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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浪里小白虫

    夜晚,孙武阳和平和安还有阿蕊三个人在山林之中正围坐在一起烤着篝火,篝火之上是孙武阳在山林中打来的野味。

    三个人人手一根木棍,木棍上面则各有一只美味的野兔,兔兔虽然可爱,但是也抵不过腹中的饥饿难耐。可爱在肚子的咕嘟声面前,一文不值,就是这么真实。

    木柴燃烧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微弱的响声,三人都看着在火焰上烧烤的食物,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孙武阳终于憋不住自己心里的郁闷,说道:“怎么才能找到天虞山呢?”

    平和安闻言说道:“去哥谭城吧,那里是谓州最混乱的地方,三教九流皆混迹于此,兴许能问到前往天虞山的道路。”

    “而且那里是个不法之地,官府在那里形同虚设,很适合我们。”

    阿蕊在一旁瞪着小眼睛默默地听着孙武阳和平和安的话,心里总有些不踏实的感觉,总觉得跟着孙武阳出来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好像上了什么贼船一样。

    孙武阳点点头说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哟,焦了。”

    孙武阳闻到一股烤焦的味道,赶忙将兔子拿过来,小心翼翼的撕掉一块肉放在嘴里品尝,说道:“嗯,味道不错。”

    然后像变戏法一样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好几种调料撒在上面,不多时一只美味的烤兔就大功告成了。

    烤兔在林中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平和安和阿蕊闻道了不禁口中生津,也凑到一旁在自己的烤兔上撒上调料,之后便开始吃了起来。

    夜已经深了,平和安和阿蕊正在车厢里呼呼大睡,而孙武阳则坐在马车前的还未燃尽的篝火的余灰旁,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

    孙武阳抬头仰望星空,看着天上那一轮皎皎的明月,思考着明月何时开始照耀着人间,又是哪个人第一次看见了月亮呢?

    时光不停流逝,这天上的明月却看不出有什么变化,莫非这月亮不受时间的影响,又或者它存在于一片停滞的时空之中?

    这些孙武阳都不得而知,他又低头看向月光照耀下的大地,月光是那么的弱,照透不了所有的黑暗,以至于月光之下很多隐蔽的角落都被黑暗所吞噬。

    光芒下的固然清晰,可是在光都照不到的地方,满是黑暗和肮脏。甚至,连光都是一种污染。

    那么有什么东西才是足够清白的呢?

    ……

    山林中一声婉转好听的鸟鸣打破了清晨的安静,紧接着就有好几声同样悠扬的鸟叫一起响起,阿蕊被这动静给吵醒了,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走出了车厢,阿蕊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最晚起床的那个。

    孙武阳和平和安正在烤着野兔,看到阿蕊走出车厢,孙武阳笑道:“哟,醒了啊。”

    “正好这兔子也烤好了,赶快来吃吧。”

    “好嘞。”阿蕊闻言开心的小跑到孙武阳的身边,接过烤兔吃了起来。

    三人吃完,便踏上了前往哥谭城的路途。

    哥谭城,听名字就知道一定是人才济济,要不然也不会取这么个响亮的名字。

    它位于谓州的边缘地带,是天宇神朝,大郦国和大越国三国交界的地带,这个地方的所属很有争议,古往今来因为这里三国进行了不少的战争。

    几十年前的一场战争让这里暂时属于了天宇神朝,但是其他两国却仍然不甘心,以至于这里十分混乱,因此深受一些逃犯和违法分子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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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里是罪恶的天堂。

    尽管如此,天宇神朝还是在这里设置了衙门来管理这座城池,但是也说不准哪一天一场战争便让这座城吃变换了主人。

    “驾!”

    随着太阳的最后一角隐藏在山后,哥谭城迎来了他今日里最后一群客人,这群客人自然就是孙武阳,平和安和阿蕊三个人。

    他们坐了一天的马车,终于在日落时分赶到了这座城池,城墙看着很大也很威严,岁月在上面留下的痕迹无声的诉说着这座城所经历的一切。

    刚到城门口,孙武阳就见识到了哥谭城的个性,从守卫城门的士兵就可以看出来一二,只见他们长得个个凶神恶煞,脸上都布满了伤疤,甚至还有一个独眼。

    那模样,要多恐怖有多恐怖,要多狰狞有多狰狞,仿佛孙武阳他们进的不是一座人间的城池,而是阴间的地狱,而那城门的守卫便是地狱里的小鬼。

    阿蕊瞧见了,一脸害怕的直往平和安的怀里躲,由此可想而知这些人的长相的恐怖。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哥谭城虽然不是阴间,但是它的守卫却是同样的难缠。

    只听为首的一个士兵说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嗯?我没有听错吧,守城的士兵竟然干起了打劫的勾当,这是什么神仙地方啊?”

    哦,还有这糟糕的台词,这熟悉的味道,孙武阳仿佛回到了当初和乔宏第一次见面的日子,那时的乔宏还很稚嫩,如今也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天冷了是否有人提醒他要多穿秋裤。

    此时,正在吃饭的乔宏突然打了一个喷嚏,不过他却并没有当回事,揉了揉鼻子继续吃饭。

    孙武阳没有神游太久,眼前发生的状况将他拉回了现实。由于这些词太过熟悉,他情不自禁的带着试探的语气说道:“牙里崩出半个不字,管杀不管埋?”

    “嗯?”

    守城的士兵惊了,竟然还有人比他们更懂打劫?

    为了稳妥起见,士兵们打算问一下孙武阳的名号,确定对面这三人到底能不能动,于是便有人说道:“在下浪里小白虫方当,敢问阁下是……”

    “额……”孙武阳反应很快,马上说道:“奥,在下青阳美男子孙武阳,既然都是同道中人可否行个方便。”

    “这买路财就免了吧?”

    方当沉吟着思索道:“孙武阳……”

    “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他思考了很久都没有想到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于是就转头朝着自己的小弟问道:“你们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小弟们纷纷摇头,一起说道:“没有……”

    再三确认没有听过这个名号之后,浪里小白虫方当张口就骂道:“我去你的,谁跟你是同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装哪门子的大头蒜。”

    “快给我交钱!”

    孙武阳是越看眼前的这个家伙是越像乔宏,身上的那股子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劲儿简直就跟乔宏一模一样。

    孙武阳摇摇头,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千机刀怀抱在胸前,笑道:“还请阁下睁大眼睛仔细瞧瞧,要不然接下来你的下场会很难看哦。”

    浪里小白虫方当听了胡子一吹眼睛一瞪,说道:“好大的口气,请问是吃了香菜的缘故吗?”

    “敢在我面前装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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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怕不是没在江湖上听过我的名号!”

    “实话实说,阁下的名号我还真没听说过。”孙武阳说道。

    方当说道:“别着急,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将会令你记忆犹新。”

    孙武阳眯着眼睛,说道:“吾将原话送还阁下。”

    方当顿时心中大怒,大吼道:“好狂妄的小子,兄弟们,给我砍了他!”

    “哈哈哈哈!”孙武阳大笑道:“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你们要是能碰到我的一片衣角,我孙某人当场束手就擒。”

    守卫的士兵们闻言顿时被激起了心中的火气,从小到大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狂妄的人,还从来没人敢这样羞辱他们。

    “卧槽,这小子太狂了,不行了,我快要忍不住了,我要砍死他!”

    “不仅是你,就连我都忍不住了,兄弟们,砍死他!”

    众人乌泱泱一拥而上,只见孙武阳千机刀出窍发出仿若龙吟般的轻鸣,孙武阳犹如狼入羊群,肆无忌惮的横冲直撞,但是偏偏这群羊还碰不到他的一点衣角。

    当,当,当,当……

    只听到一连串的金属碰撞的声音,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手中的武器都被孙武阳手中的千机刀一刀砍断。

    手里拿着断刀的守卫们顿时傻了眼。

    “好快的刀!”

    “好厉害的宝物!”

    浪里小白虫望着孙武阳手中的千机刀眼中燃起了贪婪的火焰,就听他说道:“那个……那个美男子。”

    “这样吧,我看你那把刀很不错,你要是将它献给本大爷,我就放你们过去。”

    “就凭你,您配吗?”孙武阳说道:“我看你还是没有认清现在的情况。”

    只见孙武阳一个健步冲过了所有人的阻挡,来到了方当的面前,一把将千机刀架在了方当的脖子上,说道:“如何?”

    可谁知这方当的脸上并没有一丝慌张的神色,只见他神情淡然的说道:“你可能还不知道,这哥谭城的城主可是我的姐夫。”

    孙武阳纳闷了,他怎么好像总是跟城主过不去呢,难道他天生就跟城主八字不合?

    方当还是在自顾自的说道:“我们家在哥谭城可是一手遮天的存在,得罪了我以后你们在哥谭的日子可不会好过。”

    “你以后总会有走夜路的时候吧,有没有落单的时候,你的朋友呢,还有那个小女孩,一看就是上好的美人胚子,如果把她卖到……”

    孙武阳此时回过神来,听到了方当的最后一句,但他并没有因此生气,而是眯着眼微笑道:“有一种虫叫做蚯蚓,它没有锋利的爪牙,更没有坚强的筋骨却能繁衍至今,只因为它有一个技能。”

    “若将它分成两段,这两段便会变成两个蚯蚓,你的外号叫做浪里小白虫,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技能呢?”

    “你在威胁我?”

    孙武阳笑道:“哈哈,不敢,只是比较好奇罢了,若将你尸首分离,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继续存活,真的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你敢吗?”

    孙武阳哼声一笑,说道:“孙某最不缺的就是胆量。”

    “老平,把阿蕊送进车厢,别让他看见。”

    随后咔的一声,千机刀收窍,在收刀的最后一刹那,浪里小白虫的脑袋便应声滚落,死不瞑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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