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农民生活
“咚!咚!咚!”
“罗杰,起床了!”急促的敲门声传来。此时正是秋高气爽的季节,清晨的村子里透露着丝丝凉意。郅牧挣扎着从干草堆上爬起来,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他拍了拍昏沉的脑袋,缓缓打开了房门。
“臭小子,不许偷懒!听说你昨天根本没去田垦!”
”我很抱歉……格里大叔,我昨天突然不太舒服,是朱莉把我送回来的。”郅牧轻轻拭去脸上的吐沫星子,不急不缓的说道。
“什么?你又去勾搭我女儿了?”名叫格力的男人看上去非常粗俗,听到郅牧跟朱莉见面,一下子变得非常紧张。
“我说的很清楚了!没有两头健壮的牛,五只会下蛋的母鸡和一张像样的床,你就休想接近她!”
“您错了,作为一名虔诚的教徒,婚礼是不需要经过父母允许的。而且,我只是跟朱莉说了两句话,还远远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郅牧面无表情的反驳道。
一番交流无果,格力大叔气冲冲的离开了。
“至少获得了一些信息,这个身体的原主和那个姑娘……应该是朱莉来着……他们似乎是青梅竹马。”
在昨天下午的时候,郅牧被吊死的魔鬼打乱了思路,而锄头落地的声音刚好引起朱莉的注意,她刚刚从河边打来清水,似乎是准备用于酿造啤酒。
时间一下子来到昨天。
“哦……亲爱的罗杰,你这是怎么啦?”朱莉关切的问道。
郅牧微微张了下嘴唇,艰难的说道:“我想……我想我是生病了……能麻烦你送我回家吗?”
“当然!当然!我这就来!”朱莉二话不说放下水桶,将郅牧的手臂架住,让他靠在自己的肩旁上。
“嘿!朱莉,离那个混小子远点!你应该先回家把我的啤酒弄好!”旁边的房子里传来格里大叔的抱怨声。
“抱歉爸爸,我很快就回来!”朱莉没有理会自家父亲,而是架着郅牧朝某个方向走去。
“谢谢你……朱莉?”郅牧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靠近一个女生,坦白说,作为一个乡下姑娘,朱莉的底子不错,她有健康的肤色和挺拔的鼻梁。当然,也少不了身上的粗布衣服和脸上的雀斑。她看上去和罗杰的关系很好,应该是个善良的孤鸟。值得一提的是,似乎是因为生活在小溪附近的原因,朱莉身上没有不洗澡的恶习,这在当前的时代非常值得称道。
“没事的,罗杰,你要尽快好起来,我会为你采一些鼠尾草过来。”朱莉笑起来很好看,带有一种说不清的亲和力。就这样,在郅牧的装病策略下,他成功知道了自己住在哪里,还顺便打听了一下自己的身世情况。原来,罗杰的父亲早在上次战役时就牺牲了,而母亲也忧思成疾,最后只留下罗杰一个人在世上。
他尝试找到有关罗杰的私人物品,并做些分析。可惜的是,在这个娱乐方式匮乏的年代,他并没能在家中找到任何特别的东西。事实上,他住的地方可谓是家徒四壁,只有一堆泥地上的篝火,两只骨瘦嶙峋的母鸡,以及一个高耸的干草垛。
“为什么……火堆会放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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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牲畜要和人住在一起?还有,为什么没有床?抛开那些鬼怪故事不谈,这中世纪的贫民生活倒是非常还原!我就不信,这哥们儿真的一穷二白了!”郅牧在送走朱莉后,在家中一阵翻箱倒柜,还真被他找出了一点有用的东西。
“这个罐子里有些蜂蜜,味道有点怪,不知道能不能吃……”
【名称:坎布里亚蜂蜜】
【分类:道具】
【品质:普通】
【效果:短时间内持续恢复使用者的生命值】
【备注:“作为中世纪为数不多的调味手段,性价比较高的蜂蜜是每个家庭的至臻选择。”】
“……那看来是可以吃的。”既然乐章已经给出了提示,就代表着物品没有问题。
“这里有一些破损的便士,几乎每一枚的大小和图案都不太一样。还有一些坚硬的黑面包……呵呵,如果是在末日都市,我用这条面包就能捅死西装男!”
【名称:英格兰便士】
【分类:道具】
【品质:普通】
【备注:“由查理曼大帝发行的银币‘德涅尔币’演变而成,通常的兑换标准为:1镑(大额金币)=20先令(小额金币)=240便士(小额银币)。由于该时期的手工业尚不发达,因此每一枚钱币的大小和形状都不尽相同。”】
“除此之外,没有代代相传的骑士佩剑,也没有某某贵族的家传徽章。甚至可以说,跟文字有关的东西是一概没有……没有钱、不识字、庄稼汉、标准的底层人民形象。听朱莉说,我还不是自由民,而是佃户。虽然比农奴好点,但是每年都要缴纳田租给贵族老爷……这该怎么翻盘?”郅牧再次陷入深深的思考。
“难道我也要效仿小说剧情,来一出过五关斩六将的戏码,从而获得领主的赏识?但这是一个阶级固化的时代,恐怕最好的结果只能是被人窥伺武器,最后弹尽人亡。”郅牧握紧了拳头。
“我究竟该如何破局……”
“也罢,美好的理想人人都有,但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屈从现实。”郅牧扛起斑驳的农具,默默前往郊外租种的土地。“我对于农活一窍不通,先看看村民们是怎么做的吧,总要把这几天的吃饭问题解决了。”
在随后的几天里,郅牧都老老实实的在郊外耕作,品尝中世纪的‘美食’并收集相关的情报。期间,朱莉会经常找各种理由来看望他,让他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我没有原主的记忆,但凭借着废话文学的技巧,我已经跟周围的村民熟络起来了……罗杰是一个腼腆的小伙子,一直喜欢着朱莉,远大的理想是成为骑士为父亲报仇……这个村庄也很有意思,选举出的村长,裁决平民案件的公共法庭……许多只存在于书本上的故事,如今真切的展现在了我眼前……不过,听说有小部分人需要每天服侍领主起居,不会离开城堡。难道那天注视我的人还在城堡里?”
终于,在苦苦等待数日后,事情迎来了转机。
“荒野中的食尸鬼卷土重来了!它们残忍杀害了来自布列斯特的商人!伯爵大人已经下令征召英勇的领民前往作战,想报名的,可以到我这里来!”
伴随着传令官声嘶力竭的大喊,村民们开始向广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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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加入队伍的,每天都有3个便士的补贴!如果战死,你的家人可以领到五磅猪肉、一加仑的麦酒以及六盎司的橄榄油!”传令官看着仍有顾虑的人群,无奈的叫道。
在这个时代,领民有义务自带装备和粮食,每年为领主服义务服务四十天,超出期限后则由领主支付薪酬。但领民也是农民,他们需要留出时间来春耕秋收。如果领主不让他们种地,那这些狡猾的农民恐怕会连夜带着军营里值钱的东西溜走。在这样的情况下,英格兰率先启用了‘自由民兵’或‘契约兵’的制度。即领主通过支付薪酬和抚恤的形式雇佣领民,以期待他们发挥更稳定的作用。
在承诺了丰厚的报酬后,村民开始热情地报名参与,但当轮到郅牧时又发生了新情况。
“罗杰,你忘记自己是佃农了吗?你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富去武装自己,难道你要拿着草叉上战场吗?”传令官怒斥道。
“当然,你还有另一个选择,那就是义务兵役!这样的话,领主大人会借给你一套装备。”耳边传来官员狡黠的坏笑声。“不过,这可是个苦差事,因为你需要领主大人分享战利品。而一旦你没能获得功勋,田里的麦子又没有及时收割,那可就亏大了!”
“我要去。”郅牧平静的说道,“我已全心全意准备好为伯爵大人服务了!”
于是,在朱莉担忧的目光下,郅牧与其他或雇佣或义务的领民们一起踏上了前往城堡的道路。
“给你,这是你的装备。注意不要损坏,也别想着盗走它们!现在,我给你们十分钟穿戴整齐,然后列队!”伴随着军士的吼声,郅牧学着他人的模样将衣服穿好。
“刷着纹章图案的木头盾牌,皮质的头盔,生锈的长枪和棉织的战衣。如果是在某骑马打仗的游戏中,应该叫做‘某某新兵’。而我就是那个‘只要10个第纳尔就愿意跟随你’的无名小卒。”郅牧深深的怀疑这些装备在战场上是否有效。
“好了,现在,我们将进行一天一夜的操练,等到第二天就去跟恶心的食尸鬼们干上一架!”军士大吼的声音不断传来,新兵们纷纷露出或兴奋或严肃的神色,开始生疏的刺出手中的长矛。
“很好,再加上完全没经过训练的泥腿子队友,这仗一定很精彩。”郅牧疯狂吐槽道。
夜色渐深,巡夜的士兵将油脂倒入城墙上的凹槽,燃起一束束火把。
“刺——收!架盾!全军转向!好了,今天的训练结束了,每个人都可以去厨房领取一份食物!”军士揉了揉嘶哑的喉咙,继续吩咐道:“明天一早,太阳升起的时候,所有人都来城堡外面集合!”话音未落,这些‘业余民兵’早已如同风一般窜进了厨房,留下一脸无奈的‘职业军人’。
“还别说,这训练一点都不轻松,再加上要时刻防备不分左右的队友,今天有个倒霉蛋就被自己人捅破了屁股……”郅牧揉了揉酸痛的肩膀。
“让我们看看今天的晚餐……香喷喷的燕麦粥配上腌制的火腿肉,甚至还有一颗苹果。比我想象的好太多了……怪不得大家都想要通过战争碰个运气。”
酒足饭饱,郅牧回到了自己的小家,他带着一身的疲惫,靠在臭烘烘的干草堆旁匆匆入睡,手中还无意识的摩挲着银质的项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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