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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洛阳

    关洛阳,今年二十四岁了。

    他原本生活在21世纪,但六年前,却在晨跑的时候,突兀穿越到这清朝末年。

    如梦初醒之时,他已经跨越了一百多年的光阴。

    这里,是一个青涛迭起,天地将摧的时代,也是一个群星璀璨、红日将升的时代。

    让整个世界为之颠簸起伏的巨浪,虽然尚未真正展露獠牙,攀升到那最黑暗的时期,但诸般潜流暗涌,已足够称得上是波澜壮阔。

    可惜关洛阳会的东西不多,这六年来,他做的事情也不多。

    准确的说,他这六年里做的事情,只有两类。

    第一类是锻炼。

    ………………

    城外数里的荒郊之间,小溪潺潺流动,三间土坯房、两间茅草屋立在那里。

    最边缘的一间屋子是柴房,屋内是晒干了的柴,屋外是正在晾晒或尚未劈好的树干、树枝。

    一把柴刀斜钉在木墩之上,映着夕阳。

    柴房旁边的屋子里面,时而有狗吠声传出。

    一身蓝布劲装、留着齐耳短发的关洛阳,就坐在这间屋子里面。

    屋内钉了一排木桩,其中七根木桩之上各自拴着一条狗。

    这几只狗的骨架不小,简直像是小牛一样高,但都很瘦,身上的皮毛下垂,眼睛很大,异常凶悍。

    寻常乡间的狗,其实是有些怕人的,人只要做势凶狠一些、弯腰捡石头,狗就会畏缩逃跑。

    但是这个年头,到处都有死人,路边的、乱葬岗的,有些甚至还没断气,就草草往土坑里一丢。

    这些野狗吃着人活下来,有时候看到过路的,都敢上去扑咬,啃食那些温热的血和肉。

    拴住这七条野狗的绳子,每一条都允许它们靠近到关洛阳半尺以内。

    野狗身上的恶臭,令人烦躁的叫声,发黄发猩的獠牙,还有布满血丝的狗眼,近在眼前。

    饥肠辘辘的恶狗,几只一起嘶咬的话,能直接把一个大活人分尸。

    就算是明知道不会被咬到,在这样的野兽扑到自己面前的时候,一般人也难免会下意识的做出躲闪后仰的动作。

    何况,跟这震耳欲聋的狗叫,跟那疯狂的扑腾相比起来,那几根作为安全保障的木桩,不停晃动,显得一点也不稳当。

    关洛阳却只是静静的坐着,眼皮也耷拉着,只留了一线眼神瞧着这些恶狗,脸上不曾有半点动容。

    不知过了多久,田公雨手提一根竹棒,走进了这间屋子,站在关洛阳身后。

    他站了半刻钟之后,开口说道:“今天的训练到此为止。”

    关洛阳应了一声,眼皮抬起,但身子还是没有动。

    果然,田公雨又问道:“从我进来到现在,右边第一条狗对你扑了几次?”

    关洛阳不假思索的回答道:“七次。”

    “左边第三条狗扑了几次?”

    “两次。”

    “七条狗一共叫了多少声?”

    关洛阳的迟疑没有超过一秒:“一百一十三声。”

    田公雨又问:“我敲了几次竹杖?”

    关洛阳:“四次。”

    田公雨点点头:“你的定力和耳力都已经练得不错了。

    那从你今天进入这间屋子开始,我在柴房那里挥刀几次?”

    “嗯?”关洛阳想了想,“六十九次。”

    田公雨说道:“错了,我劈柴六十九刀,但还砍了一只苍蝇,挥刀七十次。”

    “这也算啊?”

    关洛阳终于起身,转过来看向这个认识了六年的老人家。

    田公雨比关洛阳矮了一头,看起来大概五十多岁,胡须头发都花白了,但精气神很不错,身姿稳健,腰背挺拔。

    近些年满清朝廷对民间越来越无力管束,别说金钱鼠尾了,就算学西洋人留短发的年轻人,也多了去了。

    田公雨以前剃过的头发又长出来,也懒得打理,索性等长到一定长度,跟原来留的辫子混编成一股。

    他发际线低,额头饱满,满头发丝紧绷向后,一条长辫子盘在颈间,反而更显得精干。

    “怎么不算?你就算听不清我多挥一刀的刀风,也该注意到那只烦人的苍蝇消失了。”

    田公雨虽然嘴上说关洛阳出了错,其实还是露出了一些笑容,赞许道,“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练功不练胆,临阵全完蛋。

    你用六年时间练到这种程度,其实已经可以出师了。想起六年前,一条狗就能把你吓得躲来躲去,如今真是云泥之别。”

    关洛阳瞥了一眼那些野狗,摇头说道:“毕竟人血都见过不止一回了,如果还怕狗,就真说不过去了。”

    “不过……”

    关洛阳忽然笑了起来,上前去揽住老头子的肩膀,说道,“出师这种说法从何而来呢,你不是还不准我叫你师父,只能叫田伯吗?”

    田公雨竹杖一横,隔开了他:“没规没矩,要是正儿八经的师徒名分,就刚才你这举动,我今天就能罚你少吃半碗饭。”

    “好啦好啦,我已经闻到饭菜的香味了,我们赶紧去吃吧,晚上我还有活要干呢。”

    关洛阳和老头子往门外走去,顺手关了门。

    饭桌上,一大碗炖肉,一盘青菜,一碟炒鸡蛋。

    虽然调料很单调,但田公雨的手艺不错,关洛阳每天练功消耗也大,吃的很香。

    田公雨只吃了两碗饭,先放下筷子,倒了半碗热水过来,小口喝着,问道:“你今天晚上那趟活,是要去哪里?”

    关洛阳咽了口饭,筷子上还夹着青菜:“这里向正西,十七里山林外,淀城东街。”

    田公雨看了一眼门外天色,夕阳已落,天光渐暗:“今天晚上,月色恐怕不会太亮,摸黑进林子,路可不好走。”

    关洛阳含糊不清的答道:“月黑风高,方便动手嘛。最晚明天中午应该就能回来,你腰也不太好,柴留着,我下午送到城里去。”

    田公雨盯了他一会儿:“送柴到王掌柜的客栈,每一趟都有钱拿,你做那个活,可没人给你钱,不会觉得厌吗?”

    “千金难买我乐意。”

    关洛阳把空碗一放,笑了笑,起身收拾碗筷去清洗。

    田公雨把碗里的水一口干了,等关洛阳去洗碗的时候,他就起身去拿了煤油灯,点亮之后,搁在桌角。

    到溪边打水洗好了碗,关洛阳烧热水给老头子洗脸泡脚。

    等都忙活完,田公雨睡觉去了,关洛阳转身到自己屋里换了身衣服,拿了刀和面具,来到堂屋,灭了那盏煤油灯。

    屋里暗了下来,两扇门关好。

    关洛阳走向山林,抬头看了一眼。

    稀稀疏疏的星光,挂在黑夜之中,当真还没月亮。

    越过小溪之后,他戴上了那张墨绿色的面具。

    这六年里,除了吃喝拉撒睡的日常生活之外,关洛阳做的事情,只有两类。

    第一类是练武。

    第二类,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