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侧躺在营帐内,耳中全是起起伏伏的呼噜声。
队中这十几个小兵算是爽了,满桌酒肉吃得那叫一个干净,个个肚皮滚圆面红耳赤的,刚归营便倒头大睡,瞧那架势恐怕打雷都叫不醒。
而仅从面容来看,王宁与之前毫无二致,但若有人能听见他的心声,怕是会惊得跳起来。
“原来苏战也不过如此……无论是本尊还是带出的士兵,都言过其实了些。”
想到这,他微微侧目看了看身边这帮“兄弟”,心中暗忖:“虽然仍说得上兵强马壮,可惜早失了锐气,没了当年以一挡十的气魄。倒是藏穹阁……不知从何处看出了端倪,这便开始转移财物,果然底蕴十足!也罢……既然他们没有大张旗鼓的办事,就也由得他们了。”
……
而在王宁心中备受诟病的苏战,此时正纠集了几十士兵在营帐内,一脸郑重的说着:“老伙计们!自打从无生原归来,与诸位相见的机会便越来越少……苏某有愧。”
“将军何出此言!若不是您全力成全,我等恐怕连继续当兵的机会都要失了……”一个老兵抱拳应道,在场士兵年龄普遍偏大,面容愁苦尽显老态,有的甚至还有瘸腿断指之类的残疾。
“就是!要不是将军时常接济,我们这些只会打仗的莽夫,怎么养得起老婆孩子!”
“正是正是!”
“将军对我等恩同再造!”
大伙说着说着便要下跪,谁也不是傻子,朝堂上皇帝和文臣一起打压苏战的事儿几乎无人不知,即便过得如此艰难,大将军仍始终不忘这些老兄弟,这……若还不是义气,那还能是什么?
“欸!快起快起……咱们兄弟何至于此!”苏战眼珠泛红,连忙俯身去扶。
“将军,我可有话直说了!”一个精壮男子站直身子道,此人虽两鬓染霜,一双虎目仍是炯炯有神,可惜右腿却是断了大筋,整只腿都是麻木的,“将军!我记得清楚,您每次这个时辰叫人,都是有事儿要办,不如您先把事儿交代下来,然后咱们再叙!”
“哈!耿小子!你何时学会揣摩人的心思了。”苏战笑着在男子肩头拍了一记。
“哈哈哈!就是就是,当年就属老耿最愣!”
“别乱说,现在数老耿蒸的馒头宣呼,我可喜欢了。”
“这小子瘸了之后,脑袋灵光多了。”
这伙大兵开起玩笑来,当真百无禁忌,有时候说急了干脆就当场打一架,打完又立刻就能搂着肩膀一起去吃酒。
“嗨……就是瘸子才要会看眼色,不然当伙头军也要吃排头的。”老耿养气功夫似乎也高了许多,笑着答道,只是语气中带着一股沧桑……仿佛是一道无形的禁言咒语,缓缓将众人的笑声湮灭殆尽。
“对了,怎么没瞧见老刘啊?”老耿察觉出气氛的变化,连忙又道。
“不止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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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重要位置都安插了当年的弟兄……今天叫你们来,也是为了此事。”苏战说到正事,笑意亦是渐渐收敛,他一把将桌案上的城防图展开,指点着城楼的几处位置,“此处,此处,还有此处!都是最为紧要位置。可惜如今的破军,除了关键位置还有当年的骨干,大部分位置都是些雏儿……若再不安排几个自己人当暗哨,他妈的老子连觉都睡不踏实!”
“哈哈……”众人闻言大笑,不知是被肯定了开心,还是听见苏战爆粗口觉得熟悉。
“老耿,这事儿就交给你了安排了,有什么异常直接向我禀报。”苏战语气凝重。
“是!”精壮汉子立刻一抱拳,仿佛回到了当年,整个人散发着锐意进取,自信傲然的意味……这,才是真正的破军。
只是在场众人都很默契的没有提,明明看似风平浪静的局势,苏战为何非要如此安排的如此严密呢。
……
无生原上,戕族大帐内。
尼仁噶布看着手中的纸条,深深皱眉。
借着湮倪二族头领尽失的机会,戕族倾尽全族之力发起了闪击战,果然成功将二族压制住,如今二族的青壮妇孺以及被俘的战士,都被关押在戕族腹地,昔日的塞外三族,俨然已成了一族。
但尼仁噶布的兴奋并没能持续多久,戕族虽然占尽优势,但这一仗打得也并不轻松。严格来说湮倪二族的战斗力与戕族相差无几,亦是全民皆兵的水准。取得如此战绩,戕族的战力也折损不少。
而最大的难题,在战斗结束之后,也慢慢显露了出来。
正常来讲,草原民族并不会十分抗拒合并,在三族并立的时期,彼此互相征伐时,掠夺的东西不仅仅只是牛羊财物,也常又抢夺对方青壮与女人的事情发生,而这些人便会慢慢融入抓他们的部族。
比如当今戕族族长的母亲,就是当年湮族的第一美人,湮族族长与族弟同时喜欢此女,不想在一次倪族的突袭中,族长的弟弟战死当场,第一美人被虏走不知所踪。
数年来,湮族一直想找机会报复,终于借着倪族松懈的机会,将其族人打得抱头鼠窜,重新将第一美人抢了回去……此时的美人早已嫁给了倪族勇士,并生下两个孩子。这要是放在传统地界处置,此女多半要被沉江。
不过事情放在草原人眼里又是另一种视角,血统有什么重要的?一个健康的育龄女子,即可以是良好的劳动力,又能生下健康的孩子,关键是人家还漂亮……那为什么要杀死!
于是湮族族长在多年后,终于愉快的将第一美人收入自己的大帐,复仇的甘甜滋味加上族长娶妻的大喜事儿,让湮族一连庆祝了数天,全族上下都喝得昏天黑地。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此时戕族的一只小队恰好狩猎到此,立即发现了这伙酩酊大醉的湮族人。
这几个戕人也是胆大包天,遍地湮族士兵的情况下也敢偷偷潜入其中,立刻就发现了堆满帐篷的战利品。众所周知,打猎哪有打劫舒服,这十几人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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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趁机把最有价值的战利品搬上了马背,一溜烟跑回了戕族领地,而这其中……还包括醉醺醺,刚当了两天族长夫人的第一美人。
所以说,如今的尼仁噶布,理论上即有可能是倪族外流的血脉,也可能是湮族族长的种儿,当然最可能的还是戕族族长辛勤“耕耘”的杰作……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反正他现在是戕族人。
总之在一切都十分匮乏的草原上,人们对于加入其他部族的态度是很轻松的,要么加入要么死的情况下,一般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可问题是,尼仁噶布这次玩得有点太大,直接把至少还得纠缠上百年的事儿,用一个礼拜就给办了,而且用的手段又过于阴险。
于私,明明三国鼎立得好好的,谁都没有灭了谁的力量,结果一家突然接受外援搞了一批物资把另两家奇袭掉了。关键是外援又是大伙共同的敌人,这种情况下战败者中的统治阶层肯定要借着这个话题大书特书,万一能煽动起叛乱,搞不好三族合并的果子自己也能摘了吃。
于公,草原人信仰的草原之神是最崇尚彪悍武勇的,尼仁噶布若是当众真刀真枪拼死二族头人,那二族的并入也不会有什么难度,因为荣誉决斗是最公平的。
可是你尼仁噶布要想纯靠阴谋诡计当上三族头人,那就绝对是标准的名不正言不顺了,正好比一个跳梁小丑人乘人不备爬上龙椅,就敢自称天子一般……相当的没有说服力。
偏偏在他最焦头烂额的时候,南边又突然送来一张纸条,让尼仁噶布立刻闹出点动静来,不要让镇边城内的驻军有机会离开。
“妈的,还闹出点动静来!眼下老子就是抽一只百人队出去,搞不好都要有人造反……”尼仁噶布彻底坐蜡了,可是难归难活儿还是不得不干的。
“兀金鸠!”他大喝道。
“头人!”愣大汉快步冲进来,冲尼仁噶布低下头,将双手摊开伸了过来。这姿势看似是讨东西,实际却是一种臣服的姿态,表示我的手交由你支配。
“你带……五十…嗯,十人!去一趟镇边城。”尼仁噶布道。
“啊,然后……谁去帮我收尸?”兀金鸠傻乎乎的问道。
“收尸?”尼仁噶布愣了愣,抬手抽了他一巴掌怒道:“雄鹰在上,我戕族怎么就出了你这种蠢货?”
“可是……就算有草原神庇佑,十个人也攻不下镇边城嘛。”兀金鸠摊手道。
“我让你带十个人去骚扰他们一下……就像灰狼朝山羊呲牙一样,不用真的咬死!”尼仁噶布解释道。
“哦……嗨,头人,你说这个干嘛。一头狼本来就咬不死一群山羊,它们的角可是很锋利的,我上次……”兀金鸠兀自念叨着,没发现尼仁噶布的脸色越来越黑,他拎起桌上的一根羊骨,猛地朝兀金鸠丢去:“滚出去!不在镇边城闹出点事儿,不要回来!”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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