儿的东西——不管是香烟,还是人。
那人殷勤地打着了火,一只手遮着风,另一只手举着,像一个奥运会火炬手,向她递了过来。她这才发现,那人的手,也是干燥而白净,让人舒服。打火机更是特制的一款,大小正好,外表闪着金属的光泽。
她吸了一口,然后狠狠地吐了个漂亮的眼圈,昂起头,她看着温煦的灯光下滚动前进着的眼圈,像滚动播放的新闻。
“我叫秦无忌,是秦方权的儿子。”那人收起打火机,徐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