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三人一行来到了右北平城内的酒家“月下楼”。“月下楼”因自己拔地而起的城内第一海拔,颇有“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的架势。这也是方圆百里内最受欢迎的酒家,无论是往来商贾、当地豪侠皆爱在这楼中聚众作乐。
一行人直奔了顶楼里店家为这二位常客预留的包间。
“小二,今天有位新朋友,按惯例把你们最好的酒菜上来。”公孙瓒看来是这里的常客,熟练地使唤起来了店小二。
“客官,您稍坐,马上来了。”
待樽俎备好,盘置酱肉,一樽煮酒,三人对坐,开怀畅饮,顿时觥筹交错,红光满面。
“小兄弟,我二人是家中安排前来被迫苦读,可不知你是有何动力这般刻苦勤学呢?”刘备边为两位续酒,边提出来问题。
“两位公子出身名门,有所不知这耕农之苦。所谓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更何况近些年连年大雪纷飞,田地中更是有颗粒无收的情况。小子我发奋读书只为有朝一日能学而优则仕,以慰我父母辛苦养育之恩。这是缘由之一。”
“好,我朝以孝廉治天下。小兄弟,你口出成章,将来必成大器,我们不妨也以兄弟相称吧。那缘由之二呢?”刘备抚手称赞道。
“这,两位兄长靠近了说,小弟我下面的话实在不敢张扬。如今党锢之祸,贪风炽盛,天下民不聊生,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只愿我能以一己之所学,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然也然也,小友心地这般,实属难得,如将来你能掌握这世间的大势,务必不要忘了这颗初心。”
“糟了,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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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偷听我们的讲话”。三人匆忙中回头一看,只见仰天大笑的是一碧眼童颜,手执藜杖的老人。老人身形不高,却须眉皆白,一双眼睛碧莹莹的闪闪发光似有无数的力量震烁其中。
“敢问老人家高姓大名?”高天在公孙瓒斥责之前先向老者行了礼。
“独自行来独自坐,无限世人不识我。”老人答完这句话,就在一片紫雾升腾之中消失了踪迹。
被老者突兀的打断,三人也都没有了心思,便都匆匆结束了杯中酒,各自回去休息了。
但是自此以后,三人关系更进一步。
公孙瓒性格颇为直率,更是典型的老大哥的性格,高天每次毕恭毕敬地递上代写的作业又一口一个“公孙大哥”,另其十分喜爱这个懂事的小兄弟。每逢空闲,便带着高天去野外驰骋。两世从未体验过战马颠簸,汉朝又尚未发明出马镫来支撑骑士的双脚,因此高天可是吃了好一阵的苦才勉强不从马背上左倾右倒。“公孙大哥,你能别这么毫无遮挡的笑嘛?我难道不要面子的啦?”但是这番辛苦却也令在农家长大只骑过牛的高天懂得了御马之术,不过之前只会埋头苦读的人也只是停留在会骑的这个级别至上了。
刘备则是大方地将高天介绍给了依附于自己的青年一众:“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小时候的大话嘛?说我要当天子,以我家高五丈余的大桑树为车盖。告诉你们,萧何丞相我已经请过来了。”刘备本身就面如冠玉,待人又十分宽和,同时剑法又十分过硬,因此身边的青年都以刘备为自身的偶像。其中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应有尽有。这些人以团体为家,无论谁有什么问题,团体内的兄弟都会尽力解决,因此十分团结。高母不止一次和高天说家里的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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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件坏了,都有他的兄弟过来帮忙。
时光荏苒,高天已是虚岁即将年满十岁的少年郎了,公孙大哥已从学府离开,前往郡县任职。玄德兄则是偶尔过去帮忙,更多的时间却仍然是拉着兄弟们四处游走,打抱不平。在此期间,众人更是营救了一次中山的大商贾张世平、苏双。
一行人本在山间是想打点野味,却突然听得一声嘶鸣声破空而来,抬头一看竟然是一匹通体雪白的白犠马,此马受惊后竟直冲众人而来。众人急忙躲开,谁知白马身后竟然是更多的马匹冲撞而来。众人心中皆是诧异,这山林里何来这么多的高大骏马。
“大伙留意身边异样,身轻体快的几个先去抓住那些马。”刘备一声令下,几个少年欢呼中追着马而去,手中绳索也是如流星一般套了过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自诩弓马娴熟而年少轻狂的主人公高天了。
高天看准了这树林里的林木分部,算准了马匹腾挪的必经之地,利用地形蹭蹭蹭快步向树干之上踏了过去,在那马匹分奔过去电光火石之间往下一落,稳稳地落在了上面。可谁知这匹黄骖吃重之后发觉马上的重量不过如此,竟更是使劲发力,如离弦之箭飞射而出。刘备大喊一声不妙,起身追赶。可这两条腿的哪儿跑得过这四条腿的。高天的身子被拖着几近悬空,只得双手用力狠狠抓住马鬣不放,任得树枝枯叶打在脸上,好不难受!
也不知这马跑了多久,兴许是累了,突然一停把高天摔在了地下,兀自跑到了山坡上的溪边喝水。高天揉了揉屁股大骂一声:“老子回去要把你这马杀了吃肉!”后便开始环顾起了四周。
说来也巧,这山坡上竟然有一隐隐发光的洞穴,这莫非是那传说中的藏宝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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