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阿月报了官,所以县衙的朱都头很快带着人到了现场。朱都头是七侠镇的正版都头,上回的古井藏尸案,他因为在清江镇开会没能参加,回来以后就对整个破案经过颇为嘲笑,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如果他在现场,当天就能把黄家那个护院逮捕归案,何至于搭进去一个捕快小张,在病榻上躺了两个月才下得了床。
话经过几道传到我的耳朵里,就变成了朱都头扬言可以脚踩武林盟,拳打轩辕门。
我自然不会和他计较,毕竟人家的本职工作,如果不是当时情况紧急,我不会也不该插手。
这次他带这小张和老李两个捕快,隔着半里远就高声吆喝着“不要走了贼人”,晃晃悠悠而来。
我拉着金不换走出门,笑着向长髯及腹号称“美髯公”的朱都头挥挥手,说:“朱都头威武啊!贼人都被吓跑了!”
朱都头抚弄着颌下长须,仰天大笑:“宵小贼人,岂能抗衡天威?哈哈哈,我七侠镇一向治安良好,都是朝廷和宋大人的功劳,你等要时刻自警,遵纪守法!”
我一个劲点头,最后都鼓起掌来了,说朱都头好啊朱都头妙,朱都头的威名呱呱叫。
朱都头很是受用,不到半炷香的时间就拉着我要认我作三弟。
为什么是三弟呢?因为雷都头是二弟。
我委婉地拒绝了朱都头的邀请,我说我已经和人拜过把子了,大哥是个和尚,二哥是个打鱼的,还有个四弟,以前在西南边区占山为王,后来并入天朝之后做了守法公民,现在改成隐居乡野采药维生。
朱都头本来想说没关系,你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这样的话,一听我介绍之后,立刻敬谢不敏,说既然这样那就太可惜了,你告诉你的义兄弟们,首先要遵纪守法,其次要自强自立,不要对自己失去信心,要知道凭自己的努力,早晚都能过上好日子的。
我说那是,朱都头说得对。
朱都头还问我:“这个大美人儿是贤弟的夫人吧,倒是盘亮条顺,但怎么一直在冲本都头挤眉弄眼?本都头可是个正派人,贤弟你来打夫人牌这套!”
朱都头走了以后,阿青实在没忍住,拍着桌子捶胸顿足大笑起来。
我无可奈何,看着阿青前仰后合。
我没骗他啊,敦煌万佛窟的开山宗主无花的确是和尚啊,二哥江飘萍一剑飞渡南海,飞到累了,难道不用打鱼吃饭的吗?四弟沈素的确在西天之南,自己家开辟的那座锦绣城隐居,方圆百里内设下了八座剑阵遮蔽气息,没人带路的话,那里鬼都找不到。
躲在角落里没敢开口的金不换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问我这是咋了,我说没事,大概是觉得我那几个义兄弟生活比较辛苦,对比之下感觉自己的生活太美好了,所以就开心地收不住了吧。
阿青一边点头大笑,一边拔地而起回山去了。
金不换见状也想告辞,被我拽住了。我说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金不换思忖再三,终于横下一条心,说:“行会做的是日常百器生意,有点散碎银子很正常,呵呵。”
我也笑着问:“日常百器生意?日常百器都卖给谁啊?”
金不换咬着牙:“当然是寻常百姓啊?”
我转头问阿月:“阿月啊,你最近买的最贵的小百器是啥?”
阿月正在打扫卫生,抬头想了想,说:“水缸吧,可贵了,花了我两百钱呢!”
我问:“你用的是银子吗?”
阿月笑了一声:“两百钱用什么银子啊,再说用银子人家也不收啊,两个百大钱就好了,多方便啊。”
我笑着看向金不换:“你看,你们都不收银子,再说,寻常百姓家谁家有这么多散碎银子?水缸这种大件都是用铜钱买,日常那些小件能用银子?用多碎的银子,银屑吗?”
金不换惨然一笑,说:“姬长老啊,您别问我了,有些事情,大家都知道,但是大家都不说,这就是规矩啊。”
我意气风发道:“那是之前的规矩,我有我的规矩,现在我来了,规矩就变了!”
金不换似乎还想挣扎什么,我挥手打断他:“不用说了,回去告诉你家大当家,让他好好回忆一下,这些粗银都是哪里来的。晚上我会去找他聊聊。现在,你走吧。”
他说:“可是……”
我冷笑道:“怎么,我说话没用?”
金不换陪着笑说:“不不不,我是说,我们那些不懂事的下人现在还在您的院子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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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我叫上姬蜕,站在百器行会门口时,中门已经大开,满脸皱纹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金不换陪着一个穿着金线马甲,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站在门口。中年人揣着肉乎乎白嫩嫩的手,咧着一张大嘴,一直呵呵呵个没完。
在金不换介绍之前,姬蜕就已经在我耳边小声介绍,这个人就是百器门的大当家金世恒,坊间传闻,说他是清江分舵某个长老的表叔,其实不过是清江分舵负责采购物品的某个中层小头头的极远房亲戚,早已出了五服。不过清江分舵中有一部分日常用度的采购,倒是常交由百器行会,这其中八成也有一定的输送关系。
姬蜕话说完,金世恒已经在金不换的陪同下走了上来,隔着远远地就向我抱拳,满面春风道:“哎呀呀,姬掌门大驾光临,小可真是蓬荜生辉啊!”
这种不用听就知道早就和无数不同的人说过无数遍的话我实在是没有任何应付的兴趣,场面话全程交给了姬蜕,这也是我带他来的原因。
姬蜕和我不愧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默契,上去就把话接了下来,宾主尽欢,跟着金世恒走进内院,到他设下小宴的湖心亭时,我意识到金世恒和姬蜕这俩社交大户竟然连一句车轱辘话都没说过,相比之下,金不换虽然已经和我见过很多面了,但这种场景下依旧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只能聊些“晚上好”“吃了吗”“这不就是去吃吗”这种没有营养的话,拘谨得很。
果然专业的事情就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在湖心小楼分宾主坐下。我平生去过很多或奢侈或华美的地方吃过饭,什么魔宗山门,什么武林盟总舵,什么圣朝皇宫,但百器行会藏在七侠镇中央小湖里的这座湖心凉亭给我带来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在这座小镇里生活了半生,见多了这座小城里夜市街那样的繁华,棚户区那样的贫穷,却没有仔细想过,与夜市街和棚户区一墙之隔的这座城内庄园的玲珑。我不止一次从七侠镇上空掠过,也许多次低头见过这座绿汪汪的庭院,但大多默默在心中腹诽一下朱门酒肉臭的事情,而今我忽然发现,自己也是这朱门酒肉臭的其中一名参与者。
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想要把这里的一切都交给姬蜕处理,我自己去周遭走一走。
当然,这只是一时冲动的念头而已。
回过神来,金世恒已经托着一杯酒杯,下座来到了我的面前,他弯着腰,胖乎乎的双手端着那杯小小的酒杯,有些对比强烈的滑稽。
姬蜕朝我使了个眼色:“师兄,金大当家来敬酒呢,庆祝咱们两家都被列入了扶持名单,这杯酒咱们得喝。”
我一饮而尽,金世恒一怔,也跟着一口闷了。
姬蜕接茬端起一杯酒,拉住准备回到座位的金世恒,说什么两家第一次坐下来吃饭,这杯酒一定要干了。
金世恒尴尬地笑笑,一旁的金不换很识趣地端起酒杯,刚要说什么,姬蜕一摆手,露出残忍的笑容:“你等着,马上就是你了。”
金世恒不得不再次一口闷下肚,还没开口,我就端起酒杯站起了身。
金世恒的脸色都变青了,他看了一眼一旁的金不换,后者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
金世恒苦笑着说:“姬掌门哦,这一杯又是为什么啊?”
我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觉这时候应该来一杯。”
金世恒双眼一凛,刚要有所动作,我已经先一步微微发力,把这盏玲珑剔透的轻薄白瓷酒杯捏得粉碎。
我敢保证,这一刻金世恒脸上的表情一定是他这辈子最精彩的表情。
因为酒杯虽然被我捏碎了,可杯中酒依旧悬浮在空中,保持着杯中的形状,仿佛有一盏不可见的虚空之杯还乘着它们。
我说金大当家,请!
金世恒于是脸上抽搐着,端起了那杯酒。
几个回合下来,金世恒已经两颊酡红,说话时也会牙齿咬舌头了。
时机差不多成熟了,我看了一眼姬蜕,后者脸上表情丝毫不变,但却拉着金世恒诚恳地谈起了心理话。
我拉住金不换,说我有点喝多了,咱们四处走走,路上你不是说这座庭院风景独步江南吗,来,带我四处看看。
金不换有些紧张他的大当家,但被我一钩肩膀,脚下便不由自主地走了起来。
他说:“姬掌门,我家大当家很有诚意的。您一说见面,他二话没说就准备了这场家宴,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我说我知道啊,你陪我走走,我也没有别的意思。
我们走出后花园的亭台池榭,我放开勾住他肩膀的手,说好了,带我去吧。
金不换一脸茫然:“去?去哪里?”
我笑了笑:“当然是去见你们百器行会真正当家做主的人。”
金不换的脸色,比金世恒看见我捏碎酒杯时的脸色还要难看。
——《学会在应酬中发现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