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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4章 羊油

    阿赞苦笑,“好好好,我闭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我现在在你们手里,不得不低头。”

    何楚耀笑道,“明白就好,你最好服从我们的命令,否则就等着吃苦头吧。”

    路飞道,“对了,何法医,你不是说拿手纸吗?”

    “对啊,可是我听见你们在屋里吵起来了。算了,我自己拿吧。”

    何楚耀说完,伸手从桌上拿起一卷手纸,朝着路飞一挥手,“走吧,我带你去验证那根铁钎子。”

    高鹏追上来,“我也去。”

    何楚耀摇头,“高鹏,你得留下看着阿赞,谨防他再搞花样。”

    高鹏无奈地点点头。

    阿赞冷哼一声,“也就是你们这种智商的人会认为把我锁在病床上,我还能耍花样。”

    何楚耀怒道,“够了!你最好老实点,否则我只好堵住你的嘴巴。”说完,把一条毛巾递给高鹏,“拿着毛巾,如果他再吵人,你就用毛巾堵住他的嘴巴。”

    高鹏大笑着,接过毛巾,“放心吧,交给我了。”

    阿赞苦笑,“好好好,我闭嘴,我继续睡觉,你们别再吵我了。”

    路飞推着何楚耀往外走,“走,咱们继续研究那根铁钎子去,别理他了。”

    何楚耀哈哈大笑,俩人一前一后地走了出去。

    阿赞恶狠狠地道,“神经病!全都不正常。”

    高鹏举起手里的毛巾,咳咳两声,“那个阿赞,你是不是应该安静一点啊?否则,这条毛巾可是不答应哟?”

    阿赞怒道,“哼,你的笑容好贱啊。”

    高鹏冷笑,“这就叫做毛巾在手,一切我说了算。”

    阿赞只好气呼呼地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那边厢,路飞和何楚耀重新来到女尸跟前站定,何楚耀把手机递给路飞,“来,你帮我照亮。”

    路飞点头,帮何楚耀举着手机。

    何楚耀拿起手纸把铁钎子上的血迹擦干净,然后把手纸展开,仔细观察。

    路飞好奇地问,“何法医,你在看什么呢?”

    何楚耀嘘了一声,又拿出一张干净的手纸,把已经擦干血迹的铁钎子,又用力擦了擦。然后,他把沾满血迹的纸和后来那张纸放在一起做对比。路飞发现,后来那张纸上虽然没有血迹,也有少量的污渍,正是由于这些污渍的存在,那张纸变成了半透明的。

    何楚耀举着两张手纸问路飞,“你看看这两张纸,有啥区别没有?”

    路飞皱眉,“嗯,区别嘛,好像是一张沾了血迹,一张没沾血迹,不过那张没沾血迹的,也沾了少许的污渍。”

    “你知道那些污渍是什么吗?”

    路飞摇头,“看不出来。”

    “好吧,我就知道你看不出来。还是我告诉你吧,这些污渍是油。”

    “油?什么油?”

    何楚耀笑道,“你说呢?”

    路飞笑道,“哦,看你一副要考我的架势,我就猜猜看喽,既然这根铁钎子从女尸的脑袋上穿了过去,那么这些油渍一定是人油了,也就是女尸身上的油。”

    何楚耀哈哈大笑,“你别说得这么恐怖了。这具女尸虽然身体肥硕,又不是大肥猪,怎么可能一钎子扎下去,扎出这么多的油来,再说了,铁钎子扎的部位还是头部,又不是身体上脂肪比较厚的部位。”

    路飞皱眉,“何法医,你的意思是说,这些油不是人油了?”

    “当然不是人油了。”

    “如果不是人油的话,那我也想不出这钎子上会是什么油了。”

    何楚耀咳咳两声,“路飞,看来你忘记了,我之前有提醒过你的。我说过这个铁钎子的用途。你难道这么快就忘了吗?”

    路飞笑道,“我自然是没忘,你刚才不是说这铁钎子看上去像是穿羊肉串的钎子吗?”

    何楚耀点头,“是的。所以这纸上的油,我觉得应该是羊油。”

    “羊油啊?怎么可能呢?即使这个钎子真的是穿羊肉串的钎子,也不至于是羊油啊?”

    “当然至于了,因为穿肉串的钎子,竹钎子自然是一次性的,铁钎子则是循环使用的,顾客吃完肉串之后,这些铁钎子不会被随意丢弃,而是被餐馆老板重新收集起来,刷洗一下,留着下次使用,这样的话,一根铁钎子不知被重复使用了多少次,钎子上沾着羊油,也就不足为奇了。”

    “哦,你这样解释,我就明白了。”

    “为了验证我的推断,你可以闻一下这张纸上油渍的味道。”

    何楚耀说完,把那张纸举到路飞的鼻子底下,路飞皱眉使劲闻了闻,果然闻到一股油腻腻的羊膻味,闻惯了医院的消毒水气味,忽然闻到这股膻味,感觉很不适应,不禁连打几个喷嚏。

    何楚耀笑道,“怎么样?我的推断没错吧?”

    路飞皱眉,“嗯,我的确闻到一股子膻味。看来,那些油的确是羊油。何法医,你的推理完全正确,这根的铁钎子的前世就是一根穿肉串的钎子,后来,是凶手把它变成了杀人凶器。”

    何楚耀忽然收住笑,皱眉道,“可是现在,问题又来了,一根穿羊肉串的铁钎子怎么会变成凶器,插在女死者的脑袋上呢?究竟是什么样的凶手会把铁钎子当成凶器来杀人呢?”

    路飞略一沉思,笑道,“我明白了,杀人凶手是卖烤串的大叔,一定是这位女死者跑到大叔的摊档去烤串,吃完了不付钱,大叔着急了,跟她理论,结果这位女死者脾气火爆,不但不给钱,反而跟大叔大打出手,铁了心的,要吃霸王餐。大叔也不是吃素的,于是乎,两人一番交手之后,大叔占了上风,他趁着女死者不注意,抓起铁钎子扎进了女死者的眼睛里。由于大叔是个厨师,常年颠勺炒菜,他的双手非常有力气,一下子就把女死者的脑袋给扎穿了。我想事实,就是这样了。凶手是卖烤串的大叔。大叔的行为,在法律上来说,应该属于激情杀人,大叔和这位女死者应该是素未谋面,他俩之间唯一的交集,就是女死者去他的摊档吃过烤串。何法医,我的分析,够不够专业,夸我啊,给我鼓掌吧。”

    路飞说完,得意地哈哈大笑。