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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再遇

    越往北方,气温逐渐变寒。卡修哆嗦几下,双手抱怀坐在正在前进的马车中,看着车窗外有些变得灰暗的天空,心里想着北面的天色真没有家里的好。

    “喂,打起精神来,小伙子们,我们最晚天黑前就能赶到北岭关噢!”车夫卖力地赶着车,这趟活算是要接近尾声。

    这是诺他们一行人出发的第六天,诺慢慢地适应了马车的颠簸,已经很少在晕睡在车上。

    这一路三人在马车中拿着魂晶免不了自行一番探索。卡修能熟练地利用精神力凝聚元素幻出实质的魔法;诺发现随着体质力等级的提高,肌肉变得更加的紧实,最直接的力量有着明显的增强。

    只有王天则一脸的漠然,看着手中的魂晶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去发光,当然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能产生出辉芒。

    “卡修,你说信仰力是不是三种魂力里最坑的?”

    卡修也知道这一路王天对着魂晶石伤透了脑筋,信仰力对于教廷之外的人来说有些太过于高大上了。

    卡修看着王天一副落难样萎靡,安慰道,“信仰力者可是会成为教廷的人呢,受世人崇拜多好。再者等我们到了魂能者学院,这些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的。而且,我感觉魂晶石有着太多的我们所不了解的秘密。”

    “什么秘密?”

    “比如,在巴哈姆要塞那的酒馆老板,化解掉那恶少的一枪时,魂晶石竟然没有反应出他的能力等级。”

    “那倒是,但是也有可能是我们太弱所以无法察觉到。”

    “你说的也有可能。”卡修微微一顿,目光却中闪露出不合年纪的睿智,“还有个可能就是龙骑的魂力无法用魂晶石来评测。”

    “就算是吧。”在王天心中这些事他可从来没考虑过,把魂晶石从左手丢到右手,再反复地来回扔着,仍然带着些许的懊恼道,“我感觉我们就像被帝国玩弄了一样。像我们这样对魂力完全没有了解的人肯定很多,结果在这次的选拔中却要与其他魂能者战斗……”

    二人的谈话似乎对于诺来说有些高深,在诺感到有些无聊的时候,车夫的声音穿了进来,“小伙子们,北岭关,到了呦!”

    “哎呦呦!”行至关门前,车夫跳下马车狠狠地撑个懒腰,对着车内喊道,“小伙子们,嘿嘿,到地了,到地了。这一路真是感谢我神保佑,平安无事,平安无事呐!”

    三人告别车夫结了车费,掉头临别时车夫嘴里嘀咕着,“这趟出来吃了一路兔子,哪来这些兔子呢,以后三年不吃兔肉我都不想……”

    北岭关相当于龙辉省首府龙辉堡的南方门户,在恒辉帝国占领巴哈姆平原前,北岭关则是恒辉帝国南方边境的桥头堡,后来由于再往南有了巴哈姆要塞作为南方屏障。

    现在北岭关虽然听起来是军事堡垒,但实际上形成了龙辉省一处重要的商人集落地,向南可以运货至巴哈姆平原,向北可以深入帝国腹地。

    三人进入关门,身后的泥土路与眼前的开阔石砖道路成了鲜明对比,因为这里是行商货物的中转节点,与巴哈姆要塞相比较有着另类的热闹景象——马车,到处都是马车。

    仍然是由王天带领着诺与卡修寻找住处,他们下一步的打算在这里雇佣一辆马车直达龙辉堡,早些到达魂能者学院对于他们来说是现在最期望的事情。

    三人转悠一圈,发现根本不需要特意去寻找住所,这里只有一家酒馆提供住宿,酒馆的名字也特简单“北岭关酒馆”。

    有了之前这一路的交往,卡修与诺二人也对王天不再客气,进了酒馆坐好后竟然是诺先张口点了几样菜品,并且吩咐店员一定要快上。

    像之前的习惯一样,他们在一靠墙角处坐下等饭菜上来。诺虽然不喜欢人多吵杂的地方,但是坐在这陌生的环境中,天然的警觉性让诺无意识地在这非常大的大堂中四下环顾一周。

    看来他们的行程还算不错,酒馆内并没有太多的如他们这般年纪的少年,不过诺还是带些紧张地望着一桌上的少男少女。

    “呃?”卡修注意到诺像是看到了什么,也顺着诺的目光看了过去,惊讶道,“是他们。”

    那边似乎察觉到有人看向这里,便也以目光回应过来。

    “丽莎?你这么看着陌生人是不好的。”

    “啊,是么,但是他们不是陌生人呀。不久前还见过呢,只是又在这里遇到了。”

    “嘿嘿。”这边王天一脸坏笑地看着诺,“挺巧挺巧,遇到两回这美女嘞。”

    诺突然觉得被一个美女如此看着是件很不好意思的事,只是对于这个‘美女’一词却没有任何的概念,若说美女的话那么兰也应该是美女吧。

    卡修虽然一直没有发话,但是嘴角却带着诡异的笑。

    “连卡修都这么看着我。”诺挠挠头觉得似乎有些尴尬,虽然已经不再看往那金发女子的方向,但是他的心中在想着,“那女子的眼睛与我一样都是蓝色纳……”

    咣当——

    正当诺带着尴尬的思考时,酒馆的门咣的一声被踢开。馆内众人的目光都被这野蛮的开门方式所吸引,这种进门方式,要么是有厉害人物登场,要么是有紧急事情要发生,总之,是有热闹看!

    “头儿,我们先在这对付一晚,赶明儿出发到龙辉堡了,就可以快活快活了。”

    那踢门而入的是一士兵,一身装配是帝国制式轻甲。

    只见士兵点头哈腰地引进一人,背后一杆长枪,尽管脸上还带有些未愈合好的伤痕,但仍盖不住他那一副恶少的模样。

    这人诺他们认识,正是在巴哈姆要塞遇到的李世·阿萨尔!

    只见李世三人组大咧咧地旁若无人状径直坐向一处空桌。

    “哎,哎!”一个手下扶李世做好后,立马挺直了腰板大声喊道,“给我们少爷上最好的酒和最好的菜来!”

    这店内的伙计打从他们三人进来就知道大事不妙,到现在都紧张的忘记上前去招呼。听到客人喊声才赶忙地奔上前去。

    “几位爷儿,不知这最好的酒和最好的菜怎么讲?”

    说着弯腰恭敬地把菜单递了上去,他可知道这帮穿盔带甲的可都不能惹,军队中一般都是魂能力者居多,和他这样的普通人比可完全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

    “这真又是个破地方!”李世的另一个手下从那小伙计手中扯下菜单,不耐烦的看了几眼,对伙计说道,“我看这能把菜做熟了,别有馊味的就不错了。”

    “你俩别说了。”李世似是有些疲了,不耐烦的打断道,“就上这最贵的酒和最贵的菜!”

    那伙计听到这话,右眉毛不禁抽动几下,但脸上仍然带着笑容说道,“三位稍等,这就吩咐后厨准备!”

    说完转身连忙消失在大堂上,这样的顾客在他看来能躲就躲,宁可少赚一天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