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户已上为上州,
三万户已上为中州,
不满为下州
六千户已上为上县,
二千户已上为中县,
一千户已上为中下县,
不满一千户皆为下县。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保有长,以相禁约
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村、坊皆有正,以司督察
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而领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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