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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肖楚楚:这件睡衣,看着好眼熟啊……】

    公交车上。

    陆小千一脸懵逼。

    这人谁啊,为什么非要追着他不放呢?

    还有,任千秋又是谁?

    傻妞又是谁?

    陆小千,完全就是属于一根经的单细胞生物,直到现在,他都还没反应过来,今天发生的太多事情,都难以解释。

    比如说,他的身手为什突然变得这么好。

    还有,从楼顶上掉下来,本应该被那根尖锐铁锥刺穿身亡的。

    再比如说,那个帅得不像话,但是却在大白天穿着女式睡衣出来招摇的人,以及他手中拿着的那柄血煞长枪。

    这些,都不是能够用科学能够解释得通的。

    他满心疑惑的时候,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被车上的三个小偷盯上了。

    小偷,也是行有行规。

    这条线,这列公交车,就是他们三个的地盘。

    小偷的老大,是一个手臂上刻有蜈蚣纹身的一米八五大高个儿。

    穿着一件篮球背心。

    手臂上的肌肉隆起,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家伙。

    如此莽汉小偷,手中却夹着一支雪茄。

    可惜没舍得点。

    就只是这么叼着。

    那雪茄的烟头,都已经泛黄了。

    可见,叼的时间已经不是一两天。

    老大名字叫王天霸,是这一带有名的小混混。

    旁边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一看就是个暗黑萝莉。

    那打扮,和小丑的女朋友倒是有几分相像。

    不良少女,出来混社会,总是要傍个大哥的。

    女人名叫孙飞燕。

    王天霸和孙飞燕坐在座位上。

    站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瘦瘦弱弱,长得贼眉鼠眼的家伙。

    和宝莲灯前传里面的五哥一模一样。

    他名叫小武,也是小偷三人帮的一员。

    但是地位最低。

    三个人都是从小无父无母的孤儿,无奈,也只能入行做了小偷。

    王天霸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一眼就看中了刚刚上车的陆小千。

    “这小子包里有货!”

    “小伍,去!”孙飞燕示意小武动手,上前找机会干他一家伙。

    只要成了,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我不敢……”但是小武看着有些怂。

    但是老大当面,也不敢太大声音,只能弱弱地说了一句不敢。

    “过去!”老大王天霸终于亲自下令。

    王天霸:“过去!”

    “小武,胆子大一点儿,有我和你天哥在呢,快!”

    王天霸:“去!”

    小武犹豫了一下,拿着手中的报纸,慢慢靠近了陆小千。

    虽然胆子小,但毕竟是老手,从小就干这行的。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周围的乘客也都没发现,小武就已经得手了。

    成功从陆小千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什么东西,用报纸包着,回到了王天霸身边,将东西递了过去。

    竟然是傻妞!

    但是王天霸自然不认得这东西,左看看右看看,这就是一娃娃,根本不值钱,于是对手下小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脑子被门夹了,啊?

    你偷这玩意儿干嘛呀,偷手机啊!

    再去!”

    不得已,小武拿着报纸,又朝陆小千走了过去。

    王天霸拿着傻妞,越发生气。

    “这什么东西这是?”

    于是拿着傻妞在公交车的护栏上敲了两下。

    “啊呀!”

    却没想到,这娃娃身上居然传来声音。

    “咦,居然还是一个会说话的娃娃。”

    王天霸好奇地看了起来。

    把手放到娃娃嘴边戳了一下,没想到却被咬了一口。

    “啊!!!”

    顿时,车上的所有人,目光瞬间聚集而来。

    王天霸急忙把娃娃藏了起来。

    周围的人见没什么异样,于是也就不再关注了,只当是遇见了一个神经病。

    小武第二次得手,将报纸包着的什么东西,交到了王天霸手里。

    王天霸打开一看,是个钱包。

    再次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我们是专业的,专业的,懂吗?

    我们的原则是,以偷手机为主,别忘了!

    给他还回去!”

    于是把钱包递给小武,让他给陆小千还回去。

    孙飞燕却一把抢了过来,说道:“偷都偷了!”

    她打开钱包看了一眼,却大失所望,“就二十块钱啊?”

    于是,一毛都没拿,又递给了小武,嫌弃地说道:“这也太穷了,还给他!”

    也不知道陆小千知道这一幕,会不会被气吐血。

    连土匪都看不上自己,是该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忽然,王天霸好像想到了什么,说道:“把纸和笔给我。”

    只见他撕下一张纸,在上面快速写了些什么,然后放到了钱包里。

    之后,让小武把钱包还给了陆小千。

    另外一边,黄眉大王也上了公交车。

    但是他却没找到陆小千的身影。

    他所上的公交车,和陆小千上的不是同一辆。

    所走的路线也不同。

    最重要的是,黄眉大王晕车啊。

    这才走了一段距离,就把他晕得整个人都头晕脑胀的。

    嘴里似乎一直包着什么东西……

    坐公交车,最烦的就是走走停停。

    这期间,黄眉大王重心不稳,跌倒了好几次,撞了不少人。

    “呕……”

    终于还是吐在了车上。

    “司机,停车,停车!”

    不得已,女指挥员只能叫停司机,让黄眉大王下了车。

    黄眉大王下了公交车,心有余悸地看着那车渐行渐远。

    从内心深处感到恐惧。

    这都是什么世界啊,宝贝也忒厉害了。

    简直让人生不如死。

    我要回小西天儿!

    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却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这是哪儿。

    也失去了陆小千的气息,无法追踪了。

    “五颗松到了啊,要下车的乘客注意了!”

    乘客纷纷下车,也有上车的。

    这时候,上来了一个万众瞩目,瞬间就吸引了全列车的人。

    所有人在心里不经感叹道:“好漂亮啊!”

    任千秋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淡定地投了一百块钱,然后上车了。

    因为没有零钱,于是只能投一百块。

    那司机小伙儿,从始至终,都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任千秋看,也没注意到他投的是多少。

    估计魂儿都丢了。

    “来,姑娘,坐我这儿!”一个好心地大哥对任千秋讨好地说道,然后表现得很绅士地让出了自己的位置。

    一旁,肖楚楚也盯着任千秋。

    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件睡衣看着,好眼熟啊……

    .

    .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斗罗之魔临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