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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知识创造财富

    “兄弟要书吗?”

    熙熙攘攘的府城大街上,一个皮肤黢黑的高瘦青年,身背方形书篓,见到文人打扮的就要拉着人问上这么一句,大多数都是笑而挥手,也有少数心烦意乱的会骂上一句:“竖子贩书,不可恕也!”青年被骂也不气恼,赔笑之后又去寻下一个目标。

    青年名叫李朝阳,是个卖书的,为什么要强调一句废话呢?他是穿越者,穿越之前也是卖书的。

    前世时李朝阳自家就有书店,从《母猪的产后护理》到《量子力学浅解》,从学习资料到学习资料,他都有。家里父母双全,和睦恩爱,有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有个要谈婚论嫁的女友,物质上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少有起伏,也乐得个平安自在。

    那天雷暴,李朝阳骑着电动车冒雨回家,刚到小区门口,一道闪电砸在了路边的变压器上,李朝阳麻了,然后就魂穿到这个世界里一个行脚书商的身上,半年以来,除了抄书卖书解决温饱,李朝阳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自己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还是原来的书商活得恶贯满盈——因为他在异界睁开眼的时候,发现书商也是被劈死的。

    别人穿越要么天纵奇才,要么系统加身,不给异界搅个天翻地覆的,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者。李朝阳倒好,穿越前是卖书的,穿越之后还是卖书的,而且还不如以前,虽说前世生活平淡乏味,最起码安全啊!现在倒是诗与远方傍身,饥饿与苦难同行了。

    现在李朝阳只有一个目标,赚钱!就算没有金手指,当不了震天撼地的英雄,也要在异世靠自己的双手活的滋滋润润。

    “小哥,都卖有什么书啊?”

    李朝阳寻声望去,却见叫住他的是一位身着绿底金边丝绸袍,腰挂白玉蛟皮带,脚踩祥云鎏丝靴的翩翩贵公子,此人生的也是俊俏:肤色胜盛夏金麦,唇红似雨后夕阳,眉如宝剑出鞘,目如翔空瑞风。

    这可是个大主顾,李朝阳立刻陪笑上前,将背上的书篓挎于身前,左手一拉小机关,书篓如门庭般对开,展示出内部齐整的书籍:“公子请看,雅至经诗古卷,庸至话本杂谈,在下这里都有存货。”

    “你这书篓好生有趣喔。”那贵公子好似对书篓的兴致大于对书籍的兴致,“什么机关,可否方便告知啊?”

    闻言,李朝阳便知有戏,他是书商,可本质还是商人,商人是干什么的?满足需求的,不管顾客要什么,只要有,就能卖:“公子说笑了,这雕虫小技哪里称得上机关啊,公子若想了解,可购买一本由本人撰写的《巧技》,里面除了收录有这种书篓的制作过程,还收录了一些杂科技法。”

    “可是这本?你编撰的?”那贵公子从书篓中取出一本书,看到李朝阳点头称是后,稍作翻阅,“尚好,本公子买了!多少银……嗯?这学习资料是何书类?不曾听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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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朝阳左右盼了,找到一僻静小巷,抬手请道:“顾名思义,助益学习之材料也。公子可先行翻阅,若买便是全套出售,《巧技》也可附赠。”

    看李朝阳神秘的模样,又想书篓机关的奇思,贵公子升起了好奇心,跟随李朝阳走进小巷,接过学习资料,又疑惑看了一眼满脸狐狸笑的李朝阳,贵公子翻开了扉页,只是一眼便被吸引,一对傲目瞪的溜圆,仿佛见到了能助他状元及第的灵丹妙药一般,只觉浑身气血翻涌,好似发了狂的公牛呼出股股热浪。

    半晌,贵公子合上书,深吸一口空气平复心境,扭头看向李朝阳:“小可许千秋拜见大师,这套学习资料,我要了!敢问大师尊姓大名?家住何方?日后若有疑难,还好向大师请教!”

    收起狐狸脸,李朝阳摆出一副谨慎谦虚的模样,:“在下刘备,平日云游四海,贩书为生,是个居无定所之人,至于大师,在下才疏学浅,不敢妄称。学习资料全套五本,单本售价八钱银子,《巧技》附赠。诚惠,一共四两。”

    望着许千秋志得意满的背影,李朝阳掂了下手中的银子,百来个制钱的东西卖了四两,后面一个月都能过舒服点了,果然,在这个时代,读书人的钱最好赚,知识是能换得财富的!“先找个馆子吃顿好的吧,都俩月没见荤腥了。”

    在异世行走半年有余,李朝阳也对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是古代但绝对不是地球,语言和文字不对,如果不是魂穿之后继承了一部分原主人的记忆,他早就因为语音不通饿死在某个犄角旮旯里了,李朝阳所在的国家自称“峰峦国”,因境内多山地而得名,文化方面跟古中国很像,政体也是以文治国的君主制,盛产各种矿物,科技水平相当于唐代,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十分低下,肉食只能在坊市里摆摊的猎户那里买到,最起码半年多以来,李朝阳还没有见过专业的肉铺。

    可能是多山地形的缘故,这个国家的粮食种类也十分单一,李朝阳只见过名叫豆米,类似小麦,却粒大如豆的农作物,水果倒是种类很多,而且供应充足,大部分民众平日都是以水果作为主食的。

    府城南市大多都是卖刀枪棍棒皮甲木甲的地方,靠近南市的龙武街最容易找到兜售皮子和野味的猎户,而且这里来往的都是行走江湖的刀客镖师,酒家自然也就多了。李朝阳提着兔肉来到其中一家生意挺红火的酒馆:“小二,可否借后厨一个火灶让在下做熟这只兔子?”

    某些江湖行走的有个习惯,入店自己做吃食,就图个安全,久而久之酒家们都会准备几个专门的炉灶供这些江湖人使用,反正给租金,有些还得买食材,一样的赚钱,还省了力气,何乐不为呢?

    李朝阳是没这些习惯的,他一个穷酸的行脚书商,全身剥了论斤卖都卖不了几个钱,还要落个欺软怕硬的坏名声,哪个好汉瞎了心的去害他呢?李朝阳就是怕厨子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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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做坏了一只好兔子。

    随着小二进了后厨,交了十个制钱的盐柴费,生火造饭!

    顺着肋骨给兔子改刀,以盐涂满兔肉,把往日收集的香料塞进兔子腹中,用铁签扎紧,腌制半个时辰,期间找来些破砖懒瓦,再挖些黄土和泥,略微改造一下炉灶,使其便于储温熏蒸,待黄泥略干燥,添柴生火,火旺,将兔肉置于炉中炙烤片刻后,封堵烟道,使火焰缺氧熄灭,怄火熏烤,一个时辰之后一道烟熏兔肉便可出炉。

    “小二,让后厨给在下蒸碗豆米,烹煮几颗甜果,”李朝阳对着目瞪口呆的小二说道,再看边上站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意识到可能是掌柜,又略表歉意:“这位是掌柜吧?盐和柴用多了,现在就把钱补给你。这改炉子的物料是黄泥糊上去的,待到兔子出炉,我给您打扫干净。”

    掌柜的是小二看到李朝阳改造炉灶的时候喊来的,本想发火来着,但看李朝阳动作不见生疏,为商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许是江湖行走的独门菜,需要改炉子。本想就改炉的事情欺客逼问独门菜的作法,现在看李朝阳态度很是谦虚,也就收起了这门心思,毕竟能商量,为什么要用强的呢?便换了个笑脸道:“哎呀,不过是点盐柴,什么补钱不补钱的,好汉言重了!去,让厨子把好汉要的吃食准备好。”

    说罢,这掌柜的转身就去了前厅,李朝阳奇怪了:这招明明屡试不爽的——用奇怪的方法做菜,吸引店家注意,然后卖菜谱赚个七八钱银子。“这府城的酒家是见多不怪了吗?还是说现在就开始跟我讲价了?”

    烟熏的兔肉没有了草腥味,虽不是果木熏制,兔肉依然有一股木香,抽出腹部的铁签,打开兔腹的一瞬间,香味就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引得不少食客纷纷侧目,撕下一缕腩肉,高温熏蒸带走了水分,也把浸透香料的兔油渗进了肉里,“掌柜的,刚刚就看您对我这菜挺感兴趣,不来尝一口吗?”

    李朝阳一直没放弃用烟熏兔肉在这家点赚一笔的打算,看刚才开兔子时食客们的反应,李朝阳已经能确定他成功激起了酒家掌柜的兴趣,毕竟能掌握这么一手独门菜,不愁以后没顾客。

    一直在观察李朝阳的掌柜果然上钩了,此等靠香味就能让食客侧目的菜品,就算不买,尝一口总算是不亏的,“那就不客气了。”言罢,掌柜接过兔肉放入口,那股木香伴随着焦香瞬间填满整个口腔,咬一口外层焦脆咸香,短时间的腌制保证了恰到好处的盐味,只渗表皮,不扰肉香,内层劲道弹牙,烤制期兔肉会渗出蛋白液把香料浸湿浸透,烟熏期蛋白液因高温会带着香料的味道蒸发至每丝肌肉纤维里面,确保香味浸满兔肉,这等焦里裹着劲,咸能带动鲜的菜品,实乃人间美味!

    “好汉,楼上雅间与我东家详聊?”掌柜的尝过兔肉,立刻起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带着兔肉,东家一定感兴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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