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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清明过往

    尊者伸手,今天的手上,却是多了两个核桃。

    掌心中核桃发出搁楞搁楞的响声。

    尊者浅笑:“只有那个女孩跟餐馆接触?一张车票?新城?有点意思!”

    老三皱了皱眉:“您的意思是,他要跑?”

    尊者不置可否的挑了挑眉。

    “就算他们把红宝石送给巡管局,也只能保得自己一时的周全。”

    “先前给我们下了那么大一个绊子,事情平息了,我们也不会放过他。”

    “不管他们用什么方式,把红宝石送到巡管局手上,巡管局会不调查?”

    “他只让那女孩出面,就算出了事,自己也是摘得干净。”

    “他以自己盯梢为理由,支走初六,很可能还想顺势支走我们的眼睛。”

    “提前准备好了车票,想离开南部?倒也合理!”

    老三怒道:“这小子,这么能算计?”

    尊者摆摆手:“他不算计,我倒是觉得意外了,目前看来,他只是想走,先盯着吧。”

    “去新城的车票,没多少人买,多买两张,准备上吧。”

    老三阴狠的笑笑:“明白了,这小子自以为聪明,我们就让新城,变成他的坟墓!”

    尊者没说什么,只是微微叹息。

    “可惜,他要是不跑,我还真想见见这个小家伙呢。”

    老三犹豫一下:“那个初六呢?”

    尊者笑笑:“她啊,发现清明走了之后,多半会发疯吧,到时候帮帮她,别让她被巡管局抓到了破绽,巡管局的搜捕放松之后,随便料理了就是。”

    老三点头。

    夜沉如水,今天的小旅馆,格外的安静,没有了异样的喘息。

    连初六的翻身声,清明都听得格外清晰。

    “睡不着?”

    初六在黑暗中笑笑:“有一点。”

    “你说,我们能成功吗?”

    清明死死的盯着天花板:“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初六呢喃:“我就是觉得,这段时间的经历,像是一场梦一样。”

    清明叹了口气:“如果不被选中,也许,你现在是享誉盗门的戏潜了呢?”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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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畅快的吐出一口浊气:“但是我喜欢现在的生活。”

    清明皱眉:“喜欢?这样朝不保夕的生活?”

    初六偏过头,看了看黑暗中清明模糊的轮廓。

    “是啊,我喜欢这种自由的感觉,哪怕朝不保夕。”

    清明笑笑:“其实,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从没向往过自由。”

    初六皱眉。

    清明笑道:“不信?”

    初六摇了摇头:“我信,只是,再想你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

    清明眼眶有些温热:“因为一个人,他叫小狗,是我兄弟。”

    “死了?”

    “死了。”

    “难怪。”

    初六说完,两人又陷入了沉默。

    “怎么死的?”

    “真想知道?”

    “嗯,睡不着。”

    “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故事,大概要从两年前的丰城讲起。

    今年的清明,十三岁,也是他进入贼窝的,第八个年头。

    五岁的清明被老拐子或是捡回来,又或是拐回来,卖回来的时候,正是清明节,他的名字,正是由此而来。

    五岁之前的记忆,少年已经模糊的很。

    十三岁的少年,身高,要比同龄的孩子矮上半头,面色,也是充斥着,营养不良的肌黄之色。

    少年的一双手,却分外修长,只是手上的烫伤,经年累月,渐渐形成了一层厚茧。

    清明的面前,是滚烫的油锅,油锅中,放着一枚一元硬币。

    少年深吸一口气,抬手,食指中指探入油锅,夹起硬币。

    手上的油点随着少年的动作甩出,硬币落入少年掌心。

    这时,一个比清明还要矮上半头的少年探过了脑袋。

    “清明,别练了,今天就要出活儿了,可别伤了手。”

    清明扭头看看,这少年,正是他最好的朋友,小狗。

    八年前,小狗和清明,被带到这里的时间,前后不过隔了两天,他的名字,则是因为捡他的那一天,老拐养的一条小狗死了。

    一来二去,两人也算是抱团取暖,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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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了。

    谁能想到,八年过去,同一批孩子,只有他们两人,还留在这里。

    当然,剩下的十几个孩子,不是离开了,而是,被打断了手脚,卖给了城南的独眼儿王,他是丰城乞丐的头头。

    用老拐子的话讲,贼,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需要悟性。

    反是有天分的贼,大抵,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后知后觉,先知先觉,不知不觉。

    后者后觉者,悟性一般,和他说多少,都没用,但是,只要多练,总还是有开窍的机会。

    这先知先觉,就是,虽然没当过贼,但是,其中的门道,不用上手,看两遍,或是听几遍,也算是有了上手的能力,这就算是天赋极好。

    小狗,大抵就在此列。

    清明则是第三种类型。

    老拐子负责调教这一批孩子,用他的话说,不知不觉者,就是天生的贼,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可是,就是能做到。

    这种,就是值得培养了。

    连后知后觉者都算不上的,那就是没天分了,这伙贼,是不会养着无用之人的。

    今天,是他和小狗出活儿的日子。

    也是,他们俩的“成人礼。”

    当贼,可没有那么简单,除了需要训练,这第一次出活儿,考的,就是胆!

    这第一次要是折了,他们被打死,也不会有人去管。

    要是成人礼成了,才算是成了贼,拜了山头,也算是有了组织。

    没错,就是组织。

    小偷也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小偷有本地头领,也叫瓢把子。

    小偷地的盘意识事特别强的,偷哪的就是偷哪的,偷东西不能越界,大家互不侵犯。

    外来的小偷必须先拜本地的瓢把子,按规矩行事。如若不然,不用雷子(指巡管局,黑话。)来抓,小偷自己就会清理门户。

    他们这种,养在外头的,除了教他们本事的老拐子,还没见过别人。

    这样,也就免的折了之后,供出老窝的隐患。

    “两个崽子,到时辰了。”

    一个苍老嘶哑的声音响起,一把木拐从外面打开了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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