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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送行】(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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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大陆,离阳王朝独占十三州,面积为当世第一。

    这其中,北凉三州,为离阳门户,拒北莽,驻守边关。

    以北,乃北莽荒原,地域辽阔,国力强大,不输离阳。

    北凉三州,虽属离阳,却似独立。

    外有强敌环伺,内有离阳皇宫虎视眈眈。

    稍有不慎,北凉三州,必将万劫不复。

    若处战时,北凉安稳无虞。

    可如今,天下太平,此时不削潘,更待何时。

    在三大巨无霸之间,还有一方势力,亦是独一无二。

    那便是闻名天下的武帝城。

    武帝城,位于东海。

    城主便是当今天下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人间仙人,陆地神仙。

    王仙芝年近一百,成名之时,却不过二十。

    如今已百年,成名之期,长达八十载。

    这漫长水月,武林之中,无人能出其右,胜过他一招半式。

    已然成为整个武林学武之人心中的噩梦,永远也解不开的阴霾。

    如今天下,能迫使他使用双手之人,少之又少。

    逼其出剑,更是没人能够办到。

    王仙芝出道至今,一直以来,皆以不携带兵器著称,闻名天下。

    与人交锋对阵,从来都是单手对敌。

    二十五岁,便已晋级绝世高手行列。

    四十岁,挑战无敌于天下三甲子李淳罡,双指如勾,坚硬如铁,硬生生折断木马牛。

    此战一出,一时间,王仙芝之名,名动天下,威压四海。

    如此人物,却自称天下第二。

    这也致使,本该排行天下第十的高手,变成了天下第十一。

    仿佛成为了一个笑话。

    天下第一宝座,空悬二十年有余,无人能够登顶。

    近十年,天下英雄辈出,高手如云。

    用剑高手,更是层出不穷。

    这其中,当以新任剑神邓太阿最为出名。

    邓太阿,拎一桃花枝,求败,却不败。

    曾与王仙芝交手于武帝城,旗鼓相当,不分高下,不输,也不赢。

    至此,邓太阿,位列超一流高手天下第三。

    至于另外的后起之秀,当数剑九黄了。

    此人在江湖之中,神龙见首不见尾。

    谁能想象,如此一位高手高高手,却不过北凉王府一马夫。

    终日与马匹为伴,唠唠叨叨。

    嘴角时常挂着口水,一口大黄牙,缺了两颗。

    平日里最大的趣事,就是和二王爷一道,去世子殿下房里偷些值钱玩意儿出去变卖了换酒喝。

    徐凤年慢慢想着这些年,自己与老黄相处的点点滴滴。

    离别在即,心中愈发不忍。

    也不知从何处顺来一根黄瓜,将其扳断两节,分一半递予老黄,苦笑道:

    “老黄,与我说说,你这破木匣之中,名剑几把?全天下的人可都在猜。”

    老黄午觉是在马厩里将就的,头上三两根马草。

    胡乱拍两下,却没能拍下去,也不知察觉与否,便已不管不顾了。

    挠挠头发,收起嘴角的哈喇子,露出一口大黄牙,憨笑道:

    “剑匣,三层六格,天下十大名剑,我占十之其六,如今,却只有五把。”

    其中之一,于多年前留在了武帝城头。

    十之其六……

    徐凤年终于对这个老仆的高手高度,有了些许清晰的认识。

    伸手比划两下。

    高度与自己额头差不多,往下降了些许,想了想,学着老黄那日动作,又往下降了些。

    一老一少,相视而笑。

    “少爷若想练剑,我可留下三四柄。”

    二王爷摇摇头,终究是没要。

    虽不懂武艺,却也知其重要性。

    老黄本就不占优,若真留下三四柄名剑,可如何是王仙芝的对手。

    百年女儿红已经是没了。

    被那比老黄还要高的高手偷喝了去,这酒,自然是如何也要不回来的。

    二王爷又跑了一趟世子殿下的千秋院,偷来几张万两银票,全都塞给了老黄,自己一张没留。

    如此,即便是被抓,也可把锅全都甩给老黄背着。

    老黄没拒绝那银票,露出缺了两颗的大黄牙,憨厚一笑,将银票揣入怀中。

    二王爷命人牵来那头跛脚老马。

    一老一少,慢慢行出王府。

    “少爷,回吧,老黄认识路。”

    二王爷鼻尖一酸,忽然觉得,原来自己也是和那穷酸文人一样矫情。

    动不动就酸鼻子。

    对于老黄的话,他没有答应,说道:“总该也得送到城门不是?”

    马,是那头匹陪伴两人三年游历的跛脚老马。

    非二王爷小气吝啬,实在是,他自己也穷困潦倒啊。

    老黄倒也是真喜欢这老马,当自己亲生儿子一样。

    给他马,不是坐骑之用,不过是遥遥千里,路上有个伴,可以说说话罢了。

    钱,自然是为了买酒。

    老黄最是钟爱黄酒。

    已也无从得知,他是因为姓黄,而喜爱黄酒,或者,因为喜爱黄酒,所以姓黄。

    不管原因为何,总之,这酒不便宜。

    一个喂马的老仆人,身上却有着太多秘密。

    以往,从北凉王府到城门,感觉挺远,此刻,却在不知不觉间,不过一瞬,便已到了城门边。

    城门守卫见徐凤年脸色不是很好,不敢上前搭讪。

    此处,是东门。

    往东去。

    往日里,此处热闹非凡,今日,却人迹寥寥。

    待两人走得近了些,见一袭白衣立于城墙之上。

    负手而立,衣袂飘飞。

    让人不经感叹,就是背影,也如此曼妙。

    佳人立于城头,顾美,三千柳意下江南。

    只一眼,便一见钟情。

    可惜了了,眼前之人,却是个男的。

    是个带把儿的!

    老黄、二王爷,齐齐摇头,叹息不已。

    这一幕,仿若又回到了三年游历,默契十足。

    上得城楼来,徐凤年识趣地站在一旁静候。

    世子殿下看了看老黄那背负着的剑匣,心生敬意。

    明知不敌,仍要前往,着实令人敬佩。

    他与弟弟徐凤年一样,都没打算劝阻老黄。

    与弟弟徐凤年不同,徐千秋却不会像原著那般,眼睁睁看着老黄去送死。

    “世子殿下!”这是老黄第一次如此郑重的叫他。

    徐千秋微微颔首,微微一笑,道:

    “前辈从小看着我和凤年长大,护卫王府多年,算得上北凉王府至亲至信之人,黄叔,受我一拜!”

    世子殿下,恭恭敬敬,弯腰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