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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十二章 王猎豹

    感受着那黑人大妈妹子那激动的心情,以及偶然间瞥见她那两只眼睛里可以感受到的那满满的小星星,皓天都有些不自在了。

    皓天说道:“看到这个有什么好的,一辈子看不到才好呢。行了,我走了。谢谢你的衣服,我们也算是两清了。”

    也算是回应了她的赞美吧。

    “你要去哪里,如果你不熟的话,我可以给你带路。”

    黑人大妈妹子似乎是还想跟皓天多交流几句,只是皓天却急着去做自己的事情呢,于是回道:

    “不用了,我去塞伦盖蒂,那里对于你来说着实太过危险了。”

    “你去就不危险吗?去那里的人经常有被动物袭击的事情发生。不过你要是跟团的话,那就有安全保障了。

    你有没有报团?要不要我给你去报个团?”

    “不用了,我已经都安排好了?要不你就跟我说说你知道的塞伦盖蒂的情况。”

    随后妹子老师给皓天稍稍介绍了一些,可惜她知道的也有限,但皓天也无所谓,怎么说人家不比自己知道的多?

    “谢了。”

    “好吧,那祝你玩得愉快。”

    黑人大妈妹子好像真的有些依依不舍。

    “嗯,再见。”

    皓天说着就出了家门了,然后头也不回的直奔远方。

    “华夏男人还是那么帅!”

    妹子老师痴痴的看着皓天的背影。

    皓天突然一个趔趄,然后再次若无其事的走了。

    “唉,我还是太优秀了,连外国女人都会被我吸引啊。”皓天摸了摸自己那丝毫不显沧桑的脸。

    然后突然想起来了什么:

    “还喜欢我呢,都不知道给我点儿钱,我路上吃什么?哎,算了,还是吃野味吧,就是这个命啊。

    不过也幸好送给了自己一口锅,不然自己可就得喝生水了。”

    耗时三天皓天就到了大草原的边缘地带。

    之所以三天走了八百公里,是因为白天晚上都在行进,而且晚上是奔跑的,白天是走着的。

    所以休息的比较少,尤其是前面两天,主要还是皓天有些不习惯这样露宿。在华夏的时候,好歹找个山洞呢。

    可是这里没有这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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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或者是自己没有碰到。幸好昨天碰到一个丘陵,挖了个洞,窝在里面睡了好几个小时。

    不然,非得以身试险了——送给食肉动物一具半活体。

    真的快要见到猎豹了,还是有些许期待的,所以白天赶路较少,一般都是夜里赶路,如此就不用那么小心在意别人的眼光了,每天晚上都可以赶路一百大几十公里。

    其实皓天之所以昼夜兼程,还有一点原因,那就是距离他的小豹豹越来越近了,着实有些兴奋,自然就想着早一点到达塞伦盖蒂大草原了。

    这几天遇到的动物越来越多了,尤其是今天甚至都有成群结队的了,不过在皓天看来似乎还不是大草原该有的样子——动物似乎还是太少了。

    再前行一小段路程皓天也发现了问题,那就是他大草原竟然有过火的痕迹,不然动物不可能如此的零星。

    皓天这才想起来那个妹子老师跟他说的,有专门的动物学家从雷电天气得到启迪,从而把大草原分成几份,每年火烧一部分,如此就不会让动物没节制的繁衍。

    从而不会有之后的第二年的草原上出现因为“草少”而引发动物大面积的饥荒了。

    而且这样还可以让另一半的草原得以休养生息,以便来年轮转。

    在皓天进入草原半个月之时,皓天终于碰上了一只豹子,只可惜只是一只花豹。

    皓天颇有些失望,因为花豹的速度甚至都不如野兔。

    它捕食猎物是靠的偷袭,虽然它的爬树能力很是出众,但皓天目前还没有想过要练习爬树呢。

    又两天碰见一群斑点鬣狗正在围捕一头野牛,着实让皓天见识了大自然的残酷。

    再一天,又见群狮捕羚羊。

    再过两天,连蜜獾吃蛇都见过了,可就是没有见过猎豹。

    正在皓天怀疑此处大草原是否还有猎豹时,竟然让他发现了一头王猎豹。

    王猎豹又称帝王猎豹,虽然帝王猎豹或许比普通猎豹稍稍大一点,而且速度或许也会稍稍快一点点,但是王猎豹基本上都会被饿死,因为王猎豹是那种花纹变异了才出现的个体。

    正因为花纹的变异,使得它比起其它的猎豹更加难以隐藏,因此在它体力耗尽之前捕获猎物的几率更低。普通猎豹捕猎成功率,如果算五分之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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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猎豹基本上都要七八分之一。

    可以想象王猎豹的境况,草原上基本没有王猎豹可以活得过普通猎豹,甚至会差上很多。

    其实即使捕猎成功率低些,或许也能艰难生存,只不过猎豹每次捕猎之后,身体都会特别虚弱。而这时候狮子鬣狗甚至花豹都会来抢它的猎物,甚至——把它也当成猎物。

    当然了,即使这样王猎豹比起普通猎豹也不至于差上那么多,但是还有一个最大的差距,那就是王猎豹的数量极少,如此多的原因加起来,也就造就了大草原上看不到王猎豹的身影的现象。

    皓天看见它的时候,它刚刚抓住一只野兔。就在这时皓天走了过去,王猎豹很生气,心想:“我被那些顶级猎食者欺负也就算了,你一个人类也想抢我的食物,太过分了!”

    于是一阵嘶吼声,以此宣告猎物的归属。只不过皓天的脸皮还是挺厚的,就一直这么往前走,一直走到猎豹双眼凶狠的瞪着皓天的时候,皓天才停下了自己的步伐。

    皓天就一直在那儿看着猎豹,但是猎豹也没敢动,不是猎豹不想咬死皓天,关键是猎豹刚刚捕完猎,身体极度疲乏。这时不仅是单单没力气再来一次快速奔跑那么简单,眼下的它甚至就连拼命咬死皓天的力气都没有了。

    五分钟后,猎豹终于喘息的不再那么剧烈了,却仍然没有动。

    十分钟后,猎豹已经看上去恢复了。不过它也就是呜呜的示威一下,毕竟目前的恢复还仍然只是表象。

    半小时过后,这时的王猎豹是真的已经恢复过来了,虽然体力不如捕猎前,但气力是真的恢复了,若是捕猎前它可以高速奔跑四十秒,那么现在也已经可以高速奔跑三十秒以上了。

    于是它决定给这个不识时务的人类一点教训——四爪奋起,扑向皓天。

    野生动物跟人比,尤其是大型的野生动物,它们远优于人类的地方就是力量,攻击的速度其实差不了多少的。

    甚至还不如人类——毕竟人类攻击敌人的手段侧重点在于双手双脚,而大型肉食动物却只是牙齿或者再加上前肢,那也不过是四对三,野生动物不占优势。

    所以如果你的力量与野生动物持平,你就不一定拼不过狮子老虎。所以“武松打虎”的故事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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