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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三十六计

    剑痴,是敌人。一个招揽天子门生的人,自然不会站在皇帝那一边。

    萧权不像古人那么一根筋,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敌人同理,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只要在某一刻,剑痴和萧权站在一起,那么剑痴就是他短暂的朋友。

    方才剑痴一来,就说要招揽他。

    萧权十分不愿意,他一心选了皇帝的阵营,在大魏,即使其他势力再庞大,那也不如皇帝根正苗红。

    可是,剑痴十分大方,把一匹汗血宝马送到他的面前。

    萧权眼睛一亮,哟,第一回遇到这么大方的古人,今天运气真是不错。

    现代的汗血宝马是奢侈品,没个一百万起步,压根养不起。

    在古代,更是奢侈品。方才萧权买一匹马,才五十两,听剑痴说,这汗血宝马一万两,还是训练得极好的战马,堪称无价之宝! m..coma

    剑痴真是比买诗的诗痴大方多了,萧权很满意,二话不说,道:“王爷,那我就跟你吧。”

    剑痴的奴仆大惊,秦府姑爷这般随意?既已经接受了诗痴的招揽,为何还答应了剑痴?这行为,就好像一女侍二夫,为人所不齿。

    “叫剑痴。”剑痴十分不满,除了奴仆叫他王爷,有本事有身份的人,是叫他剑痴。

    “剑痴。”萧权内心狂笑,痴,真是痴。一个名头而已,却给堂堂一个王爷如此之大的满足感。

    “这就对了。”萧权这么识相,剑痴很满意,叫奴仆拿出了三四只烤鸡,就着现有的火热了热,他追萧权追了这么远,饥肠辘辘。

    吃着吃着,剑痴忽然想起什么事:“诗痴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会亲自和他说你来我这了。”

    “担心什么?我和诗痴不认识。”萧权咬着一块鸡腿,满嘴流油,滋滋冒油,大口吃肉感觉实在美妙。

    在场知情的人差点站不稳。

    剑痴一怔:“他花了六万两招揽你,你岂会不知?”

    “哦!”萧权恍然大悟:“买我诗的人是他啊,这又怎么样呢?我和他不熟,不去他那里,你不用去和他说什么。”

    又怎么样……

    怎……么……样?

    不受人招揽,你敢一首诗收人六万两?

    剑痴差点背过气去,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届的会元有点不走寻常路啊。可看萧权大大咧咧的样子,他也不像在撒谎。

    “你速速把六万两还回去。”剑痴虽然执意和诗痴抢人,可两人毕竟是兄弟,只要萧权把钱还了,他再和诗痴说两句,诗痴应该也就放人了。

    “花光了。”

    “什么?”剑痴一个激灵,丢掉手里的鸡腿猛地站了起来,不可思议地吼道:“你拿到六万两才多少天,你怎么比我还能花?六万两!那可是六万两!”

    剑痴为人豪爽,说话用吼,命令靠喝,萧权耳膜都在震动。

    “钱就是用来花的,不知不觉就花完了。那可怎么办?”萧权眨了眨眼睛,叹了一口气:“方才你说,我只能跟你们其中一个。钱我已经花完了,哎……”

    他无比“可惜”地叹了一口气:“你的汗血宝马,我只能还你了。我与你,真是有缘无分呐!”

    “你!”剑痴带过这么多人,从来没有人像萧权这么随意:“你怎么说不跟就不跟?”

    “剑痴请息怒,我总不能得罪诗痴!对不?我怕死。”萧权眉头一皱,十分文弱的样子。

    剑痴一跺脚,气哄哄地吼道:“那六万两……我替你还!”

    “王爷……”奴仆欲哭无泪,却不敢劝阻。六万两,是一笔巨款啊!这是让萧权下了迷魂汤了吗?

    白起惊讶地长大嘴巴,主人张了张嘴,就诓来了六万两?

    其实诗痴的钱,主人并未动半分。

    啧!剑痴真是大方第一人啊!

    萧权仿佛闻到了熟悉的土豪之味,他使劲呼吸一口气,微微一笑:“只是不知道,你招揽我的理由是什么?我自认自己值得一匹好马和六万两,可剑痴你这么大方,大魏罕见,我十分感动。”

    剑痴被这么恭维,十分高兴,吼道:“从你在昆吾阁拿到第一剑,我就留意你了!你身上有你父亲之势!骨中有热血,我要收你!等你过了殿试,你便与我一起发展剑道,打败秦府!成为大魏真正的掌兵之将!”

    萧权搓了搓耳朵,说话太大声了,剑痴喉咙也不嫌干。他干笑地点点头,简单点来说,魏监国一派是要夺兵权呗。

    还说得这么宏图大志。

    不过,萧权还是第一次从旁人的嘴里听到对父亲的评价。

    剑痴是敌人,却十分认可萧父,看来朝廷还是有人记得当初萧家如何雄霸四方。

    身边的奴仆快急死了,这些话,岂能对变化无常的萧权说?

    剑痴敢这么说,自然是因为他压根不怕萧权,若是萧权不听话,做出不利于他的事、说出不利于他的话,直接杀了便是。

    “你跟诗痴天天吟诗作对,一身酸臭味,有什么出息!随我,我给你在军中安排一个职位,将剑道发挥起来,那才是男子该做的顶天立地之事!”

    “对!剑痴当真是热血男儿!比其他酸里酸气的文人强多了!”萧权带头鼓起了掌,其他人只能跟着捧场,啪啪啪的掌声,令剑痴很受用:“哪里哪里,好了好了。”

    听闻三痴团结,剑痴率直、简单,极其喜欢被人恭维,越简单的人,越好利用。

    萧权一拍大腿:“既然如此,你帮我还了那六万两,我就跟定你了。”

    “好!说好了!”

    所有人都没想过,萧权会利用剑痴。

    包括白起都认为,主人选择了剑痴当靠山。

    “那诗痴那边……”

    “放心!我执意招你,他不会和我抢!”

    剑痴拍拍胸口,他们三痴关系还是不错的。

    不抢怎么行?

    不抢,怎么让他们让自身相斗?

    不抢,萧权何必应了剑痴?

    三十六计,反间计,最好用,最能轻易令敌人内部崩溃。

    皇帝让他杀的十八人,三痴一定在其中。

    萧权摇头,指了指乌压压的一群人:“你确定,他不和你抢?”

    有队伍骑马狂奔而来。

    黑色的骏马。

    飞扬的尘土。

    闪亮的长刀。

    内史府的骑兵。

    剑痴一愣,能调动内史府的人,只有丞相。

    而丞相和诗痴关系最为要好,丞相是文人出身,诗痴风雅,三痴之中,丞相和诗痴来往最密。

    “哎哟,我好怕。”萧权往旁边一站,“文弱”地道。

    白起从未见过主人这般示弱,他低声:“主人,你想做什么?”

    “带昆仑奴走出暗渊。”萧权指了指剑痴,这个人就是极好的机会。

    白起无比震惊,他看了一眼一直站在不远处的妹妹:“所、所有人?”

    “对。”萧权沉沉一眼,“说了,不能当猎物。不当猎物的第一步,就是跑出包围圈。暗渊,就是你们的包围圈。”

    白起一震,浑身发麻。

    萧权目光炯炯,眸中的光从未这么明亮过,似有万千焰火在燃烧。

    昆仑奴,将会是第二代萧家军。

    骑兵驭马而来,威风凛凛。

    剑痴青筋暴起,又吼了起来:“他奶奶的!这么小的事,还想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