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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搭救小乞丐

    望仙楼内,红发少年秦鸿曦正因无缘领悟蓬莱秘术而烦恼,甚至没注意到李、白二人何时离开的房间。

    待他回过神来,白子木已经出城,屋内仅剩下自己和兄弟陆神闻。

    “神闻,你倒是说明白些,白大哥昨夜具体是传了什么秘术,我怎么就没能领悟?”

    陆神闻认真答道:“是御剑之术和御风之术。”

    “御剑……御风……”

    秦鸿曦略加思索一阵,肯定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有些疑惑道:“白大哥昨晚的每一个动作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现在回忆起来,满脑子都还是他御剑凌空的潇洒身影……说他展示了御剑御风两术,到也合情合理……但若是说单凭这一段剑舞就能教人学会御剑御风,我总觉得有些太过夸张了。昨夜城内好几百人观看,白大哥怎么可能毫无保留地就这样把秘术传开了,那岂不叫众人都学了去?”

    陆神闻既已领会秘术,心知白子木是好意相授不曾有半点藏私,便有些替他抱不平地反驳道:“那大哥你不就没学会?”

    此话一出,秦鸿曦无力反驳,只是尴尬地摸着头嘿嘿傻笑。

    陆神闻说完自觉言语过激,心中有些懊悔,但又不知如何打破这种尴尬,只好沉默不言。

    两兄弟尴尬之际,秦鸿曦却似想到什么一般,目光狡黠地看着陆神闻道:“神闻呀,你耳根最灵,莫不是还听到了什么口诀、心法之类。要是有,咱们兄弟一场,可不兴藏着掖着。”

    话说昨夜,白子木吟诗一首起舞一段便再无他话,城内众人洗耳静观,所见所闻皆是一致。可如今单就陆神闻学会了秘术,秦鸿曦却迟迟不悟,做兄弟的自然也很着急。

    二人是虽异性兄弟,结拜不满三日,还谈不上什么手足情深。但仅就这几日的相处,不论是传授避火诀一起深入火灵洞天,还是毫不避讳地显露自己的法宝和功法,秦鸿曦作为大哥都已经完美的展现出了对兄弟的信任。

    别的不说,单是他腰间这个号称能收纳万物的“芥子袋”就足以让世人眼红,别说人界的修真者,即便是天上的仙人也没几个有这样的法宝。

    大哥对自己的关怀,陆神闻全都记在心里,见大哥如此着急,他当然也很想分忧。

    只是这秘术之所以被称为秘术,正是因为其无法言说,全靠心领神会。可昨夜白大哥亲自示范,秦鸿曦都不能感悟,那单凭自己的三言两语又岂能说得清?

    思索良久也不知如何才能帮助大哥领悟,陆神闻只好顺着答了句:“有。”

    秦鸿曦搓了搓手,一副理应如此的表情,满怀期待地追问道:“我就说嘛,既是秘术岂能没有秘诀?好弟弟快给大哥说说,口诀心法是什么?”

    陆神闻道:“昨夜白大哥吟的那首诗,诗文即是口诀,诗意便是心法。”

    秦鸿曦有些不可置信道:“神闻,你认真的?”

    陆神闻道:“于我而言,就是这样。不信你看。”

    说完,只见陆神闻抓起桌上的两支筷子,道了一声“起”,整个人便轻飘飘地浮了起来,悬在半空之中。

    而手里的那两支竹筷却似有意识一般,不停地围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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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旁旋转。

    一番展示后,陆神闻缓缓下落,由于在大哥面前炫技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便害羞地回到了原位。

    秦鸿曦却没心思在意这些,此情此景,恰如昨夜重现,恍惚间又让他想起了白子木的剑舞。

    确信陆神闻已然掌握了御剑御风之精髓,秦鸿曦对“诗文即是口诀、诗意即是心法”这种近乎忽悠的说法也不再持疑,当下就将白子木所吟之诗又复诵了一遍。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屏除疑虑,暗自沉吟,受到兄弟启发后,秦鸿曦也获得了一些感悟,便似先前陆神闻那般也从桌上抓起了两支筷子,随后纵身一跃,向上腾飞。

    只可惜他起势太猛,上升期间身体全然不受控制,竟朝着头顶的天花板撞了上去。

    只听“砰”的一声,秦鸿曦毫不意外地从空中跌落,陆神闻起身上前想要将其接住,无奈有桌椅相隔,终归是晚了一步。

    所谓同人不同命,陆神闻先天聪颖、心思纯净,从不轻易为表象所迷,不论是术法还是义理他都能直达本心,悟其真谛,故而学起东西来总能事半功倍,快人一等。

    反观秦鸿曦,由于先天受损、急躁易怒,因此热情有余而定性不足,学习东西总是虎头蛇尾,欲速不达。

    此番他初试秘术,处于欲通未通之际,又求成心切,所以才起势过猛,有此一摔。

    陆神闻一边戏笑一边将大哥扶起,笑道:“大哥,你还好吧?”

    秦鸿曦不答话,也不羞也不恼,像个没事的人一样,只是默默走到了窗边。

    “住手!”

    只听得秦鸿曦突然对着窗外一声大喊,情急间已将手中的两支竹筷当作暗器射出,随后就听到混乱的人堆中传出一阵木棒落地的声音。

    众人寻着声音来看,只见一个俊朗的红发少年立在窗边,正气势汹汹地看着己方众人。

    其中一人道:“少年郎,你可别多管闲事。今天这事,就算到了官府,我们也有话说。”

    “呸,那么多人围着一个小孩子打,你们就是有天大的理,也不能如此!”

    说完,秦鸿曦纵身一跃便从窗户内跳了出去,只身走进人群,挡在了被打之人身前。

    原来刚才秦鸿曦正在屋内“试飞”,正起跳时恰巧瞥到窗外有一群人在殴打一个小叫花子,受此影响他才失了力道,才一头撞到了天花板上。

    众人正打得兴起,那些凑不进来的也都在一旁叫好,谁知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时间群情激愤,纷纷骂起了街。

    有年长之人道:“年轻人啊,你是外乡来的吧,这事你可别掺和,我们没打错,你一旁看着就行。”

    有年轻地道:“呵,哪来的公子哥,想学人家英雄救美出风头。只可惜,你救错了人。”

    有粗暴地道:“臭小子,滚一边去。你知道你护的是谁嘛?这可是个灾星,再多管闲事,连你一块揍。”

    其他人纷纷附和道:“打,打,打死了才好!”

    在场众人看上去并不像那些个恶人歹人,但态度却出奇的一致,同仇敌忾,都欲置这小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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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丐于死地,这令秦鸿实在费解,怒问道:“她到底犯了什么错?就算她有罪,也该送由官府处理,岂能任由你们草菅人命?”

    回身望去,身后这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已是遍体鳞伤,看上去就是个十三四岁的可怜孩子。但令人惊讶的是,在遭受了众人的毒打和死亡威胁之后,小女孩并没有展现出半点该有的恐惧和不安,反而用一种极其森冷的眼神恶狠狠地扫视着在场众人。

    这道眼神让人群中的大多人都不寒而栗,愈是胆小之辈愈是声大壮胆道:“哼,这妖女是南月郡的灾星,隔壁的瘟疫、饥荒以及刀兵之灾皆是由她引发。南月郡人全对她恨之入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如今她扮成乞丐跑到我们彩云郡来,显然是居心叵测,想把灾祸带给我们。你莫非想包庇她不成?”

    “对!打死她都算便宜她。就是官府来了,她也难逃一死。灾星祸世,非水火之刑不能净化。”

    “对对对,妖女,烧死她!”

    ……

    秦鸿曦人慈心善爱打抱不平,凭借自己直觉和小女孩坚毅的神情,他认定此事必有冤屈,决不愿袖手旁观。

    最开始他还想借官府之名来压一压民众情绪,谁知越提官府众人反而越加狂躁,场面也愈发难以控制。

    正一筹莫展之时,身后的小乞丐却突然冲了出去,对着人群中叫嚣的最凶那一人狠狠地就咬了一口。

    只听“啊~”的一声,小乞丐的嘴角就再次布满了血迹,不过这一次流血的,是对面。

    众人见状,急忙将二人分开,离得最近那几人也连忙将小乞丐制住。

    只见被咬之人满脸阴沉,一边拭着手上血迹一边对着人群鼓动道:“这妖女找死,留之不详,大家快快动手,可千万别让她逃了去。”

    小乞丐虽被几人押着却不甘示弱,轻蔑道:“来呀,有本事你们就打死我,一群废物!”

    小女孩这一抖精神可气坏了秦鸿曦,他本来正在思索着如何从众人手中救下她,谁知她却如此癫狂,居然主动去激怒对方!?

    此时,局面变得更加被动,把秦鸿曦气得直跺脚。

    可是救人救到底,秦鸿曦是个有始有终的性格,眼下别无他法,也只能先救下再说。只听得他暗自抱怨了一句:“这小疯子,干!”随后一咬牙,一跺脚,便再次冲入了人群。

    眼见双方就要扭打起来,突然间一个寸头少年却从天而降,直直落入了人群中央,打趣道:“各位也忒不厚道了吧,这过路之财,见者有份,你们岂可独吞?”

    少年从天而降,说话也是莫名其妙,一时间竟将众人都镇在了原地,战战兢兢没一人出声。

    见状,少年露出满意的神情,随后转身对着被小乞丐咬伤的男子道:“常言道,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这位兄台,怎么这么大的买卖,你也不告诉大伙?这真要把人打死了,只怕也是你一人去领赏金吧?”

    此话一出,全场骇然,众人皆带着疑惑向被咬之人看去。

    而一旁的秦鸿曦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是呆呆地看着寸头少年,楞在了原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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