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手等羽尘走后,探头看了一眼,确认了羽尘已经走进了别墅区。
然后他拿出对讲机小声说道:“喂喂喂,狂鲨,狂鲨。我是猎鹰,刚才我好像被目标察觉了。完毕。”
“我是狂鲨,猎鹰你确定你被目标察觉了吗?完毕。”
“我也不是很肯定,只是目标刚才往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我不敢再跟下去了。接下去如何行动,请指示,完毕。”
“你在哪等着。我让夜枭来帮助你,他这方面有经验。完毕。”
“是,队长。”
听到命令后,猎鹰在楼顶等了好久,等待夜枭的支援。
突然间,猎鹰只觉得背后突然被拍了一下。
猎鹰顿时吓了一跳,竟然有人能无声无息得靠近他的背后。
猎鹰慌忙想去拔手枪,但他一回头,只见一个身穿便装,面庞削瘦的年轻人无声无息得站在在他的背后。
猎鹰小声骂道:“夜枭,你不要老是这么神出鬼没得好不好,会吓死人的。”
夜枭呵呵一笑:“不好意思,职业病。”
接着,夜枭拍了拍猎鹰的肩膀:“怎么样,听队长说,你今天栽在了一个大学生的手里,跟踪被人发觉了?”
猎鹰苦笑着说:“这有什么办法,跟踪又不是我的强项。谁能像你夜枭一样,神出鬼没,走路还不带声的。”
夜枭笑着说:“但再怎么没用,也不该输在一学生手里吧。猎鹰,回去你还得多练练啊。”
“滚。”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得拌着嘴。
他们俩其实都是叶诗瑶麾下黑狐特种营的成员。
黑狐特种营是一支高度机密的特种部队,隶属于叶诗瑶的山地特战加强旅。
这支特种部队实战经验非常得强,里面每一位成员都是都是从血与火中磨练出来的一等一的兵王。
而且每一位兵王都有着自己看家绝技。
比如猎鹰,他擅长狙击,能在两公里外准确命中目标的眼睛,另外还能够熟练得甩狙、盲狙跟跳狙。同时他的枪法也是部队中一等一的。
他曾经在枪口悬挂重物的情况下,百发百中,射击成绩全军第一。
夜枭则是专攻暗杀手法的兵王,能够行走无声,神出鬼没。
而他本身也是一个形意拳的高手,一双手如同凶器一样。
夜枭曾经自夸说,任何人的身体只要被他的双手沾上,必死无疑。
一开始还有人对他话不屑一顾,后来几场恶战下来,大家才知道他没在开玩笑。
在跟一些犯罪分子或是境外雇佣兵对战时,大多数敌人只要被夜枭近了身,基本上没有能活下来的。
大多都是一招致命。
而且夜枭擅长追踪和跟踪,犯罪分子一旦被他粘上,就很难再摆脱了。
这也是这次上级派夜枭过来,帮助猎鹰执行任务的原因。
两人闹了一会,也开始谈正事了。
夜枭问:“猎鹰,给我说说看,你是怎么被发现的。”
猎鹰老老实实说:“我就这样用瞄准镜看着目标,结果看着看着,目标突然就回过头来,朝我这边看来,吓了我一跳。我立刻仰趴在了地上。”
夜枭翻了翻白眼:“猎鹰啊,不是我说你。虽然你还是个新人,但也不该犯这样的白痴错误啊。”
“怎么了?”
“盯人的时候,不要长期注视着目标。人的目光是很神奇的东西,长期注视着一个人,会让人产生异样感。普通人说不定还不会察觉,要是遇上高手,三两下就会被发现了。这是常识,拜托以后长点心吧。”
猎鹰苦笑一声:“好吧,这次是我错了。”
夜枭说:“没事,下次注意就行了,这次估计你只是引起了目标的怀疑而已。对方并没有发现你的存在。接下来由我监视就好了,你来辅助我。”
“好。”
夜枭这时又摸了摸下巴,笑着说:“不过这次的目标也挺奇怪的,只是一个毛都没长起的学生,竟然能感应到你在监视他。呵呵,真有意思啊。”
猎鹰无奈得说:“这次要不是旅长直接下达的命令,我才懒得执行这任务呢。没想到竟然还阴沟里翻船,真是倒霉到家了。”
夜枭说:“旅长既然这么重视这个人,自然有他的道理。怎么样,今天有什么收获没有?”
猎鹰说:“这学生也挺奇怪的,看上去不怎么起眼。今天白天却大手笔买了一辆豪车,晚上的时候开车四处溜达,玩到刚才才回来。”
夜枭奇怪得问:“就这些?”
“对啊,就这些。”
“那他去哪玩了?”
“就是街上四处逛逛,不过似乎每次都会去停车场一趟,每次都会去很久。”
“你有没有跟上去看过?”
“没有,我怕离目标太近,被他发现了。”
夜枭是老兵了,经验非常丰富。
一听到这,夜枭呵呵一笑:“问题估计就出在了停车场里。”
夜枭又说:“这类情况,我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遇到过。国外不少间谍特工都懂得高科技易容术,当他在某个地点待的时间过长,很有可能就是易了容,换了个模样出来行动了。”
猎鹰惊讶得说:“有这种高科技吗?”
夜枭淡淡得说:“以后你执行的任务多了,自然就会见到。”
“哦。”
夜枭微微一笑:“呵呵,有点意思。一个大学生,竟然懂得易容术,看来这趟任务不简单啊。这个人明天我亲自跟,我倒想看看他到底在耍什么花样。”
猎鹰忙说:“你不要乱来,这人是首长下命令要保护的,红色级别。”
“放心吧,我只是想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而已。是朋友还是敌人。”
夜枭说着,眼中闪出了一丝犀利的光芒。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羽尘在谋划搞垮的霸王龙的同时,却没想到自己同样也被两个兵王给盯上了。
他虽然心中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安,但仍然没有放在心上。
羽尘想着,可能是自己最近有些累了,总喜欢胡思乱想。
所以他将这些不安抛置脑后,没有再去想了。
他必须为明天的决战作好准备,养好精神。
他回到家,先是为自己装扮了一下。
他知道明天那家地下赌场里的赌客非富即贵,他必须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土豪才行,这样才不会惹人怀疑。
这也是他买下那辆260万的新宝马的原因。
另外羽尘一早就买来了十几万的一套西装皮鞋,给自己试穿了一下,然后将自己的脸孔变成了罗的模样。
羽尘对照着镜子看了一眼,满意得点点头。
挺有一种霸道总裁的风范的。
明天他将会以这个模样,去地下赌场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