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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程婉儿

    中午休息了一个时辰之后,赵泓就让闻焕章安排临时掌管钱粮的萧让给六百名士兵发放足额薪酬。

    要让马儿跑,先得让它吃足草。

    龙山寨一套班子,已经在赵泓心内成型。

    他先把自己势力一分为三,吴飞带领一都人留在县城,有这些人再加上县里二百乡勇,还有朱富管理的百家讲坛收集情报,安全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第二路人是唐斌带领的曹王寨,那里现在是赵泓的钱袋子,晶盐和烧刀子已经开始生产,雪蜜还没找到大宗原料,只能先收购莒县周边县城的黑砂糖炼制,一经推出雪蜜和红糖都被江南富商高价收购。

    晶盐和烧刀子却被北方人喜欢,两边合计半个月已经挣回上万两白银了,这也是赵泓敢大手大脚组建‘龙山军’的底气。

    第三路,就是龙山寨的大本营,赵泓这个主人不用介绍了,手握铁饭碗,有官有职。

    接下来是军内的‘参军’闻焕章、‘记室’萧让;管理工匠的‘监工’金大坚;还有段景住,赵泓准备等他回来后就安排他去北地贩马,成立军马监。

    军马监是龙山军的目前最重要投入,没有军马在华北平原只有挨揍的份儿。

    最主要的是骑兵将领的人选,赵泓看重的有林冲、关胜、杨志、史文恭几人都不错,卢俊义他也想招,但是除非用智多星的绝户计,不然很难请的动。

    这也是他想让唐斌去找关胜的原因,可是唐斌又确实走不开,曹王寨那一摊子生意还离不开他,只能让慧能前去。

    史文恭那里,要等段景住前往北地时,去探探对方口风。

    杨志此时应该已经在大名府,受到梁中书的重用,等他落难时,再去找他必然成事。

    至于赵泓心心念的林妹妹,看来只有自己走一趟水泊梁山了!

    至于方腊、王庆、田虎手下的将领,他也想挖,但方腊那边基本被摩尼教(明教)占据,一些人都是忠诚的教徒,他还真不敢随便挖人,万一自己一些理念被他们学去,会给他今后造成不小的困难。

    王庆、田虎手下,一些都没有籍贯,他也只能瞎碰,而且也有方腊那种原因,比如凭剑术打败卢俊义的金剑先生李助就是王庆的发小。

    人是真的牛,可赵泓对这些人真的不放心。

    ‘记室’等同于文秘,还临时兼管了会计,没办法谁让赵泓缺人呢?

    赵泓为了收买人心,在金大坚手下干活的工人,每月都有五百文钱加一石杂粮的薪酬,中午还管一顿饭,每顿都有大鱼大肉。

    闻焕章虽然挂着‘参军’的职务,却等同于龙山寨二把手,文武都需要他参与管理。

    这两人的职务可不是赵泓随便封的,是需要上报州府的,作为州府的从九品官职,所以他们也属于公务员。

    等闻焕章带着萧让把新招士兵薪酬发完。

    赵泓就带领他们进入正式的训练之中,站军姿。

    站军姿,是士兵的第一课,也是必修课,既能锻炼士兵的意志品质,又能锻炼士兵的服从性。

    赵泓把一套完整的军姿口令整理好,用一下午的时间,把这些新兵整得是鬼哭狼嚎,最终解散时,一些新兵都不会走路了。

    萧让在一旁看的是心惊胆寒,对身边的闻焕章道:“焕章兄,哥哥此等练兵,不教武艺枪棒,只练走路行进,就能打胜仗?”

    闻焕章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萧记室,你不要小看赵指挥这套练兵之法,如果练好了,这些兵必然如兵书云‘使臂使指,所向披靡’。”

    “哦...”萧让闻言不明觉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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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平府(郓州)治须城

    黄昏,赵泓急匆匆进入城内,这一路上他十分低调,因为离开莒县范围他就等于擅离职守。

    可是,为了林冲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在城南一家炊饼铺子买了几个炊饼(馒头),刚想找家小店凑合一晚。

    不成想,一转身就与一位青壮男子撞在了一起。

    这名男子一身华丽的劲装,二十四五的年纪,相貌俊郎,仪表不凡,只在身高上略逊赵泓一筹,但也得有七尺五六。

    男子之所以撞到赵泓,也是因为他的注意力全放在旁边女子身上了。

    只见这女子也就十七八岁,正是花样年华,身穿一件对襟暗花彩锦袄,一条素色襦裙直盖脚面,一对玉足微露尖尖角,美人亭亭玉立,瓜子脸,柳叶眉、樱桃嘴,肌肤似雪,出尘脱俗。

    男子被撞的一趔趄,虽然是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也让他十分吃惊,掩饰尴尬的对赵泓怒吼道:“不长眼的东西,怎么敢撞你家董爷?”

    赵泓不愿意惹事,刚要抱拳道歉离去,可是对面居然出言不逊,他就放下手冷冷的瞪了对方一眼。

    “怎的,你还不服?”

    董姓青年在女子身边越发的张狂,本来是两个人的问题,他却以为赵泓怕了他。

    “咦...”

    那名绝色女子看到赵泓面容后惊呼一声。

    赵泓也被女子吸引了,看着对方有些似曾相识的模样。

    董姓男子见此更加的愤怒,一闪身拦在两人身前,隔断了两人相互打量的目光。

    像是确定了自己的猜测,虽然隔着董姓男子,绝色美女还是轻声细语的问道:“你可是赵家哥哥?”

    赵泓一愣,还真是相识之人,可他居然想不起对方名讳!而且是如此的绝色美人。

    董姓男子闻言更是嫉火中烧,眼前这男子比他还要俊俏年轻三分,现在自己女伴居然与他相识,为了请出女伴自己不知费了多少心思。

    “快给我滚一边去,不要挡着我们的去路!”

    赵泓原本想不起这女子是谁,可是这名就像疯狗般的男子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因爱不得,叛上梁山之后,怒杀东平府郡守程万里,强娶程婉儿的原东平府兵马都监‘双枪将’董平。

    按照正常思维,董平的州府兵马都监已经算是中级武官,按道理要比赵泓的指挥强的多。

    董平论人才,书中所表相貌俊郎,风流倜傥,且心灵机巧,三教九流,无所不通,品竹调弦,无有不会,有‘英勇双枪将,风流万户侯’的美称。

    就是这样一位全能帅哥,程大小姐居然看不上他,确实让人难解。

    “董都监,你管的有点宽啊!”

    董平眼神一凝,盯着赵泓道:“你认得我,还敢这样跟我说话?”

    这时,他身后女子叹了口气道:“谢谢董大哥的厚爱,奴家真的不是您的良配。”

    董平闻言大吃一惊,以前程婉儿从没有把话说的如此绝情,今日为何会如此,难道就是因为面前这个小子?

    “婉儿,你...”

    赵泓也终于知道眼前这位绝色女子可能就是让董平念念不忘的程婉儿。

    程婉儿不再理会董平,绕过对方阻挡的身体,向赵泓柔声道:“赵家哥哥可还记得八年前你救过落水女孩?”

    对方的这一问,让赵泓从前身残存的记忆力找到了这个小插曲。

    原来八年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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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初到莒县担任县令,家眷也是一同前往。

    程婉儿那时不足十岁,而赵泓比她大一点。

    有一天,程婉儿在县衙后园玩耍时掉进了漏斗湖内。

    漏斗湖在莒县有个传说,据传此湖深不见底,直通百里外的黄海,古时就有一县令儿子在此淹死,尸体都找不到,那位县令命人用石灰和沙子填湖,可是五天五夜过去,湖水一点没有变样,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没有人敢下水去救程婉儿,此时,也在县衙玩耍的赵泓一下跳进湖内,把程婉儿救了出来。

    不久后,程家夫人就带着程婉儿离开了莒县。

    这在赵泓心中就是平常的一件小事,没想到程婉儿八年来居然还记得清清楚楚,连赵泓多年后的模样都能认出来。

    这样,赵泓差不多就摸清楚程婉儿的心态了。

    赵泓这身皮囊就是前身留下的,十年前必然也是帅气的小正太,再加上救命之恩,程婉儿应该一直有着对方的影子,不然也不会放着一位无所不能的大帅哥不喜欢,这太不合乎情理。

    当然董平虽然智商在线,可是情商就很一般了,从刚才的相遇就能看到此人鲁莽狂傲,这又怎么能够获得心思细腻程婉儿的好感。

    “原来你是程伯父的女儿,婉儿妹妹!”

    赵泓故意不理旁边已经气炸的董平,一脸亲切的回答程婉儿的询问。

    程婉儿笑颜如花的答道:“泓哥哥,你还记得奴家?真是太好了,奴家让爹爹给你捎的礼物,可收到了吗?”

    赵泓突然明白了,他只能替董平感到悲哀,不止程婉儿心里没他,就是程万里也看不上他。

    这必然是大宋皇家对武官的态度,让一众文官对武将少有好感,程万里必定也是其中一位。

    要不然,程婉儿托他送给赵泓的礼物,怎么可能收不到。

    他就不想让女儿嫁给一名武将。

    赵泓的犹豫,让程婉儿瞬间明白了什么,这些年为何托爹爹带去那么多女红,自己却从未收到过回信,原来都是爹爹从中作梗。

    赵泓不想程婉儿尴尬,就笑着说道:“也许是程伯父公务繁忙,把礼物给忘了,我爹就经常因为公务繁忙丢三落四的。”

    程婉儿蹙着蛾眉白了赵泓一眼,轻声道:“不用你替他解释了,等奴家回去再和他算账!”

    此时,董平已经气的七窍生烟,自从他与程婉儿相识以来,何曾得到过这种待遇。

    可他又不能把这火气撒在对方身上,但是火气散发不出来,他又憋的难受。

    转身一拳就向赵泓面门打去,也不管对方受不受的起他的一拳。

    程婉儿见此大惊失色,急忙喝道:“董都监快住手,休要伤害泓哥哥。”

    这一声如莺啼的怒喝,让董平郁闷的差点吐血。

    而赵泓却如三伏天喝冷饮,心里舒畅的要命。

    赵泓可不惯着董平的臭脾气,虽然对方是梁山五虎将之一,可要是得罪他,照样打的对方生活不能自理。

    双手合璧,硬接对方一拳,抬脚直踢对方小腿。

    董平一拳没有建功,有些意外,见对方腰盘晃动,就知道脚下必有变数,急忙抬脚硬接对方踢来的招式。

    哪成想,赵泓前插踢腿是虚招,一个摆腿直挂对方面门。

    董平大惊,只见一只大脚已经快碰到他的鼻尖,不要说踢中疼不疼,就是那番羞辱也等于要了他的命。

    急忙后仰,单手撑地一个侧空翻,险险避过这迎面一脚,可也让他狼狈不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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