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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小人屠】

    走了几步,老道士回头,继而快步立即。

    那个叫徐凤年的小王八蛋真的要回来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想当年,他第一次来到北凉王府,可是吃够了苦头。

    被第一个徐凤年当成骗吃骗喝的江湖骗子,给打了出去。

    然后又被第二个徐凤年放狗追了半条街。

    好不容易解释清楚,进得府来。

    半夜三更,有两个约莫差不多六百多斤的娇滴滴小娘子来敲门,说这酷热天气,主动要给他暖被窝。

    老道士如今想想,如果不是自己定力超凡脱俗,只怕已经破了身子。

    闲暇时偶尔想起,其实也有那么一丢丢后悔。

    如果那日,选择和两位美人彻夜畅聊……

    算了,还是赶紧走吧,不然被那两个小王八蛋瞅见,说不得又是一番荒唐事儿。

    只是,老道士至今有些迷糊,怎么会有两个徐凤年。

    三年前,天下传言,那位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被脖子上夹着刀剑,给赶出了王府,去游历三年。

    自那以后,江湖上总会时不时传来一些荤段子,比如白嫖睡了哪家青楼花魁,还把花魁的私房钱给顺走了。

    要么就是,到某个达官贵人府上偷香窃玉,被人发现,给撵了几十里。

    总之,徐凤年离开了北凉,离开了陵州城。

    这意味着,无数人将会迎来极为宝贵的三年安生日子。

    听说,当时,城墙上有着上百大小纨绔,几十个花魁,泪眼朦胧,在哭声中洒泪相送。

    那场面,感人落泪。

    等徐凤年走远了,当天,红雀楼整夜通宵,欢笑声一片。

    庆祝连续三天三夜,美酒三天的销量,快赶上半年。

    终于是送走了那个祸害。

    如今,得知徐凤年即将回来了。

    陵州城惨淡一片。

    家家户户都在藏女儿,藏美娇妻。

    化妆,往丑了化。

    齐当国看了一眼被搭在马背上的徐凤年,其实说心里话,他这位贫贱行伍出生的将军,是看不上这位二王爷风流行径的。

    又忍不住有些庆幸。

    还好这货不是北凉王府世子。

    再看看骑于马背上的徐千秋,他则是下意识微微低头半寸。

    这位世子殿下,在军中有个绰号,“小人屠”。

    说起世子殿下,三十五万北凉大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因为这位世子殿下,从小就是在军营长大。

    十二岁开始掌兵,从百夫长,一直做到将军。

    军中大小职位,他都曾体验过,对其职能,一清二楚。

    文韬武略,无一不精。

    也正是因为如此,北凉王府有着一位文武双全的世子,消息不胫而走。

    无论是皇室,还是北莽,这些年都蠢蠢欲动。

    天下如今局面,看似波澜不惊,其实早已暗潮汹涌。

    如今世子殿下回归,即将接手北凉大军,只怕……

    一场腥风血雨,在所难免!

    有一件事,也是北凉诸多将领一直以来难以悟明白的。

    世子殿下如此锋芒毕露,难道他就不怕过慧易夭吗?

    不怕引来皇室忌惮吗?

    不怕引来诸多势力,联手绞杀吗?

    对此事,军中有人曾给大柱国谏言过,却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前方突然狂奔而来一匹汗血宝马。

    马匹通体如墨,异常凶猛。

    曾是野马之王。

    当日,这野马被徐千秋擒获,打死送给三弟当生日礼物。

    初次见到小主人,野马无缰,桀骜难驯,扬起铁蹄就要踩踏新主人。

    结果……

    踢到了铁板。

    少年一招奶拳,便将野马击飞百米。

    野马王伤好后,就此变成了小家碧玉,温顺得不行。

    徐龙象从马背上跳下,亲热地喊道:“哥,哥!”

    徐千秋摸了摸徐龙象的头。

    “三年不见,长高了,也壮实了。”

    “大哥,我媳妇儿呢?”少年看了看四周,没有天下第一美人的影子,于是仰头问道。

    徐千秋笑着摇摇头,“黄蛮儿,不着急,漂亮媳妇儿会有的。”

    憨厚天真的少年不疑有他,再加上对媳妇这件事也不是很热衷。

    他只知道,大哥二哥回来了,这便是最好的。

    “大哥,二哥这是怎么了?”

    “你二哥啊,累了,困了,睡会儿。”

    没想到,黄蛮儿竟然嚎啕大哭起来,一便嚎啕道:

    “爹说过,睡了,就是死了,呜呜呜,二哥死了……”

    嚎啕大哭,撕心裂肺。

    老黄走到徐龙象身边,轻声说了几句,他这才破涕为笑。

    重重一巴掌拍在老仆肩膀上,直接把老头儿拍得一屁股坐在尘土中。

    无数灰尘扬起。

    两眼直愣愣。

    这巴掌来得太突然,差点没把他屁股墩给撞散架了。

    小王爷对外人下手没轻没重。

    也亏是老黄,若是换了别人,这不死也得五脏六腑大出血。

    “徐凤年回来了啦!”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整个陵州。

    城内大小四五十余座青楼,精神一震,挂起了加班营业的牌子。

    “小冤家,终于是舍得回来了,想煞奴家了……”

    忽然,徐千秋似心有所感,回头看向铁骑队伍后面。

    一人不疾不徐,缓缓跟在两百铁骑队伍后面进了城。

    那人身段修长,一袭白袍。

    这装束,与他倒是八九分相似。

    黛眉如画,丹凤眼,桃花眸,瓜子脸,肤白如玉。

    只要是凡人看上一眼,都会知道,这不是凡间俗物。

    马背上一人,队伍后面一人,胜过这两百铁骑无数风景。

    引来无数人的桃花目光。

    “这就是徐凤年吗?”

    “果然生得俊俏,只是我琢磨着……她真是男的吗?”

    “队伍后面那人是谁,竟也这般俊俏。”

    “这……又是一个无法看出男女的家伙。”

    若非腰间佩戴双刀,目光倨傲清冷,加上两百铁骑就在旁边。

    只怕不少街头混混早已上去调戏一番了。

    看到那熟悉的身影,徐千秋脸色一黑。

    虽然不少人因为他太过俊美,而怀疑他是女人。

    但毕竟北凉世子的名头摆在那里,北凉王是如何也不会将北凉大权,交到一个女人手上的。

    因此,他是男人无疑。

    但徐凤年与白狐脸说,因为三弟心智不全,二弟(他自己),纨绔不堪,所以,徐骁不得不将女儿,当成男孩子培养,以继承北凉大权。

    权衡之下,这白狐脸竟然真信了这个所谓的北凉王府绝密。

    徐千秋解释过两次,对方那眼神,却好似在怜惜同类。

    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理解,“我不会说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