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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妖妃妹喜

    那江湖客冷哼一声,十分不屑,挥拳就来。

    冷雨夜,天地无光,肢体的力量和锋利的剑气在交缠。

    雨越下越大,渐渐地,渐渐地,萧权看不清眼前的人了。

    渐渐地,雨停了。

    ……

    三日,足足三日。

    两天三晚。

    萧权都躺在水田里。

    浑身是泥,和水田混为一体。

    乍一看,不容易发现他。

    他身边躺着一匹早已死翘翘的宝马,还有那早已咽气的江湖客。

    他恨恨地看这老头一眼,这江湖客必然是和秦府里的什么人串通来杀他!可恶!

    魏监国的势力,都渗透到秦府来了!无广告网am~w~w.

    江湖客身上的剑伤多达四十多处,可见当时打斗之激烈,此人耐打至极,不杀了萧权誓不罢休。

    萧权体力十分好,一个老头子耐力再怎么强,也比不过一个年轻人。

    最后,萧权一剑刺中他的心脏,他这才歇了菜。

    死前,他喃喃问萧权,易无理造剑虽极强,手却无缚鸡之力,萧权也是文人,为何这么耐打?

    “我体育课,第一名。”萧权自豪地扬了扬眉,现代人不像古人经常练武,强身健体,但踢球、长跑、打篮球,萧权一样都没落下,易无理是窝里蹲的宅男,萧权算是个阳光宅男,耐力自然强上许多。

    萧权的话,江湖客不懂,最后带着满头的疑惑,心不甘情不愿地头一歪,倒在马的尸体上死去。

    其实体力强只是一方面,最要紧的是,纯钧这把剑的确锋利异常。就算是一头肉多的猪,也经不起这么割啊!

    大兄弟的剑,真不是盖的。

    只是,萧权体力也耗得差不多,累得倒头就睡。

    丫的,以后随身带护才才行,再干这样的体力活,他就是猪!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一场厮杀,在萧权眼里不过是体力活。他不知,家里人满京都地寻他,已经寻疯了。

    最后找到萧权的,是家中的小黄狗。

    它的舌头舔了舔萧权的脸,用潮湿冰凉的鼻子拱他,萧权睁开眼睛,它就高兴地蹭上来,把他脸上的泥舔掉。

    “是你?”萧权打了个哈欠,湿漉漉的泥手摸了摸狗头:“你怎么来了?”

    他睁开眼睛,天色蒙蒙亮。这都过了几天?

    他拾起剑,和狗一起走出了水田。

    此时,路边有不少路人齐齐地列在路边,似乎在夹道欢迎着谁。

    无比狼狈的萧权猛地一出现,宛若惊炸天雷。

    “谁啊这是?大冷天的,咋的还在田里躺得浑身是泥?”

    “汪汪汪!”

    意识到那些人的眼神十分不友善,小狗展开护主技能,冲着那些人吠着。

    “好了好了,莫要一般见识,萧家人一向大度。”萧权摸摸狗头,小狗嗷呜一声,白眼一翻,似乎恨他丢人现眼一般。

    “嘿!你能耐了?”萧权哭笑不得,如今真是狗都嫌弃他了。

    “兄长……”

    一声弱弱的呼唤,从人群中传来。原来是萧婧,她们是随着小狗来的,身边还跟着一个模样干净清丽的丫头,必是白起的妹妹无疑。

    萧婧招手:“妹喜,快过来,兄长就在这里。”

    萧婧叫得很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认出来,今天是放榜的日子,若是被人看见兄长这样,兄长又得被外人嘲笑。

    妹喜此名,也是大司农所起。人太多,萧权没听清萧婧在喊她什么,他抹了抹脸上的泥:“婧儿,今天是什么日子?”

    “兄长,今天放榜。”萧婧气喘吁吁,小黄狗跑到快,她差点没跟上。家里人和护才们几乎走遍全城,就怕兄长错过放榜之日。

    殿试的放榜又叫传胪大典,又叫大传胪,是科举时代国家最隆重的仪式之一。

    放榜传胪之后,新科状元需率领同科进士赴宴,就是吃饭,大魏叫琼林宴。

    宴会之后,状元还得率众进士到知义堂礼拜,再去青园书房立碑,将新科进士的姓名刻于石碑上,殿试的程序才算全部结束。

    萧权一拍脑壳,竟过了这么些天,估摸这时辰,差不多要入宫了。

    “走,先回家换身衣裳。”萧权的声音比萧婧更低,他也是要脸面的,这么泥头垢面的,岂能是百姓对新科状元的第一形象?

    不料,小狗却很是兴奋,回家两个字,意味有肉呀,它四脚扑腾,快回家、快回家:“汪!汪汪!”

    “嘘……”

    萧权和萧婧异口同声示意小狗乖些,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这不是萧家小姐吗?”

    当初卖诗的时候,萧婧和这只狗在街上成了京都的标志,不少百姓认识萧婧。

    萧婧干笑一声,众人的视线默契地从她身上移到萧权身上。

    “这是……萧会元?”

    有人看了许久,才难以置信地憋出这么一句话。

    “汪汪汪汪!”小狗兴奋,正是本狗主人是也!

    萧权已经想好今晚用什么炖狗肉了。

    萧婧一把抱着小狗,捂住它的狗嘴。小狗委屈地耷拉脑袋,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它又没有说错话!汪呜……

    “哈哈!田园风光,十分有趣,十分有趣!”

    瞒也瞒不住了,萧权抹了一把脸,憋着一股气,强装谈定地摆出吟诗的架势:“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众人呆呆地望着浑身是泥的萧权,他如此淡泊悠然,百姓们看得一愣一愣的。

    谁人不知,这首诗卖了六万两?堪称大魏史上最贵的诗之一。

    “我是体验派,”萧权自圆其说,“不来田里滚一滚,岂知道田园诗的精髓?这叫行为艺术,艺术。”

    百姓们眼珠子瞪大,艺术他们听不懂,可他们懂体验二字,还是头一回见文人这么认真!

    掌声“啪啪啪”地响起,妙啊妙啊!原来要这样才能写出好诗!

    这些人完全忘了嘲讽萧权,不少妇人还提着自家孩子的耳朵:“听听,听听!文昌星尚且这么说!以后给老娘种田去!这样才能写出好文章卖六万两!”

    掌声此起彼伏,萧权强压尴尬呵呵一笑,如今他的脸,想必只有牙齿是白的。

    “荒唐!”

    这时,一声冷喝响起。

    萧权一愣,抬眼一看。

    原来今天百姓们夹道欢迎的不是别人,正是凯旋归来的秦家军!

    方才说荒唐之人,正是他的老丈人秦胜!

    萧权和秦舒柔成婚后,他一直在外,今日回城第一次见姑爷,竟是个泥猴一般的人!这也罢了,还满口胡言乱语!

    他身边的秦夫人,也就是萧权的岳母,一脸冷意,瞥了他一眼后,再也没有看他。

    除了秦胜,领头的秦八方听到儿子这么一喝,回过头看见儿子儿媳满脸乌云。

    萧权一怔,该死的第一面姑爷印象。不过他和秦舒柔马上分道扬镳,他也不在意秦家人怎么看他。

    “见过秦老将军、岳父、岳母。”萧权行礼,手一抬,衣服上泥水嗒嗒地往下掉。

    他用的称呼,不是一个赘婿该用的称呼,他应该唤一声爹娘和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