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钱彩《说岳全传》称:岳飞“就将衣服脱下半边。安人取笔,先在岳飞背上正脊之中写了'精忠报国’四字。”岳母刺字“精忠报国”,自此流传了四百年,今人深信不疑。
《说岳全传》是一部小说,小说之言究竟是史实还是虚构?
首先要承认,《说岳全传》的这类情节是有历史依据的:宋朝招募兵勇时,兵勇面部要被刺字,是为入籍标志,亦防止兵丁开小差逃跑。所刺文字最初是军队编号,如武德军、陕军等,稍后亦可刺吉语、警策语。南宋人牛弁《曲洧旧闻》说:“艺祖(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刺字以为兵。”宋代募兵刺字面部,后面有所改变,如范仲淹任环庆路拒西夏招讨史主陕边务,所招募的兵勇只刺字于手背或手臂上。所以,岳飞从军时刺字,且刺于背部,不仅有可能,而且是件很平常的事情。
但是,《鄂王行实编年》中没有这个记载。《鄂王行实编年》为岳飞之孙岳珂所编,如果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属实,又非常重要,岳珂不会有这种疏漏。鄂王为岳飞平反封号,岳珂编纂此书,记录其祖的一生事迹。其原稿是岳珂之父岳霖委托国子博士顾杞所撰,编写时还“考于闻见,访于遗卒”,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被宋高宗、秦桧掩盖的史实。但臆测和夸大的内容也较多,如著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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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仙镇大捷,始见于此书,而此前的史籍中无记载,现史学界一般认为是一场普通的遭遇战,被岳珂夸大。神奇无敌的“拐子马”记载,也是臆测的。
岳飞背部刺字,见于正史《宋史》。《宋史》卷380《何铸传》记载,审问岳飞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岳飞蒙冤之际,自袒背部刺字,旨在表明他的报国之心。这件事见于国史,不见于家史,说明曾经有这么一回事,但这件事与岳飞之母不一定有多大关系。否则,家史将其遗漏就太不正常了。岳飞背部的刺字,《宋史》称是“尽忠报国”,《说岳全传》称是“精忠报国”,有一字之差,原因可能在于小说的虚构,而不是严谨的考证。
岳母有没有可能为儿子刺字呢?岳飞之父岳和,是当地的一个普通富户,年过半百才得次子岳飞,爱子心切而供岳飞读书。其妻姚氏,出身乡野,更是普通农妇,随便识字,也是识字无多。岳飞从军时,岳母亲手在其背部刺字,难度是非常大的。当时的刺字,是一门技术活。刺字所用材料,一般是取“松烟墨”,入管状针头画字于身,直刺肌肤,涂以药酒。如果没有特有的工具、材料和手艺,要么达不到刺字效果,要么对人身有负面影响。《水浒传》第八回中,林冲被“刺配远恶军州”,是“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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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中杨志被判刑,也是“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大名府留守司充军”。给犯人刺字尚且如此,何况是给自家人,这不是一激动就能做的事!
岳飞忠君,岳母申明大义,岳珂撰《金佗稡编》中有一段记事:
先臣天性至孝,自北境纷扰,母命以从戎报国,辄不忍。屡趣之,不得已,乃留妻养母,独从高宗皇帝渡河。河北陷,沦失盗区,音问绝隔。先臣日夕求访,数年不获。俄有自母所来者,谓之曰:“而母寄余言:'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乃窃遣人迎之,阻於寇攘,往返者十有八,然後归。先臣欣拜且泣,谢不孝……
《说岳全传》从赞美岳飞的角度,杜撰了之岳母刺字“精忠报国”,作为小说无可厚非。除此之外,小说诸多传奇与神话,也只是艺术虚构。如岳母姚氏将未满月的岳飞抱入大瓮漂流,同大鹏鸟的神话,即并无二致。岳飞出生于崇宁二年(1103)三月,这个时候黄河发生水灾根本不可能。《宋史》卷95《河渠志》更确切记载:崇宁二年的黄河水灾,发生于秋季。而《嘉靖彰德府志》、《崇祯汤阴县志》、《乾隆汤阴县志》等地方志,甚至还找不出宋时汤阴有水灾的记录。
所以说小说不能当正史看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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