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朝会,朱厚照因前日玩得有些疲惫,又不上朝。刘瑾立于龙椅前向文武百官道:“各位大人,皇上日以继夜、废寝忘食的在宫内忙于批阅奏章,各位又何奏本可交与咱家转呈。”文武百官知道刘瑾一手遮天,自己的奏折也呈不到皇上手上,也就都没有回应。刘瑾见大家无奏本,心里美滋滋的又道:“现今各边日储匮乏,士兵生活困苦;皇上有旨,即日起清理各边屯田,规范军户与田亩的数量,着兵部下达朝廷指令至各边将领配合,朝廷派出度田的官员不日即达。”
王琼听后道:“刘公公,兵部该如何配合?”
刘瑾道:“让各边将所辖的所有军户数量和田亩数量都登记在册,交与朝廷,朝廷专门派人到各边逐一丈量、度田,进行一一核实。”
王琼道:“军户数量和田亩数量在各边的军册及兵部的军册中都有,只是数量较大,各边又路途遥远,实地度量需要大量人手,该由何部来负责此项任务呢?”
刘瑾道:“这就不劳烦兵部了,就交由大理寺处理吧。”刘瑾心里早就盘算好了,现在大理寺和锦衣卫都是自己的人,让自己的人去负责度量,这个实际的田亩数就完全可以由自己说了算了,只要不给自己上贡,不听自己的军官随时都可以给他们虚加些田亩。
文武百官听后面面相觑,但也无人敢再做提议,只能任由刘瑾摆布。
退朝后,刘瑾回到了司礼监,传来了大理寺少卿周东。这大理寺是掌管刑狱案件审理,锦衣卫负责抓人,大理寺负责审讯,在朝中掌握了这两个部门基本就掌握了百官的命运了。刘瑾就是通过掌控了这两个部门来排除异己,近些年来制造了多少错假乱案,残杀了多少朝廷栋梁和正义之事。这周东本为成化二十年的进士,一直碌碌无为。刘瑾上台后,为了攀附刘瑾,把家中的祖宅和地契都卖了凑足一百两银子献媚,还拜刘瑾为义父,深得刘瑾信任。刘瑾把其调到大理寺后,到处敛财,审理的案件全部与银子挂钩,没几年就敛起了巨大财富。这周东每次都会把用恶毒手段获得银子拿出一大半上贡给刘瑾,可以说是刘瑾一个很重要的钱袋子。
周东来到司礼监见到刘瑾下跪道:“周东参见九千岁,愿九千岁松鹤长春,寿与天齐。”这刘瑾在朝中一手遮天,被称为立皇帝,所以下面那些依附于他的人,也都是无底线的献媚与奉承。
刘瑾听后高兴的笑道:“周东呀,这次有个重要的事情让你去办呀。”
“请九千岁差遣,周东愿赴汤蹈火。”
“不需要赴汤蹈火,而是肥肥的美差,这次朝廷要清理各边的军队屯田,你就负责度田吧。”
“九千岁,这到边界度田,可有什么道道?还请九千岁指点。”
“唉,这度田可是掌握各边将士的生活命脉的,大有可为呀。”
“请九千岁放心,周东定不辱使命。”周东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一点就通。
“谷大用,你查一查,哪里的士兵抱怨最大?”刘瑾转身对谷大用道。谷大用翻了翻奏折道:“相对西北的士兵提出上疏的较多,那边的士兵也要困苦一些。”刘瑾听后对周东道:“那你就先去西北吧,先去宁夏度度,看看那里的田有多肥?”
“遵旨,我这就去安排。”周东高兴的道。
次日,周东带着兵部的文书和行李,一行六人从京城出发去西北边疆宁夏度田。
在古代,土地一直都是百姓和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石,大明太祖朱元璋本为布衣起事而获得天下,深知土地对百姓和对国家的重要性,在经历过大规模的元末农民战争之后,明王朝才建立起来。长期的战争,导致人口锐减,民不聊生,社会生产力骤降,急需修生养息,恢复发展。可长期的农民战争使得明军数量非常庞大,军费支出巨大,加上明王朝建立在元朝基础上的,边疆隐患一时难以解决。北部元朝残余势力鞑靼和瓦剌经常骚扰边境,南方又有“蛮族”叛乱,明廷不得不在南北方同时驻扎大批军队。但是,明朝政府财政一时难以支撑庞大的后勤军需供给,以及漫长的运输线。于是,为减轻朝廷负担,朱元璋决定在各地军事驻地进行屯田。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九年“广西布政使言,新设南丹等卫,岁用军晌二十余万,有所征不能供,帝命置屯田,稗军士耕种”,“三十年,令左都督杨文屯田辽东,而罢海运”。
屯田分军屯和商屯两种。军屯始于明朝建立不久,朱元璋命军士屯田自给,要求卫所军卒,有的负责戍守,有的从事屯垦。据《明史食货志》载,一般情况下,军屯区守城与屯种比例为“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不过这又因地而异。按规定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由国家拨给耕牛、农具,屯田军卒则要向国家缴纳税粮,称为“屯田籽粒”。税粮开始是每亩交一斗,明成祖时定为一斗二升。
明朝建立之初,各卫所屯田总数达89万余顷,永乐元年(1403年)国家得屯田籽粒2345万余石,而同年官民田税粮为3129万石,共计全国税粮5475万余石,屯田籽粒占总税粮的43%,可见明初军屯收效甚大。明代军屯是卫所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巩固地方统治,足食足兵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由于军屯过程是一种有组织计划的区域人口迁移,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明朝初年,屯田制度减轻了老百姓和朝廷了压力,巩固了边防,对大明王朝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仁宗年间,为解决边防线上的军粮供应,明朝政府规定商人将粮食运到边防的粮仓,按路途远近,运送数量也可大可小。商人完成定量粮食后,就可从政府换取一小引(200斤)的盐引(买卖凭证),贩盐获利,称为“开中法”。为获得更多利润,盐商雇人在边地就近屯田,将屯田所得纳仓换盐引。于是商屯快速发展起来。
但是到宣德(1426—1435年)后,随着明王朝政治的日趋腐败,加上各种因素的干扰,开中法难以正常实施,商屯也逐渐衰落。弘治五年(1492年),户部尚书叶淇上疏请废除开中制度,盐商不再输粮,而到运司纳银换取盐引,再由太仓将银分派各边。这就是“年例银两”。在此之前,开中法已弊病丛生,官僚地主肆意侵占屯田,卫所军官压迫和剥削士卒,军中士兵已经苦不堪言,现今刘瑾又把“年例银两”取消,各边士兵更是雪上加霜。这屯田制度到了正德年间,确实也存在了很多的弊端,与太祖当年的制度与施行已经大相径庭,需要大力的整顿。
刘瑾为了给自己克扣年例银两找理由,就将各边士兵的困苦推在各边军屯的腐败上,所以要求各边整顿屯田,在军屯上大明朝廷确实存在顽疾,也非一日所致。从朝廷和士兵的角度考虑,清理屯田、清除顽疾似乎也是一种正义和正确的做法。但各地的屯田主要集中当地的世袭王爷和军中权贵手上,只要清算屯田必然会侵犯到大明权贵们的整体利益,自然会引起大明王朝整个既得利益集团和贵族们的大力反对;更何况刘瑾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真正解决朝廷和士兵的困境,而是为了更好的敛财,借机排除异己,把握军权。这也是成化、弘治以及兵部都意识到问题所在,而不敢轻易去直接清理顽疾的原因。几代下来,都只能是边安抚边由朝廷给予补助。而朝廷的补助只能靠增加百姓和商业的赋税来填补,久而久之,大明普通百姓的赋税压力也是越来越重,各地农民起义、落草为寇的现象时有发生,此为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