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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新仇旧恨

    案件如此马虎结案,欧盟警察总部那边当然非常不满。他们发来一份措辞严厉的公函:

    1.欧盟警察总部派员调查情报处长马丁死亡一事,泰国皇家警察须全力协助;

    2.马丁抵泰后接触的任何人员不得离开曼谷,随时接受讯问和调查;

    3.在马丁案件水落石出之前,不接受任何物质或精神赔偿;

    4.关于巴斯事件的通报(附件)。

    泰国同行如此粗糙的办案程序和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很快在国际警界成为公开的笑话。比如大家都在议论一个醉酒死亡的人竟然能自行前往废弃荒地寻找临终归宿,这一定是上帝或者神灵相助才能完成的事。比如一个到成员国首都办案的警方高层不肯住宿安全条件较高的星级酒店而去和一群素质低下的酒吧女郎混在一起,不仅是匪夷所思,简直是天方夜谭;再比如未曾比对马丁的dna,如何判断死者就是马丁?如果不是马丁,那么马丁现在何处?死者是谁,谁是凶手等等,这些基本上是警界小儿科的基本知识相信能让办理这件乌龙案的泰国皇家警察哑口无言。大家纷纷觉得应该将泰国从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降为观察员国。泰缅边境的缅甸警察也经常和自己对面的异国同行打趣道,嘿,马丁!这让躺枪的泰国其他地区的警察非常光火。在他们的一致要求下,刚刚升任警察总部一把手的于局长不得不重启马丁案件调查。这次调查警方悬赏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一经查证即付500000泰铢,如系谋杀,擒获真凶或者提供凶嫌下落的各有重赏。看得出这次于局长确实要下血本。他委任新提拔的黄有欢刑警大队长为调查小组副组长,自己亲任组长,全力以赴争取破案。

    遗憾的是,欧洲警察总部派来的汉瑟很快就到了。他带来了庞大的办案队伍,一共有二十余人,包括首席法医,枪械专家,药品及麻醉品专家,指纹学专家等等,据说包机上他们还带了自己的饮用水和咖啡。

    根据泰国内务部的命令,本次调查在一般情况下皇家警察不得干预;除非损害泰国主权及国家安全机密,否则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都必须全程提供;特许本次特别调查小组在泰国境内有三个月的持械豁免,这就是说如果调查小组认为的怀疑对象拒捕或者反抗,则可以被合法击伤或击毙。这则命令和上次相比几乎就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连上次觉得曼谷总部丢人的其他警队这次也觉得这简直就是卖国,就是下跪,毫无国家气节。但背锅的局长和降职的陈新都被勒令不得发表任何公开或私下的意见,一时之间,泰国警界人心惶惶,议论纷纷。

    另外欧洲警方提到的巴斯事件,其实就是关于2006年跨年曼谷连环爆炸案。此案发生在泰国首都曼谷2006年的公历除夕夜晚到第二天2007年的新年午夜期间(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月1日);当时正值市民的除夕庆典。首先在当地时间的下午6时左右四次爆炸发生在曼谷城的不同角落,接着的1个多小时中亦在曼谷都会区周边附近发生了至少7次小型爆炸。当天晚上一共在市区内的8个不同的地方发生了不同规模的爆炸;直至翌日才确认至少有3死38伤(死者中恰好有一名欧洲警察总部工作人员,不过当时他是以私人度假的身份前往泰国旅游的)。此事后来以泰国外交部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处多次协调,赔偿1000万泰铢了结。但欧盟警察总部对此并不认可,一直以来都在进行私下调查。死者名叫巴斯,因此欧盟警方的说法就是巴斯事件。他们一直认为巴斯事件疑点重重,甚至涉嫌恐怖组织或重大刑事案件。

    现在欧洲警方旧事重提,大有新账旧账一起算的味道。因此泰国各界不得不放低身段,小心翼翼地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