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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爱谴责人士表示强烈狗(上)

    一般来说,基地市内的粉肉干大致分成三种。

    体型较大肉质肥嫩的竹鼠肉,体型较小劲道一些的老鼠肉,还有不太受欢迎的鼹鼠肉。

    鼹鼠属于杂食性动物,又在地底生活,其肉质中有种挥之不去的淡淡氨香味,爱它的人奉若至宝,不爱这口儿的,避之不及,和臭豆腐臭鲑鱼等等是一个道理。

    水泼褪毛后,再用烤红的石头炙烤鼹鼠,使其表皮紧缩。

    这样处理过后,可以保证在煮制的过程中鼹鼠的皮和肉不会分离,皮脆肉嫩。

    锅内加水大火烧开,点上几滴料酒,下鼹鼠肉,再扔一团葱结下去,煮上十分钟即可。

    鼠肉之所以被称为粉肉,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煮熟的鼠肉肉质粉嫩细腻,肉皮紧致和大型动物筋的质感类似。

    取出沥干水份之后切一厘米见方肉丁,再配上老家伙要的酱油蒜泥,给他端了上去。

    赵擎苍嗞了一口酒,夹一筷子鼠肉,

    “唔,味道还马马虎虎。”

    “想当年老子在荒野上混的时候,荒野上可还没这么富足,千方百计弄到点瞎肉,抹油一烤,那滋味真是没什么可比的了可惜啊,那帮老家伙,可都没有老子我这么好命喽!”

    啪嗒。

    门板再次被推开了,这次没人。

    小四顶着一张二五眼的狗脸从外面探进半个脑袋,瞪眼看着游荡魔扔在地上的合金编织袋,耸着鼻子用力嗅着。

    两只眼睛与游荡魔和赵擎苍对视一番,张嘴咬住编织袋就要往外拖。

    哎?我说你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咣!”

    一个灰突突的玩意在狗脸上炸裂开来,碎片四射,小四被砸得直翻白眼浑身瘫软。

    拍拍手上的泥灰,赵擎苍刚才挑来挑去,桌子上哪个菜盘子都舍不得扔,他用的是酒坛的泥封。

    老赵嗤了一声,酒意已经上了脸,走起路来东倒西歪,

    “小子,老子跟你说,要说这最好吃的走兽,那非狗肉莫属,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知道不?嗝!这是个什么玩意?长的恁丑”

    游荡魔舔舔嘴唇,“狗肉。”

    “哦,狗肉啊,狗肉不好吃”

    老赵扯着小四的后颈皮把它拎了起来,上下梭巡。

    已经有五份醉意的老赵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一身气息如渊似海吞吐不定。

    小四吓得都对眼儿了,身上一软,宛如一只死狗,一道赤黄水流顺着肚皮喷了出来。

    “卧槽!混蛋!”

    老赵狠狠的把小四丢开,哐当一声砸在门板上。

    只见这货睁开半只眼睛凄惨至极的嚎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起来,钻出门外跑远了。

    老赵突然一拍巴掌,“卧槽!老子TM究竟在干什么!”

    游荡魔目光哀怨。

    “怎么了?”

    林愁从厨房里出来,见两人表情不对,问道。

    老赵一边擦衣服一边迷瞪着醉眼,“门外那条该死的狗,炖了吧!”

    “没问题。”林愁欣然答应。

    转身就去冷藏室拖了一条现成的出来——小四还能捉鼹鼠,而里边的那些,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了。

    对于如何炖好一锅狗肉,林愁可是非常有心得的。

    毕竟他曾经暗暗计划了九年如何把吴小黑炖成一锅上好的神仙肉,九年啊,就是纸上谈兵也能写出好几本兵书了,更何况我们林老板还把计划付诸了实际行动。

    那么结论应该就是,被狂追了十二条街的黑狗炖出来后格外美味

    啊呸!

    林愁把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甩出脑袋,烧了一大缸开水把这条足有八十公斤左右的六爪扔进开水缸中浸泡。

    狗肉不带皮,滋味去一半。

    所以麻烦一点,也是相当值得的。

    狗肉滚三滚,这才是第一滚。

    大火塘开火预热,同时给六爪褪毛。

    因为毛发众多,即使经过滚水褪毛也不能完全除尽,会留下些许残余或是断裂的毛发藏在毛孔中。

    这时就需要上火塘炙烤,一方面烤掉残存的毛发,一方面可以使狗皮脆韧,赋予其与众不同的口感。

    炙烤时同时往火塘里添上一些青绿的茅草和艾草,出烟降温,亦可提味。

    烤到狗皮变成烟熏金黄且微微有油脂渗出时,关火上案板。

    剁去六蹄和头部,掏空内脏,除了肝脏和一点肠间网油外全部弃之不用。

    将六爪斩成大块,用带茎的嫩姜铺满煮汤大鼎的底部,再摆上狗肉,浇白酒,加水覆过狗肉,大火烧开。

    这是第二滚。

    当然,也有称第二滚为狗肉不经炙烤直接下滚油锅炸制,不过林愁认为炙烤更能保证狗肉的本味。

    水开后表面浮出大量的血沫和杂质,倒掉汤鼎内的水和姜片,只捞出狗肉入冰水盆浸泡。

    往复换新冰水,直到狗肉块的温度完全降到水温,肉质绷紧、没有姜辛味为止。

    再下汤鼎中,加水炖煮。

    狗肉宜配甘香,最好不要与葱姜蒜同煮。

    待水微微翻出气泡时,加入八角、桂皮、陈皮、香叶、小茴香粒和草果。

    林愁手中并没有最适合烹饪狗肉的鸡眼藤——也就是巴戟天,稍稍有些遗憾。

    至此,为第三滚。

    锅里煮着狗肉,林愁也不急,洗净刚刚特意留下来的六爪的肝脏和网油。

    网油薄而透明,仔细的用网油把肝脏包裹住,再挂一层米浆,放到火塘上烤了起来。

    别看做法极简,这东西可是大名鼎鼎的上古八珍之一,当时被称之为肝膋(gān liáo),是同样赫赫有名周天子传下来的菜单。

    “嘶。”

    “什么味道?小林子,你是在炒米吗?”

    林愁也不答,汤鼎中沉浮的狗肉的香气很快弥漫了整个小馆,并向更远处扩散开来。

    椰树小屋内,大胸姐刚刚结束对血神大人的祈祷,就见小雪和小四夹着尾巴钻进床底下,说什么也不肯出来。

    “奇怪!”

    大胸姐看了两眼,然后一股肉香就飘进了鼻孔里,肚子开始“咕噜咕噜”的抗议。

    山脚下的棚屋门窗紧闭,吴科裹着好几层被子,急得上蹿下跳抓耳挠腮,出了一身热汗。

    眼见着小馆升起渺渺炊烟,现在倒好,连香味儿都飘过来了,让他如何不急?

    “这该死的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