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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0章 猎魔装

    既然现在就去,埃德将魔法短枪放进背包里,就想要和狂牛他们出发。

    “你就这身打扮吗?埃德。”

    “这样,有什么问题吗?”

    “你一直是这么穿着的?”

    “对。”

    “能冒昧问一下,你来自哪里吗?”

    “这和我的穿着有什么关系?”

    “在伏都,这样穿着,能够让人一眼看出你不是常来伏都的猎魔者。这样,你稍等,我那里正好有套合适你的穿戴。你赢了我,那套穿戴就是你的胜利品。”

    其他人也和埃德说去收拾一下,马上就来他这里汇合。他们原本不知埃德愿不愿意一起去喝酒,所以没有穿戴好。

    等狂牛再出来时,埃德看狂牛的眼神立即不同。

    此刻的狂牛,身着一件黑色皮质长衣。这件皮质长衣长度低过膝盖,上身有铜扣却没有扣上,就这么敞开别有风度。

    皮质长衣上有银色的抗魔魔纹,既有装饰效果又能抵抗魔法攻击。

    狂牛的手里,提着一个皮包。“我能进去吗?”

    埃德连忙把狂牛让进房间。

    狂牛把包放在桌子上,打开包。

    “这原本是我送给好友的生日礼物,可惜他和别人去猎杀恶魔时没能回来。后来我才知道,他们那次行动,所有人全灭,恶魔也被他们杀死。可是有人用恶魔的尸体换了个人猎魔勋章。”

    他从包里拿出一件皮质长衣,上面在臂肩、袖口、前胸、后背、衣角等地方都有抗魔魔纹。

    “这种抗魔皮衣叫皮风衣,你的身材和我好友差不多,应该合适你穿。这件是战装马甲,上面可以放魔法药水、钱币、弹匣等东西,也是抗魔皮甲。这是腋下枪套,可以把枪放在腋下。虽然拔枪没有腿外侧快,但符合伏都城规定。”

    埃德拿起战装马甲看,暗暗佩服这些对佣兵的贴心设计。他又拿起腋下枪套看,狂牛掀开自己的风衣说:

    “就是这样穿在战装马甲外面。我有两把魔法短枪,以你的枪法,将来肯定也能有两把魔法短枪。”

    他不知道,埃德其实留有四把魔法短枪。

    埃德按照狂牛的指导,穿上战装马甲、腋下枪套和黑色抗魔皮风衣。他从背包里拿出刚才放进去的魔法短枪,插在腋下枪套上。试了试,还不错。只是只有一把魔法短枪,重量不平衡。

    他走到床边打开大包,从里面又取出一把魔法短枪,插在另一边腋下枪套上,合上包口。

    “你也有两把魔法短枪?”

    狂牛有点惊讶。魔法枪很贵,也不好买。一般来说,象埃德这样十五六岁的少年,能有一把魔法短枪就是很不错了。一般家境好的贵族少年,才有可能拥有。

    埃德笑了笑,算是回答。他尝试左右手拔枪,觉得以后需要花点时间练习拔枪。当他从背包里把魔法药水、弹匣、子弹、钱币取出放好后,其他人也相继到来。

    埃德发觉大家都是这样的装束,还把猎魔勋章别在风衣的胸前,很是威风。

    “为什么我在来的时候,很少看到有人这么穿?”埃德这才想起,这三天他在外面逛的时候,这样穿着的人不多。

    “埃德,这套穿戴比抗魔皮甲贵,普通佣兵可买不起。而且这样的穿戴在山里并不合适,很多佣兵就不会多花钱买这样的穿戴。一般这样穿的,都是经常来伏都的猎魔者。”

    “猎魔者,比杀魔兽有钱,没有在山里杀魔兽那么辛苦,只是死亡率高一点。”

    大家一边走一边向解释埃德。

    其实,一些大城的猎魔公会,都有一群半职业猎魔者。他们一般以猎魔公会为家,在所属城管辖范围内出现恶魔,会有专门的运输魔法飞船来猎魔公会,将想要去猎杀恶魔的猎魔者运往恶魔出现的地方猎杀恶魔。

    越是人口聚集多的地方,越容易出现恶魔。象伏都这个伏岭王国最大的城,所辖范围内出来的恶魔,也是伏岭王国最多。

    这个现象在整个沃德莱恩大陆都一样。

    没有恶魔出现的时候,有人请佣兵做护送,也优先考虑请猎魔者。同样的价格,猎魔者珍惜猎魔勋章的荣誉,更让人信任。

    象之前埃德猎杀恶魔所在的纽伯城,那只是个小城,而且靠近芒卡山,那里没有这样的猎魔者。对付恶魔,多数是佣兵。

    当然,猎魔者其实也是佣兵。

    黑森林酒吧,是伏都外城一个比较有名的酒吧。有人喜欢黑森林酒吧的酒,说那里的酒够烈够劲够味。有人喜欢黑森林酒吧的烤肉,说调料很香,很好吃。

    只是有一点,黑森林酒吧的酒和烤肉都很贵。虽然贵,却是佣兵们喜欢去喝酒庆祝的地方。

    狂牛他们开的是魔法两轮车。这种两轮车,前后有两个轮子,和人力两轮车的区别就是,人力需要人蹬踏,魔法两轮车用魔法石或者风系魔核驱动。

    这种只能在地上跑的魔法车,比起能飞的魔法飞船耗费魔力要少。

    埃德坐在狂牛的后面,耳边风声呼啸,有种风驰电掣的感觉。速度比马跑得快,操纵也比骑马和马车灵活。

    “埃德,这种叫魔铁马,不错吧。明天让你玩儿。”

    这种双轮魔法车只能戴两人,狂牛他们的佣兵团二十多人,有一半人有。只是有些人不在猎魔公会,现在去黑森林酒吧,包括埃德一起有八人。

    四辆魔铁马,八个黑色抗魔皮风衣的猎魔者,在街道上飞速行驶,颇为引人注目。有人还以为哪里出现了恶魔,这些猎魔者出动去猎杀。

    进入黑森林酒吧,里面只有少数几个人。狂牛他们和酒吧侍者打招呼,还和一个熟悉的客人打招呼。

    枪法排名第十的狂牛,有不少人认识他。

    埃德象个佣兵一样,和他们喝酒吃肉。他与蓝眼雕佣兵团生活过一段时间,知道佣兵的生活方式。

    酒喝多,话就多。

    “埃德。说句心里话,我有点想不明白,你一个人是怎么杀死恶魔的。”狂牛喝多酒,老毛病又犯。

    埃德没有喝多,不过也因为大家一起喝酒,他没有计较这些,反而说出经过。

    “其实那天我也是运气。那恶魔撞倒许多房子,向我扑来时,我的子弹从它的嘴里射入,斜向上正好射进它的脑袋里面,把它杀死。”

    “说是运气好,运气只是一小部分。在那样的情况下,还能镇定开枪,没有放弃反抗,利用最后的机会……我明白了,和我比枪法,就是你杀死恶魔的方法!”

    狂牛突然明白,其他猎魔者听到狂牛这样说,才明白其中的原因。

    竹管就是恶魔的嘴,那样的角度和机会只要抓住,以后成功杀死恶魔的机会就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