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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霸主计划

    庆尚右道釜山

    清晨,陆正冕走出帐篷伸了一个懒腰,深深呼吸了一口略带咸腥的海风,向着远处的高丽海峡望了一眼。海面上帆樯林立、千舸争流,风帆战舰、福船、沙船密密麻麻,中间各式小舟来回穿梭,看的他心中豪气顿生,赞曰:.......,壮观,真鸡儿壮观!

    作为江宁皇家军事学院学员队的一员,他被分配到了皇家龙骑兵团第二营的第一中队,作为一名见习军官。这支学员队总计三十人,都是学院的优秀学员,而他与戚继光作为尖子生自然也在入选之列,并且都被分配在了第一中队。

    当皇帝闻知有宋商在倭遇害,便即颁下诏书通知室町幕府交出杀人凶手,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此时的幕府将军是第十六代将军足利义昭,他本来就是织田信长所立的傀儡,现在已经被信长放逐,诏书自然只能落到信长手中.他接到诏书只对宋使说了句“一定转奏”,便没了下文。

    此时的“第六条魔王”终于熬死武田和上杉,杀浅井、灭三好、火烧比叡山,事业处于顶峰,正是“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时候。他骄傲,他膨胀啊!

    而大宋因为资讯发达,早就知道那个万世一系的倭皇是个牌位,自然也不会闹出明成祖册封足利义满为国王的笑话,所以就直接找能说话的幕府将军,但毕竟消息还是有些滞后,哪里想到这位“足利大将军”已成了汉献帝。

    通牒发出但却没人理会,这比当面打脸还要过份,想不出兵都不行了,天朝上国的面子必须要维护的。于是皇帝再次下诏成立“总参谋部”,负责调派军队,组织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征倭大元帅自然还是由瑞王赵肃担任。此次作战计划的名称定为“霸主计划”,用意极为明显,就是藩属不敬虽远必惩,霸主地位必须维护!

    帝国远征军由三个陆军师、海兵陆战队一个师,以及海军一个特混舰队组成,共计六万余人。计划借道高丽由釜山出发,先行占领对马岛,并以此为前进基地,跨过对马海峡在九州登陆。

    登陆地点选在九州,就是先实现此次征倭的一个“小目标”,摧毁种子岛的铁炮制造所!你以为死掉了几个商人,就值得大宋如此兴师动众吗?呵呵,他今天能造铁炮明天就能搞出燧发火枪来,不领先周围这群“小弟”几个“身位”当老大还有什么味道,而且龙头的位置也坐不稳当的。

    所以,总参谋部制定“霸主计划”的战略目标分为两个,其中之一就是彻底、完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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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地摧毁种子岛。另一个目标则是消灭织田信长及其所属势力。表面上的原因自然是对宗主国不敬,戕害帝国商人。

    其实,这也是信长“自招横祸”,他自幼为亲母厌恶变得愤世嫉俗,但也因此对常人敬而远之的东西都极为好奇,所以很早就成了为数不多的,最早与南蛮人接触的大名,近些年与南蛮的贸易与日俱增,使得宋商流失了很大一部分市场。另外据说他还入了教,应该是算作“切支利丹大名”了。

    最重要的是他实行的一项制度--兵农分离,一改幕府大名的征兵方式,战力顿时上升了好几个档次。好好的“土包子”不当整什么常备军,再加上总是暗戳戳的收集铁炮,不打他打谁?

    诏书一下各方都积极的响应,调兵的调兵、筹粮的筹粮,但最积极的不是大宋人,而是高丽的国王,这个时空的国王仍是宣宗李昖(yán),之所以他最积极是因为“高丽人苦倭久矣”!幕府战乱不断自然也产生了许多溃兵游勇,这些人无处可去便经常窜入高丽,当地人也称其为“倭寇”,这些与陆正冕熟知的倭寇还不同,他们是:真·倭寇!清一水的落魄武士。

    一接到宋“老大”的诏书李昖边哭边下令,先将釜山浦倭馆、豆毛浦倭馆、草梁倭馆里的倭人抓捕下狱,等候宋军前来处理,另一方面筹粮筹饷,准备“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陆正冕是随队在一个月后到达釜山的,先期海兵陆战队的一个团已经跨过海峡占领了对马岛。对马岛守护宗氏的当代家督宗晴康,奉旨“投降”未作任何抵抗。

    对马岛地处倭国与高丽中间,打仗不多生意做得极好,一直掌握着两国贸易的交易权。为了做事方便,于是宗氏即担任幕府的守护代,又兼领着朝鲜的属官,所奉旨意自然就是高丽国王的圣旨,至于投降就是相对幕府而言了。

    由于陆正冕所在的为骑兵部队,马匹陡然上船渡海就很麻烦,弄不好就会受惊、生病,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跟随中队的同袍进行适应性训练。

    不仅马匹需要适应,皇家龙骑兵团的官兵也需要训练,因为由陆正冕主持研发的杠杆步枪已经量产,并小规模的装备军队了。作为精锐中的精锐,龙骑兵团自然有资格优先装备最新式的火枪了。武器一下发广大的官兵就爱不释手,并给这款步枪起了个让陆正冕无比蛋疼的名字--“连珠枪”(杠杆步枪最初传入国内时,慈禧就给它起过这个极俗气的名字)。

    龙骑兵团最早起源于一群骑在马背上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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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手,当时这支部队为了及时到达战场,只好调用马匹先行,占领阵地后坚持了五天五夜,直至主力部队到来。此时的大宋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不在需要像铁鹞子、铁林军那样结队冲阵,所以经由此役让军方看到了骑兵新的战术方向,遂决定在这支部队的基础上,组建骑马的机动步兵,称为龙骑兵团。该团的团旗就是《尚书中侯·握河纪》里的龙马,昂首人立十分的威风。

    自此皇家龙骑兵团作为帝国的开路先锋,几乎无役不予从无败绩,遇有紧急情况总是最先出动,算是这个时空最早的“快反部队”。

    战功大、底气足、人傲气,就是该团的特点,也难怪人家牛x,就连军服都相当的帅气,首先他们是全大宋唯一一支佩戴钢盔的军队,而且是两宋时期只有军官才有资格带的凤翅盔!不过略作简化但更美观和舒适了。头盔顶上一撮红缨,身穿双排扣红色上装,黑色马裤,足蹬长筒马靴,脚后跟镶有马刺,身披大红短披风,任谁看到不夸一句:“好儿郎!”。所以龙骑兵团还有一项功能,就是充任大宋帝国的礼宾仪仗队!

    陆正冕初次见到如此骚包的军装,几乎都要惊掉了下巴,这样一根“火炬”上了战场那不就是一个个活靶子吗?可等他见识到了老兵们的结队冲锋,才明白这样会给敌人造成多么大的心理压力。

    作为见习军官,陆正冕现在已成了龙骑兵团的“红人”,一众同袍虽然不知道他就是这款步枪的“发明人”,但他在中队里连续耍过几次“枪花”后,立即就引起了团长丁孝卿的注意,一纸调令将他调至团部担任作战参谋。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让他在全团推广杠杆步枪的使用方法,并现编出一本《使用操典》出来。

    陆正冕玩的那些“花活”其实就是牛仔的表演,只不过他从中选出几个动作,结合骑兵的特点,更加便于在马上单手或者双手持枪射击、上弹。以往的龙骑兵常常以散兵线徒步作战,而加入了他的战法,就能保证士兵能骑在马上冲锋射击,这样的进攻速度不知提升了几倍!

    今天就是陆正冕随队登陆九州的日子,也是丁孝卿力争的结果,他也很想在实战中试验一下陆正冕的方法是否实用。毕竟在演习时数百骑兵疾驰而过,每开一枪轮转一圈护弓的样子帅的掉渣,能不能打不知道,看“卖相”就知道那是相当的高级了。

    当团长下令全团登船,实施“霸主计划”时,同样也震惊到了陆正冕,心中不断地碎碎念叨:“果然是好名字,听起来就比二战的那次登陆牛上那名‘一点’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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